❶ 企業 社 保 滯納金 計算方法
根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時,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干預或者拒絕。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代繳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用人單位不得要求職工承擔滯納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參保單位應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未開戶參加社保的不加收滯納金,用人單位按規定正常參保後,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經辦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城市案例:滯納金的計算規則
自2011年7月1日起,對用人單位新發生欠繳的社會保險費,自欠繳之日起至用人單位申報補繳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據其欠繳金額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一般採用當月申報,次月收款的征繳模式,因此,欠繳起始之日定為收款月的次月1日。例如:某用人單位2011年10月10日成功申報補繳當年7月份的社會保險費,正常的收款月應為當年8月份,則欠繳的起始之日為當年9月1日,因此用人單位除補繳7月份欠繳金額外,還應繳納自9月1日起,至10月9日止共39天的滯納金。
❷ 深圳社保的滯納金怎麼算
1.社保方面的滯納金一般是按日千分之二計算的;
2.你的社會保險停交一年多,目前還可以補繳.但新政策實行後(今年的7月1日)補繳比較麻煩了.抓緊到當地的社會保險管理部門咨詢清楚,及時辦理!!
❸ 社保滯納金是怎麼算的
據相關規定,長時間未繳納保險費,超過6個月後就會產生滯納金。養老保險費滯納金計算方法是:應繳費總額×欠費天數×2%。滯納金封頂的金額是本金的40﹪,最高不能超過8000元,超過了也按照8000元收取。
❹ 社保滯納金怎麼算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❺ 社保的滯納金怎麼算
滯納金開始計算的時間
從用人單位未按時繳費日起算的,一直到重新開始繳費的那天
打個比方,
如果繳費時間是15日,自從2014年1月15開始起未繳費,然後到2014年10月15日重新繳費,一共也就是10個月,那就是全部需要補繳滯納金的全部時間
社保滯納金如何計算
欠繳費之日起,按日每天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這是每天都要計算進去的,
如果每月按照勇敢900元來說
按照上面所得到的時間也就是10個月,一共300天
是怎麼算呢?
第一個月到繳費那天一共是10個月,那麼900*0.05%*300(天數)
第二個月到繳費那天一共是9個月,那麼900*0.05%*270(天數)
以此類推,最後一個月,也就是30天,然後將所有的月份加起來就是
當然我們為了方便是將每個月的天數都算作30天,實際情況會根據每個月的具體時間時間做計算,當然這個查不了多少天
社保滯納金單位和個人繳納如何區分和計算
上面的計算方式只是簡化來算,就是一個月全部的總額
按照實際情況,是需要區分單位和個人來核算的
提醒通知系統尚未健全
由於目前尚未有這種提醒的系統告知應繳納,所以需要個人一定要注意,之前新聞有報道一個由於13年未繳納社保,重新繳納的時候,需要多繳納3萬元的滯納金
如果暫時離職怎麼辦
按照社保局的規定,按照上面所說,如果是第一個月應繳納日期後的一個月之內補繳,都是不扣費的,也就是如說如果8月15日是應繳納時間,那麼到9月14日前都是不核算滯納時間,這樣就有比較寬松的時間找工作或者找到下一家承接社保的公司
END
注意事項
經常查看社保的繳費情況,尤其是待產期,生育期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❻ 社保補繳滯納金怎麼算
社保補繳滯納金,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補繳1-3月份的滯納金是從3月份開始計算,補繳3月份的滯納金從5月開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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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深圳社保補繳滯納金
深圳補交社保相關規定
目前,《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實施細則正在制定中。根據此前公布的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補繳標准擬確定為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金額=補繳本金+滯納金;補繳本金=繳費基數×18%。其中,繳費基數為本人工資總額或者本人工資總額與已繳費基數的差額,本人工資總額超過補繳相應月份上年度市平均工資300%的,按300%計算;低於補繳相應月份上年度市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算。繳費基數的8%記入個人賬戶,其餘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深圳補交社保滯納金怎麼算?
自應繳之日起以補繳本金為基數,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此外,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保的,由社保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補交社保滯納金——相關資訊
包頭社保:2009年後沒補交社保滯納金的不予辦理
日前,家住九原區的楊先生反映:「我和其他兩位朋友3年前補交養老保險金時,沒人告訴我們要交滯納金,但今年辦退休時,社保才告訴我們不補交滯納金就不給辦退休,近萬元的滯納金讓我們承擔不起。」
市養老保險中心辦公室工作人員對此答復:「目前我們對靈活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政策嚴格執行包頭市政府發(2009)3號文件的相關規定,2009年1月1日起參加靈活就業養老保險的人員,一定要一次性補交1998年至2009年的滯納金、本金及利息。而且畢竟文件發放在先,下面的部門不按文件執行在後,參保人員不能辦理退休手續還應該找當地社保部門解決。」
海南:國有企業改制及破產補繳職工社保費免滯納金
為讓欠費改制、關閉破產的國有企業職工及時接續社會保險關系、獲得社會保險待遇,通知要求,國有企業改制時,應當依法補繳拖欠的社會保險費。確無能力補繳的,由改制後的企業承擔補繳責任。經社會保險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應當補繳的社會保險費及利息可緩繳或分期繳納,滯納金予以免除。
當國有企業關閉破產時,應當依法清償拖欠的社會保險費、利息、滯納金及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補償金。欠繳的社會保險費自關閉破產基準日起只加收利息,免收滯納金。進入關閉破產法定程序欠費企業的清算組預算破產財產(包括財政補貼等)在支付清算費用、拖欠職工工資或生活費、經濟補償金後,無力清償的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費,除單位繳費中劃入基本養老保險費個人賬戶部分及個人繳費部分本息應當如數補繳外,其餘部分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復核,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予以核銷。無力清償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不予以核銷,由同級財政給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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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社保滯納金如何計算
滯納金計算規則:應繳社會保險費×欠繳天數×萬分之五=滯納金
單位對新進的員工從本月起就要交社保,在月初一號起十五日內交納,如欠交後,將收每月欠交的額數百分之二的滯納金。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8)深圳社保滯納金怎麼算擴展閱讀:
滯納金為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0.05%計算,最低5元人民幣或1美元。
計算公式為:滯納金=(最低還款額-截止到期還款日已還款額)×0.05%
如稅收徵收管理法規定: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另外《水資源費徵收辦法》中也有類似的規定。
因為滯納金這一概念是屬行政法規的范疇,因此,在民商事裁判文書中涉及民事責任的承擔時是不應該使用的。
❾ 社保補繳滯納金如何計算
社保補繳滯納金,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補繳1-3月份的滯納金是從3月份開始計算,補繳3月份的滯納金從5月開始計算。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9)深圳社保滯納金怎麼算擴展閱讀:
滯納金計算規則及方法如下:
滯納金計算規則:每月應繳社會保險費×欠繳天數×萬分之五=滯納金(四捨五入到兩位小數);
滯納金天數計算方法:滯納金計算止日期-滯納金計算起日期+1;
滯納金計算起日期:取結算日期的第二個月1日開始計算;
滯納金計算止日期:取生成申報表補繳生成日期的前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