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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產假工資怎麼算

發布時間: 2022-02-05 11:09:49

① 深圳現在的產假工資按什麼標准算

深圳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是4千多。。
不過深圳市不實行生育津貼的。即社保局不會支付生育津貼。。
產假期間,只要求公司發放你的基本工資。

② 深圳市產假工資支付比例是多少

深圳生育保險主要待遇有哪些?

(1)產假。是指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給予職工在生育過程中休息的期限。具體解釋為女職工在分娩前和分娩後的一定時間內所享有的假期。產假主要作用是使女職工在生育時期得到適當的休息,使其逐步恢復體力,並使嬰兒得以受到母親的精心照顧和哺育。

我國在80年代以前,把懷孕、生育和產後照料嬰兒的假期規定為56天。1988年公布《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後,對原規定作了很大的修改。現法定正常產產假為90天 ,其中產前假期為15天,產後假期為7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流產產假以4個月劃界,其中不滿4個月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15-30天的產假;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產假為42天。很多地區還採取了對晚婚、晚育的職工給予獎勵政策,假期延長到180天。

產假期間,所在單位應照發工資和全勤獎金,原有福利待遇不受影響。(加註:產假期間工資發放標准各單位不同,待遇好的單位產假工資和休假前一致,也有部分單位只發基本工資,沒有獎金等福利)

③ 深圳勞動法規定產假工資怎麼算,是按月發

按月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並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不過產假工資只有之前上班時的八成,如果你生育保險交的多的話,回比平時工資還高

④ 想請問一下深圳市關於產檢假及產假的具體規定工資如何計算呢

一、產檢假工資

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規定,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應當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工資報酬。

二、產假工資

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第十五條、第十七條規定,深圳女職工產假期間,停發工資,改發生育津貼,參加了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經濟按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

生育津貼低於女職工產假前12個月平均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高於女職工產假前12個月平均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截留。

用人單位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產假前12個月平均工資計發。

三、國務院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六條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四、廣東省人民政府

《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

第十五條職工應當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

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按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本單位上一自然年度參保職工各月工資總額之和除以其各月參保職工數之和確定。用人單位無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生育津貼以本單位本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

第十七條職工按照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其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准逐月墊付,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有條件的統籌地區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金融機構將生育津貼直接發放給職工。

職工已享受生育津貼的,視同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相應數額的工資。生育津貼高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余額支付給職工;生育津貼低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職工依法享受的生育津貼,按規定免徵個人所得稅。

本條所稱職工原工資標准,是指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職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參加工作未滿12個月的,按其實際參加工作的月份數計算。

(4)深圳產假工資怎麼算擴展閱讀:

一、按目前的法律規定,我國的所有女性勞動者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都享受產假待遇。

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頒布了《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刪除了「女職工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其勞動保護應當按有關計劃生育規定辦理,不適用本規定」的條文,

意味著職業女性有未婚生育、超生等違反計劃生育相關法律法規的情形,也不剝奪其享受產假的權利,但是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等單位工作的職業女性除外。

產假及其生育津貼相關規定如下: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准,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二、工資規定

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這90天又分為:產前假15天、產後假75天兩部分。 所謂產前假15天,系指預產期前15天的休假。

休產假不能提前或推後,若孕婦提前生產,可將不足的天數和產後假合並使用;若孕婦推遲生產,可將超出的天數按病假處理如果(只要有醫院證明就可以向單位請病假,但病假期間不能享受產假待遇)。

除了90天法定基本產假天數,由於一些特殊原因,女職工能享受增加天數的產假。 難產、多胞胎的因素,有《勞動法》和《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明文規定;但是,晚育、獨生子女的因素,各地方的規定有所不同。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在廣東省,實行晚育者(24周歲後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者(生育一胎但生的是多胞胎,不屬於獨生子女),增加產假35天。

有些單位在女職工產假天數問題上自行制訂標准,只要產假天數不短於現行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保護女職工合法權益的力度更強,應當予以認可。

至於產假期間男方能否休假照顧,在廣東省,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者,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不論是女職工產假,還是男方看護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於員工本人標准工資的標准支付假期工資。(勞動法律師團

1、產前假(孕期)

女職工懷孕七個月以上(按28周計算),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提醒注意的是,請長病假女職工不享受產前假。這兩個半月的產前假只能按預產期在產假前執行。至於女職工請產前假期間的工資按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保胎假期間的工資

《國家勞動總局保險福利司關於女職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過六個月後生育時的待遇問題給上海市勞動局的復函》(1982年)中規定,女職工按計劃生育懷 孕,經過醫師開據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時間,按照本單位實行的疾病待遇的規定辦理。因此,保胎假期間,女職工只能拿到病假工資。

根據1995年9月29日,《上海市勞動局關於加強企業職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職工疾病休假期間生活的通知》(滬勞保發(95)83號)病假工資的計算,先按休假時間(以6個月)為標准劃分,再按職工連續工齡劃檔。具體計算方式為:

a.連續工齡<2年者:病假日應得工資按職工病假日平均工資的60%計發;

b.連續工齡≥2年且<4年者,病假日應得工資按職工病假日平均工資的70%計發;

c.連續工齡≥4年且<6年者,病假日應得工資按職工假期日平均工資的80%計發;

d.連續工齡≥6年且<8年者,病假日應得工資按職工病假日平均工資的90%計發;

e.連續工齡≥8年者,病假日應得工資按職工病假日平均工資的100%計發。

2、產假(產期)

生產女職工的產假:單胎順產90天,其中產前休息十五天,產後休息七十五天;難產者,增加15天;符合計劃生育晚育條件的,另增加晚育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自然流產女職工的產假:妊娠3個月以內自然流產或者宮外孕者,產假30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內自然流產,產假45天。

⑤ 深圳勞動法規定產假多少天,休息工資怎樣計算

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中國《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第四條規定,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這就從法律上保證了女性的產假是帶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產假工資規定。查看原帖

⑥ 請問勞動法里規定產假工資是怎麼算的我在深圳上班

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其享有的福利待遇。另外享受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 女職工休產假有規定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女職工產假不少於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產假期間,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社會保險機構發給生育津貼;用人單位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給予15—30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此外,對於晚育的職工,各地還有一定獎勵假的規定。如北京市規定,晚育(24周歲以上)的女職工,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職工享受;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准給予獎勵。 女職工產假期間,即使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也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⑦ 深圳社保生育津貼怎麼算

《2017年廣東省休產假工資怎麼發,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規定》
國家規定的工資發放標准
1、保胎假工資:休假期間工資按照病假發,但是需要醫院開具相應的證明。
2、產前15天休假工資:工資按照每月實際工資的八成發。
3、產後假工資: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實際得到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並不相等。當然兩者也不能同時享有。
4、哺乳假工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的八成發,如果還有延長,則按實際工資的七成發。
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每個人在休產假之後拿到手的工資都各有不一,但基本上也應該相差不大。為什麼每個人的工資不一樣,但是又基本上離不開一個固定的數字。產假期間工資究竟是如何計算的呢?
產假期間工資是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為准,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高出部分,不做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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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2017年深圳市休產假工資怎麼發,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規定

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工資按照每月實際工資的八成發。

產後假工資: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實際得到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並不相等,高出部分,不做扣除。為什麼每個人的工資不一樣,但是又基本上離不開一個固定的數字:休假期間工資按照病假發。

哺乳假工資、產前15天休假工資。

當然兩者也不能同時享有,但基本上也應該相差不大。產假期間工資是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為准。產假期間工資究竟是如何計算的呢。

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則按實際工資的七成發。

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每個人在休產假之後拿到手的工資都各有不一。國家規定的工資發放標准,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六個半月按照工資的八成發,如果還有延長,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保胎假工資,但是需要醫院開具相應的證明。

(8)深圳產假工資怎麼算擴展閱讀:

按目前的法律規定,我國的所有女性勞動者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都享受產假待遇。

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頒布了《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刪除了「女職工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其勞動保護應當按有關計劃生育規定辦理,不適用本規定」的條文,意味著職業女性有未婚生育、超生等違反計劃生育相關法律法規的情形,也不剝奪其享受產假的權利,但是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等單位工作的職業女性除外。

產假及其生育津貼相關規定如下: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准,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⑨ 我想問深圳產假工資怎麼算的呢,生育津貼只

合法生育一孩和二孩子女的,女方產假期間視作出勤,工資不變。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准,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條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⑩ 2014年深圳產假工資怎麼算

深圳員工生育津貼的發放標准 2016年最新規定
一、用人單位應按什麼標准交生育保險費。
第四條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上月職工工資總額1%的比例繳納生育保險費。
註:此處按照本單位上月職工工資總額1%的比例繳納生育保險費已被2015體會10月1日開始實施的(2015)25號通知修改為:按照本單位上月職工工資總額0.5 %的比例繳納生育保險費
二、領取生育保險及生育津貼的條件?
領取生育保險的條件:
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滿1年的職工,在本市市內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實行刷卡記賬,由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按本市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標準直接結算。
職工刷卡記賬時,應當向本市市內定點醫療機構提供以下材料:
(一)享受待遇人員的身份證明;
(二)社會保障卡;
(三)醫院診斷妊娠證明(產前檢查或者分娩的提供);
(四)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證明(產前檢查或者分娩的提供)。
第七條除本實施辦法第六條規定情形外,職工及職工未就業配偶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職工個人支付,並在規定期限內申請一次性定額報銷:
(一)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滿1年的職工,在其分娩、終止妊娠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後1年內提出報銷申請;
(二)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未滿1年的職工分娩、終止妊娠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待其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滿12個月後的1年內提出報銷申請;
(三)失業前已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其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在其分娩、終止妊娠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後1年內提出申請報銷申請;
(四)已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在其分娩、終止妊娠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後1年內提出報銷申請;
(五)已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的未就業配偶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在其分娩、終止妊娠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後1年內提出報銷申請。
一次性定額報銷的標准(附件2)由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制定。超出一次性定額報銷標准部分,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領取生育津貼的條件:
職工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滿1年且用人單位已按《規定》向其墊付生育津貼的,用人單位可在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次月起1年內,向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支付生育津貼。
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未滿1年的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用人單位可在為職工累計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並向職工墊付生育津貼後1年內,向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支付生育津貼
按什麼標准發放生育津貼,若工資與津貼不一致,如何處理?
依據:《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
第十七條職工按照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其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准逐月墊付,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有條件的統籌地區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金融機構將生育津貼直接發放給職工。
職工已享受生育津貼的,視同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相應數額的工資。生育津貼高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余額支付給職工;生育津貼低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職工依法享受的生育津貼,按規定免徵個人所得稅。
本條所稱職工原工資標准,是指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職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參加工作未滿12個月的,按其實際參加工作的月份數計算。
生育津貼基本計算方式:
發放多少津貼取決於參保單位的平均參保繳費基數,企業繳交社保的基數高,可以領取的生育津貼就高。。「舉個例子,某企業3月份要申請生育津貼,而該企業2015年度為員工繳交的平均社保繳費基數為每月 5000元。員工享受生育津貼的天數按照廣東省生育保險的法定天數計算,假設女員工A順產享受生育津貼的天數是98天,那麼該企業可以領取的生育津貼為: 平均社保繳費基數5000元÷每月30天×假期98天=生育津貼16333元」。依照這種計算方式,若生育津貼高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余額支付給職工;生育津貼低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