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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如何買車

發布時間: 2022-02-08 04:57:44

⑴ 深圳買車要具備什麼條件

有以下條件:

1、居住地在本市。

2、持有有效的准駕車型為C或以上的機動車駕駛證。

3、名下沒有在本市登記的小汽車。

4、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標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標申請資格。

具體如下:

    1.居住地在本市,包括:

    (一)本市戶籍人員。

    (二)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證,且已最近連續2年以上在本市繳納(不含補繳)基本醫療保險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三)駐深部隊(含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人。

    (四)持有效身份證明,且近兩年內每年在本市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的港澳地區居民華僑,在本市辦理簽注或居留許可連續滿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的台灣地區居民,以及在本市辦理簽注或居留許可連續滿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的外國人。



《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中規定:

第十一條 申請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提出申請,獲得申請編碼。

(二)資格審核通過後,確認申請編碼為有效編碼。

(三)憑有效編碼,參加指標搖號或競價。

個人只能獲得1個申請編碼。單位的申請編碼數量,按照本實施細則第十三條確定。1個有效的申請編碼每次配置只能對應一種指標配置方式。

個人申請混合動力小汽車增量指標和純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的,通過資格審核後直接配置。

第十二條 登記地址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兩年內沒有發生逾期未使用以搖號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標的行為,並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增量指標:

(一)企業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和稅務登記證書,納稅狀態正常,上一年度(注冊時間未滿一年的自注冊之日起至申請前一個月)向本市稅務部門實際繳納稅款總額3萬元以上的。

(二)企業向本市稅務部門實際繳納稅款總額不符合第(一)項規定,但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計完成投資額5000萬元以上的。

⑵ 深圳買車上牌需要什麼條件

深圳買車深圳買車上牌需要的條件就是本人的。生發以後考

⑶ 在深圳怎麼買車

在深圳買車的條件:
1、首先你得有錢(至少夠交首期)
2、得有社保滿2年
3、有居住證
4、有上牌指標

⑷ 深圳買車要具備什麼條件

社保交夠2年,居住登記1年,然後申請居住證,交夠2年社保夠可以參加搖號或競拍。個人競拍准備5萬快,以後就不止了,搖號不用錢。

⑸ 在深圳如何貸款買車

您去找4S店的店員,他們會幫您的,但10000現金應該幫不了首期吧.

⑹ 深圳買車的整個流程是怎樣的

1、首先關注幾個牌子,然後在網上看點評,看看配置,看價格,對比下優劣勢。另外也可以找身邊的不同品牌的人推薦。
2、線下看車,主要是看長相和空間啥的。
3、網上了解,有了1和2,基本上有一定了解的,然後就是下結論。
4、支付定金,付之前一定記得和他們確定下贈品,盡可能多要,且讓他們簽字。
5、等待車到。
6、付款,可以選擇全款與貸款分期。
7、提車,直接開回來,後面回去自己慢慢摸索。
8、交稅,去4S店旁邊的稅務局繳稅。
9、上牌,去車管所上牌。
銀行貸款時需要提供個人徵信,通過以後只需要每月按時支付月供即可。

⑺ 在深圳買車需要什麼條件

在深圳買車需要的條件:

根據《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兩年內沒有發生逾期未使用以搖號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標的行為,且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個人,可以申請增量指標:

1、居住地在本市,包括下列情形:

①本市戶籍人員;

②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證,且已最近連續2年以上在本市繳納(不含補繳)基本醫療保險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③駐深部隊(含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人;

④持有效身份證明,近2年內每年在本市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的港澳地區居民、華僑,在本市辦理簽注或居留許可連續滿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的台灣地區居民,以及在本市辦理簽證或居留許可連續滿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的外國人。

2、持有有效的准駕車型為C類或以上的機動車駕駛證。

3、名下沒有在本市登記的小汽車,或名下小汽車在本市全部登記為注銷,或名下僅有1輛在本市正常登記的小汽車且在2014年12月29日18時之前被盜搶,公安部門立案滿6個月仍未追回並已在公安交警部門車輛管理系統登記為「被盜搶」狀態的。

4、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標或不具有更新指標申請資格。

個體工商戶申請增量指標,按照個人申請增量指標的規定執行。

(7)深圳如何買車擴展閱讀

根據《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兩年內沒有發生逾期未使用以搖號方式取得的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的行為,同時符合本實施細則第十四條第一款第1、2項規定條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個人,也可以申請1個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混合動力小汽車增量指標或純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

1、名下僅有1輛在本市登記的小汽車,且該車系使用純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登記,同時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標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標申請資格的;

2、名下僅有1輛在本市登記的小汽車,且該車系於2016年7月31日前使用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登記,同時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標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標申請資格的;

3、名下僅持有1個有效的純電動小汽車指標或僅有1個純電動小汽車更新指標的申請資格,且名下沒有在本市登記的小汽車的。

第十六條 兩年內沒有發生逾期未使用以搖號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標的行為,同時符合本實施細則第十四條第一款第1、2項規定條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個人,可以再申請1個純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

1、名下僅有1輛在本市登記的小汽車,且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標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標申請資格的;

2、名下僅持有1個有效指標,且名下沒有在本市登記的小汽車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標申請資格的。

3、僅有1個更新指標的申請資格,且名下沒有在本市登記的小汽車以及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