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現在深圳的工資達到多少時,要交個人所得稅
現在全國的個稅起征點均為2000元
即達到2000元即需要交個人所得稅
注意:社保、住房公積金可以在稅前扣除(即扣除後達到2000元就交個稅)
⑵ 2017深圳工資多少要交個人所得稅
2017年,深圳工資扣稅(個稅)起征點是3500元,適用於深圳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收入。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納稅所得額=扣除三險一金後月收入-扣除標准
個稅起征點是3500,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實發深圳工資=應發深圳工資-四金-繳稅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深圳工資-四金)-3500
扣除標准:個稅按3500元/月的起征標准算
例如某人的深圳工資收入為5000元,他應納個人所得稅為:(5000—3500)×3%—0=45(元)。
(2)深圳工資超過多少要交稅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personal income tax)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英國是開征個人所得稅最早的國家,1799年英國開始試行差別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到了1874年才成為英國一個固定的稅種。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於本國的所得徵收的一種所得稅。在有些國家,個人所得稅是主體稅種,在財政收入中占較大比重,對經濟亦有較大影響。
2018年6月19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這是個稅法自1980年出台以來第七次大修。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草案2018年8月27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依據決定草案,基本減除費用標准擬確定為每年6萬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稅率級距不變。
⑶ 深圳的月工資要多少才交稅啊
工資個人所得稅2000元起征
⑷ 我想請問資深人士,現在深圳的工資沒有超過5000,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個稅起征點是5000元,題主描述的收入尚未達到起征點,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⑸ 在深圳,工資為一萬需上交多少個人所得稅
摘要 一萬的工資要交多少稅
⑹ 請問在深圳工資收入達到多少才能收個人所得稅,標准多少
3500以上就需要啦,不包含3500。望採納,謝謝
⑺ 深圳的工資扣稅標準是什麼7000元該扣多少
深圳的工資扣稅標準是5000元起,7000元每月應繳納60元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月收入-五險一金-起征點-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專項附加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已知條件:月收入=7000元,五險一金=0元,起征點=5000元,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0元,專項附加扣除=0元,適用稅率=3%,速算扣除數=0元。
稅額=(7000-0-5000-0)×3%-0=60元。
(7)深圳工資超過多少要交稅擴展閱讀
新個稅法規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按月換算後計算繳納稅款,並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8]
2019年2月16日,國家稅務總局相關部門回應新個人所得稅法實施後納稅記錄有關問題,個稅零申報並不影響納稅記錄連續性。
⑻ 在深圳,月工資超過多少要繳稅具體怎樣
超過2000元就要繳稅,稅前可以扣除社保,公積金,捐贈等。
假定你社保,公積金等要繳交500,你3000元工資,3000-500-2000=500,這500就要繳稅了。
⑼ 深圳工資扣稅標準是多少
全月應納稅額不超過1500元為3%
全月應納稅額超過1500元至4500元 為10%
全月應納稅額超過4500元至9000元 為20%
全月應納稅額超過9000元至35000元 為25%
全月應納稅額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 為30%
全月應納稅額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 為35%
全月應納稅額超過80000元 45%為13505。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四條 工資支付主要包括:工資支付項目、工資支付水平、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支付對象、工資支付時間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第五條 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
用人單位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根據我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