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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保要交多少年

發布時間: 2022-03-03 00:01:27

1. 深圳社保要交多少年才能領退休工資

深圳領退休工資的社保繳費時間為15年和10年兩種情況。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資格認定的辦法》關於繳費年限條件的相關規定: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

2、按照《關於貫徹國務院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決定的通知》(粵府〔2006〕96號),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

(1)深圳市社保要交多少年擴展閱讀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資格認定的辦法》關於年齡條件的相關規定:

1、按照《國務院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

男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種,在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崗位工作累計滿10年,在井下和高溫崗位工作累計滿9年。

在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崗位工作累計滿8年(具體工種目錄按國家規定執行),連續工齡滿十年的,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所在地級以上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2、有關女幹部、女工人的認定,按照《轉發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勞薪〔1999〕114號)、《關於貫徹粵勞薪〔1999〕114號文件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粵勞社〔2000〕200號)執行。

在工人崗位上工作的按50周歲,在管理技術崗位工作的按55周歲,現崗位應以勞動合同中確定的崗位為准,凡在現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以現崗位認定其身份。女幹部失業、下崗後,已不在幹部崗位,與失業、下崗的工人享受同等待遇,其「現崗位」按照工人認定。

3、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的人員,按照《關於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1〕20號)、《關於早期離開國有集體企業女性人員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問題的復函》(粵人社函〔2010〕1010號文)執行。

其中未曾以職工身份參加養老保險的女性參保人需年滿55周歲,曾以職工身份參加養老保險且年滿50周歲時不在管理技術崗位工作的,現崗位按照工人認定,按年滿50周歲執行。

4、按照《關於機關事業單位縣處級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年齡問題的通知》(組通字〔2015〕14號)。

在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民團體或事業單位中擔任黨務、行政管理工作的相當於處級以上職務層次的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年滿60周歲退休。如本人申請經組織批準的,可以在年滿55周歲時自願退休。

5、符合《國務院關於高級專家離休退休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

(國發〔1983〕141號)、《人事部關於高級專家退(離)休有關問題的通知》(人退發〔1990〕5號)規定高級專家延遲離休退休的,按照上述文件執行。

6、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經組織部門批准延長退休年齡的人員,按批準的本人退休時間確定退休年齡。

7、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的,按相關文件辦理。

判斷參保人是否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資格的年齡條件時不區分城鄉戶籍。

2. 深圳社保要交多少年就可以不用交

前政策是累計繳滿15年,根據當地政策,肯定也是繼續繳納好,養老保險是遵循「多繳多得」的原則,企業還得繼續繳費,直至退休。

3. 深圳市社保要買滿多少年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深圳戶籍人員:
1、養老保險繳納比例:單位繳納14%,個人繳納8%,共計:22%。
最低繳費:單位2030*14%=284.2元,個人2030*8%=162.4元
2、醫療保險繳納比例:單位繳納比例6.2%(基本一檔)+0.5%(生育保險),個人繳納2%(基本一檔),共計:8.7%。
最低繳費:單位3130.8*(6.2%+0.5%)=209.7636元,個人3130.8*2%=62.616元
3、失業保險:2030*2%(單位繳納)+2030*1%(個人繳納),共60.9元
4、工傷保險:基準比例:0.4%,0.8%,1.2%。按實行浮動費率後的實際繳費費率繳交
5、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單位和個人比例一致):10%--40%之間,單位和個人各承擔一半。比如最低繳納10%,單位個人各繳納5%。
非深圳戶籍人員:
1、養老保險繳納比例:單位繳納比例13%,個人繳納8%共計:21%
最低繳費:單位2030*13%=263.9元,個人2030*8%=162.4元
2、醫療保險繳納比例:
深圳在職員工:為職工生育保險的繳費標准為上月職工工資總額的1%,按月繳納,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職工個人不支付。非用人單位職工:其它年滿18周歲且未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基本醫療保險一檔、二檔的非用人單位職工的參保人員繼續參加我市原有生育醫療保險,享受生育醫療保險待遇。即如下所示情況:
(一)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一檔的,在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至300%之間選擇繳費基數,其中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0周歲的,按繳費基數的8%繳費;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0周歲的,按繳費基數的11.5%繳費;
(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二檔的,以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0.7%繳費。
(溫馨提示:符合非用人單位職工規定的人員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社會保險機構申請辦理個人參保手續。)
3、失業保險:2030*2%(單位繳納)+2030*1%(個人繳納),共60.9元
4、工傷保險:基準比例:0.4%,0.8%,1.2%。按實行浮動費率後的實際繳費費率繳交
5、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單位和個人比例一致):10%--40%之間,單位和個人各承擔一半。比如最低繳納10%,單位個人各繳納5%。

4. 深圳社保要交滿多少年可以不再交費

社保要交滿十五年以上可以不交養老保險,到退休能領到退休金,但醫保男的要交滿25年,女20年,到退休後可以不交醫保享受醫保終身。但交足年限未到退休,仍要每月去交,一月不交醫保就會凍結,所以社保醫保最好要交到退休為止,養老金多交,退休金越大

5. 深圳市社保要激交多少年

深圳市社保要累計繳費滿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才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參照《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第十九條,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在本市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一)按照國家、廣東省有關規定確定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為本市;

(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三)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十五年。

(5)深圳市社保要交多少年擴展閱讀

參照《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第十條,職工每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基數為其上月工資總額;新參加工作、重新就業和新成立用人單位的職工首月繳費基數為其首月工資總額。工資總額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的,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繳費基數不得低於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准。

用人單位每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基數為本單位職工繳費基數的總和。個人繳費人員在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准至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的幅度內自行確定繳費基數。

參照《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第十一條,職工每月按本人繳費基數的百分之八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用人單位每月按單位繳費基數的百分之十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用人單位每月按職工繳費基數的百分之一繳納地方補充養老保險費,記入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基金。個人繳費人員按自行確定的繳費基數的百分之二十一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百分之八記入個人賬戶,百分之十三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按繳費基數的百分之一繳納地方補充養老保險費,記入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基金。

參照《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職工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個人繳費人員直接向市社保機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地方補充養老保險費。養老保險費的繳納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人員委託銀行托收。

參照《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第十八條,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包括基本養老金、病殘津貼、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不得重復享受。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