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積分入學要多少分才能入學
是以積分排名的方式入學。基礎分按照適齡兒童家庭在深居住時間計算,每滿一個月積1分(尾數滿15天的按一月計算,不滿15天的按半月計0.5分),積分計算截止日期為當年3月31日。以下證件選取分數最高且審核時處於有效狀態的的計算,不累計。
提交父母一方居住證的,按照發證日期計算;提交房產證等合法自有房產證明的,按發證日期計算;提交租賃憑證(合同)申請材料,按照辦事處租賃所出具的租賃憑證(合同)上載明的備案日期計算;提供《深圳市勞動保障卡》、營業執照的按證件上載明的發證日期計算。
申請辦法
1、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憑積分入學達到條件申請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的,其父或母(以下簡稱「申請人」)應填寫入學申請表,備齊各項積分指標佐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入讀公辦學校小學一年級的,持有關佐證材料向經辦機構提出入學申請。
3、申請入讀初中一年級的,我市小學畢業生在其原畢業小學統一登記資料;不在我市小學就讀的學生持有關佐證材料向經辦機構提出入學申請。
4、經辦機構應初審申請人提供的佐證材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對相關佐證材料有異議的,經辦機構可要求申請人提供有關單位驗證證明。
以上內容參考:光明區政府在線-積分入學最低分數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