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怎麼獲得深圳畢業生入戶補貼
一、深圳畢業生入戶補貼申領
(一).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可以申請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
1.具有本科以上學歷,以辦理引進手續時申報的學歷為准;
2.應屆畢業生和歸國留學人員無年齡限制。在職人才應當符合下列年齡條件:本科未滿30周歲、碩士未滿35周歲、博士未滿40周歲。上述年齡條件以調入年度的1月1日為判斷時點;
3.具有本市戶籍;
4.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獲准租住市區兩級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過政府發放的人才租房補貼;
5.續發時除需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需在引進我市後累計在深繳納三個月的社會保險。
(二)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可以申請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學歷以辦理引進手續時申報的為准;
2.應屆畢業生和歸國留學人員無年齡限制。在職人才應當符合下列年齡條件:本科的未滿30周歲、碩士的未滿35周歲、博士的未滿40周歲。上述年齡條件以調入年度的1月1日為判斷時點;
3.具有深圳戶籍;
4.在深圳繳納了社會保險費,且社會保險關系仍在本市;
5.本人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二、申請流程
(一)網上辦理流程
1.提出申請。新引進人才應當在首次引進之日起一年內,通過「廣東政務服務網」提出補貼申請。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2.受理匯總。人力資源部門日常受理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申請,在每月首個工作日匯總上月申請人名單。
3.申請復核。復核新引進人才補貼申請信息。
4.申請審核。通過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請人戶籍情況,通過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受理名單送市住房保障部門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況。市住房保障部門在25個工作日內反饋核查結果。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核查結果以及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審核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對符合申請條件的新引進人才,在本部門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本次申請終止。
5.發放。人力資源部門在公示結束後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租房和生活補貼發放工作。
(二)窗口辦理流程
1.協助申請。申請人員到達市行政服務大廳人才園服務廳後,在工作人員指導下在自助服務區內完成網上申報。
2.提出申請。新引進人才應當在首次引進之日起一年內,通過「廣東政務服務網」提出補貼申請。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3.受理匯總。人力資源部門日常受理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申請,在每月首個工作日匯總上月申請人名單。
4.申請復核。復核新引進人才補貼申請信息。
5.申請審核。通過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請人戶籍情況,通過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受理名單送市住房保障部門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況。市住房保障部門在25個工作日內反饋核查結果。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核查結果以及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審核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對符合申請條件的新引進人才,在本部門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本次申請終止。
6.發放。人力資源部門在公示結束後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租房和生活補貼發放工作。
❷ 大學生落戶深圳政策補貼
法律分析:1.申請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並在擇業期內(即畢業起兩年內),且未辦理過畢業生接收手續的畢業生,可申請接收:
1)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學歷
2)身體健康
3)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無刑事犯罪記錄
提示:應屆畢業生不用做入戶體檢,沒有社保要求,就算暫時沒找好工作單位照樣可以辦理入戶。
2.所需材料
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戶口本
如已開始就業,另需提供繳納社保公司的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3.報到證申領
提前有入戶准備的可以在畢業時即申請來深報到,報到證地址只要體現了「深圳市人力資源局」就可以,具體哪個區沒有要求。
有些小夥伴可能畢業時沒那麼清晰的規劃,報到證被派譴回生源地,此時需要進行改派。
法律依據:《深圳市戶籍遷入政策若干規定(徵求意見稿)》
一是調整遷戶渠道。將59號文中人才引進遷戶、政策性遷戶、投資納稅遷戶、積分入戶四個入戶渠道整合為核准類入戶、積分入戶、政策性隨遷入戶三類。其中,積分入戶具體分為人才引進積分入戶、居住社保積分入戶、投資納稅積分入戶三個類別。
二是優化人才引進入戶條件。將核准類學歷型人才的底線要求調整為全日制本科,技術型人才底線要求調整為「中級職稱+全日制大專」,技能型人才的底線要求調整為技師。不符合上述核准條件的其他人才,統一由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在專項指標計劃內通過積分方式擇優審批引進。
三是完善政策性入戶條件。夫妻投靠基本要求由結婚時間及被投靠人入深戶時間滿2年調整為滿5年,並增加高層次人才、高級職稱、高級技師和碩士以上學歷人員原則上只享受一次不受時間限制優先解決配偶隨遷問題的條件;老人隨遷將子女入深戶時間要求由8年調整為15年,並增加子女在深圳繳納社保連續滿15年的要求。
四是修改計生和守法要求。取消對於入戶人員計生情況的審核,增加遷戶人員需無刑事犯罪記錄的要求。
五是加大造假懲處力度。對存在隱瞞、欺騙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入戶人員,將2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入戶的政策要求提高至5年。
六是調整部門分工。根據機構改革情況調整各部門職能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