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深圳最低工資是多少
深圳全日制就業勞念絕漏動者最低工資標准:220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20。3元/小仔爛時。
深圳的月工資等於月工資收入除以月計薪天數乘以出勤天數,月計薪天數等於365天減去104天,再除答啟以12月等於21。75天,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如果安排加班的,用人森罩單位應要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宏跡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此舉鬧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貳』 深圳最低工資是多少 還有 兼職現在最好多少錢一個鍾
深圳市目前最低工資標准為 2200 元/月,而的工資則因行業和個人技能而異,一般每小時 50-100 元不等塌散。但需要注意的是,工資普遍較低,且沒有穩定的保障和福利待遇,建議合理規劃個人時間和收入,謹慎團激氏選擇工作。鉛斗『叄』 深圳市普工工資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深圳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准提高至2030元,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提高至18.5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肆』 深圳工資標準是多少怎麼算的
2021年的標准工資是:
2200的底薪,平時加班1.5倍,周末加班2.0倍
2200底薪=每個月21.75天+每天8個鍾的時間,
2200÷21.75÷8=12.643678161元。
周一到周五每天8小時都是12.64元;
平時加班1.5倍,
12.64×1.5=18.96元
周一到周五的加班是18.96元。
深圳周一到周五每天平均加班3小時。
12.64×8+18.96×3=158元。
周一到周五每天工資158元。
周六周末2.0倍,
12.64×2.0=25.28
周末每個鍾25.28元
深圳周六周末平均8個鍾
25.28×16=403.2
每周158*5+403.2=1193.2元
每月1193.2*4=4772.8元
各種全勤獎勵+扣除下來差不多5000塊。
『伍』 2021年深圳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2021深圳底薪最新標準是多少?
深圳最低月工資標准:2200元。
深圳小時最低工資標准:20.3元。
深圳最低工資標准什麼時候調整?
2022年1月1日起深圳最低工資標准調整,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為236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為22.2元/小時。
以下各項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哦!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勞動報酬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准。此外,加班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下的補助、勞動者福利待遇等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
企業違反規定怎麼辦?
為確保最低工資政策落到實處,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廣泛開展宣傳工作的同時,將進一步加強對最低工資標准執行情況的監控和監察,督促企業依法支付員工工資,同時暢通員工舉報投訴渠道,對違法行為嚴肅查處。
『陸』 深圳基本工資是多少
深圳市最低工資標准: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准為220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准為20.3元/小時。不僅正常上班工資不能低於這個標准,加班費計算基數、參加社會保險計算基數也都不能低於這個標准,企業如違反,勞動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法律依據】
《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五十六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保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視情節輕重處以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一)支付員工工資低於最低工資的;(二)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員工工資的;(三)以實物等非貨幣形式支付員工工資的。第五十七條被舉報、投訴的用人單位在勞動保障部門監督檢查工資支付時,拒絕提供本單位工資支付相關資料或者隱瞞事實、出具虛假資料或者隱匿、毀滅相關資料的,由勞動保障部門視情節輕重,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對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處以五千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的罰款。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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