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深圳禁電後,,市民電動車會怎麼處理
7月1日起交警將對沖禁令的電動車處以200元罰款。這是深圳市公安局和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在28日聯合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透露的信息。
決定從今年6月6日起至12月5日,全天24小時,在福田區、羅湖區、鹽田區、南山區、寶安區內所有道路以及龍崗區的平湖、布吉、坂田、南灣、橫崗、龍崗、龍城街道辦轄區內道路,禁止電動自行車及其他安裝有動力裝置的非機動車上路行駛。
深圳市交警局表示,為讓市民有一個緩沖時間,深圳市交警局設定6月6日至6月底為「禁電」的宣傳引導期,公安機關對於違法違規上路的駕駛人側重以教育、引導、宣傳和勸阻為主。自7月份開始嚴格依法進行管理,違規者一律罰款200元,不交罰款者一律扣車。「禁電」將持續至12月5日,此後,深圳市交警局將根據第一期限行的情況,積極總結經驗,聽取市民意見,對限行措施進行調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