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深圳峰谷電時間是怎樣分怎樣收費
為了推廣電動汽車,深圳市供電局對在充電站充電的電動汽車,實行了峰谷電價,谷期(23:00至次日7:00)電價為0.2495元/度,其餘時間段為1.0064元/度。
深圳供電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為鼓勵用戶移峰填谷用電,深圳市具有較為完善的峰谷電價政策機制,深圳峰谷電價在引導企業移峰填谷方面,走在全省前面,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實施范圍廣。實行峰谷電價的對象為所有工業、商業服務業和其他類用電101千伏安以上的用戶;二是峰谷價差大;三是時段設置科學。峰谷電價分為峰、平、谷三費率電價,並根據電網典型日負荷曲線科學設置時段;四是在電價機制上對蓄冰空調用電給予傾斜,支持環保產業。
他表示,目前,深圳居民用戶的用電負荷僅占總量的10%,且用電時間較為固定,對居民用戶的用電時間進行調整的可能性不大,如在居民用戶中實施峰谷電價,對電網負荷調節作用不大,因此短期內居民用戶不會實施峰谷電價。
2004年10月起將峰谷時段劃分調整為:
高峰時段:9:00-11:30、14:00-16:30、19:00-21:00(共7小時);
平時段:7:00-9:00、11:30-14:00、16:30-19:00、21:00-23:00(共9小時);
低谷時段:23:00-次日7:00(共8小時)。
深圳市電價價目表(從2004年10月1日起執行)見:
http://www.gdpi.gov.cn/jgzc/37506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