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麼辦理深圳積分入戶
深圳積分入戶簡易流程:
深圳積分入戶詳細流程:
一、簽訂協議
申請人與我市認可的人力資源代理機構簽訂委託辦理協議,委託其辦理積分入戶手續。
二、網上申報
信息填報和提交:
可由個人填報信息後經代理機構提交;也可由代理機構填報個人信息後提交。
個人填報信息後經代理機構提交: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入「辦事大廳」--「網上申辦」--「深圳市人才引進(畢業生、調干、積分入戶)測評與申報系統」,進入申報界面,在個人用戶登錄處點擊「注冊」,填寫注冊信息,注冊個人帳戶。注冊成功後通過個人用戶登錄系統,選擇「積分入戶」,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填報完成後,點擊「保存」--點擊「按當前填報信息測評」,如積分分值達到100分,選擇代理機構後保存。信息填報後,需與代理機構經辦人聯系,經審核後,由代理機構在系統提交。
代理機構進入系統後點擊「業務申報」--點擊「積分申報」,系統將顯示本單位代理的擬積分人員個人測評信息。單位經辦人應對個人測評信息進行校核後測評並提交。
信息填報注意事項:
1、如本人身份證號已正常升位為18位號碼,系統申報時必須填寫18位的身份證號碼。其它非正常升位的身份證號碼變更,須先到市社保部門變更參保身份證號後,再進行系統申報。
2、如果當前婚姻狀況是離異或夫妻雙方曾經有過婚史的,必須填寫完整婚姻歷史信息和各個婚姻階段的子女信息(含夫妻雙方)。
3、如 「畢業院校」、「專業」、「專業技術資格」及「職業(執業)資格」名稱未在系統已列出范圍之內,可自行進行錄入。
4、申報信息須由代理機構成功提交後方為有效信息。
5、代理機構及擬積分入戶本人須認真校核已申報信息,如因信息填報錯誤導致無法正常辦理積分入戶的,責任由本人或代理機構承擔。
三、查看公示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按照申報情況每月分兩批對系統申報積分分值達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代理機構可登錄人才引進業務申報系統,進入「進度反饋」欄目,通過該申報人員條目的「辦理狀態」查看公示結果。如通過可根據系統提示列印材料清單和相關表格,並按要求准備書面申報材料。
公示不通過的,「辦理狀態」將顯示為「公示不通過」,點擊後可查看原因。
四、書面材料
代理機構須按照人才引進業務系統生成的材料清單,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准備申報材料。所有材料須用A4紙整理清晰,須按材料清單所列順序裝訂。
代理機構人事經辦人持本人社保卡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提交書面申報材料。
所有須提供的書面申報材料(含在受理、審批過程中須補正的材料)應在預審公示通過後60日內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如預審公示通過後至業務受理截止時間不足60日的,須於業務受理截止時間(2013年3月5日)之前報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部門受理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窗口工作人員對書面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對於材料真實、准確、齊全、形式符合規定、積分核算達到100分的,受理書面申報材料,受理當日為受理申請之日。
對於積分核算後未達到100分的,不予受理申報材料。
對於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當場告知需要補正的內容並退回申報材料,代理機構按照要求補正相關材料後可再次報送,業務受理窗口工作人員經審核給予受理的,則受理當日為受理申請之日。
對於提供虛假或偽造申報材料,扣留相關材料,並根據《深圳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暫行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六、相關審批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書面申報材料進行審批,並作出是否同意積分入戶的決定。如在審批過程中存在需要進一步核查的事項,審批時限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30個工作日。
七、申報信息
1、已在系統提交信息但尚未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受理,如需修改信息,代理機構需登錄系統,點擊「進度反饋」——「積分入戶業務」,選擇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員,點擊「撤回信息」撤回申報信息,經修改後,可重新經系統填報並提交。對於在預審公示期的人員信息,須待預審公示結束後再點擊「撤回信息」,修改後重新經系統填報信息並提交。
2、代理機構需登錄系統,點擊「進度反饋」——「積分業務」選擇人員,點擊「(終止)撤消信息」——填寫原因。列印《撤消申請表》按要求簽字蓋章,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審批通過後,該申報業務作廢。修改後再次重新經系統填報信息並提交。
3、已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通過的,可修改或(終止)撤消積分入戶申報信息。信息修改范圍僅限積分入戶通知及入戶指標卡上的信息,且身份證號與姓名不能同時更改。
修改信息:進入人才引進業務系統,點擊「業務進度查詢」——選擇「積分入戶業務進度」——選擇人員——點擊「變更申請」,輸入變更內容,保存並提交。列印《變更申請表》,並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
(終止)撤消信息:登錄人才引進業務系統,在「進度反饋」——「積分入戶業務」選擇人員,點擊「(終止)撤消信息」——填寫原因。列印《撤消申請表》,按要求簽字蓋章,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審批通後,該申報業務作廢。
八、進度查詢
單位查詢:代理機構登錄人才引進業務申報系統,在「綜合管理」欄目內點擊「進度反饋」——選擇「積分入戶業務」——選擇人員,查詢已經提交的業務辦理進度。申請信息修改的可點擊「信息變更進度」查詢辦理進度。
本人查詢: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辦事大廳」——「人才引進業務進度查詢」,輸入姓名和身份證號碼進行查詢。
九、辦理結果
對於已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通過的人員(農業戶籍人員待市發改部門批准「農轉非」後),系統顯示狀態為「待列印積分入戶通知」代理機構人事經辦人持本人社保卡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領取《積分入戶通知》、《深圳市入戶指標卡》、《「農轉非」入戶指標卡》(農業戶籍人員)。
Ⅱ 深圳積分入戶有哪些流程
深圳積分入戶所需材料和申辦流程有:
1、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居住證、社保卡、戶口本等;
2、辦理流程,應當先辦理准遷證,再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最後,在遷入地辦理戶籍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Ⅲ 今年深圳積分入戶的流程是怎樣的
今年深圳積分入戶的流程如下:
(一)個人測評及簽訂委託代理協議
申請人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www.szhrss.gov.cn),進入「網上辦事」--「網上申辦」--「深圳市人才引進(畢業生、在職人才引進)測評與申報系統」,注冊個人賬戶,注冊成功後通過個人用戶登錄系統選擇 「在職人才引進」,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進行個人測評.
(二)確認身份及辦理方式
在網上成功提交前,申請人及人力資源代理機構根據前述重要說明第(2)、(3)項判斷本人幹部或工人身份及辦理方式(調干、調工、招工)
(三)網上申報
信息填報和提交:
個人填報信息後經代理機構提交:申請人校核個人測評信息,選擇本人身份(幹部或工人)及辦理方式(調干、調工、招工),填報完成後,選擇委託的代理機構後保存。信息填報後,需與受託的代理機構聯系,經代理機構審核後,由代理機構在系統提交。
代理機構填報信息並提交
代理機構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szhrss.gov.cn),進入「網上辦事」--「網上申辦」--「深圳市人才引進(畢業生、在職人才引進)測評與申報系統」。進入申報界面點擊代理「個人信息業務申報」——「在職人才引進申報」——「新增人員」,輸入姓名、身份證,點擊「下一步」,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選擇申請人身份(幹部或工人)及辦理方式(調干、調工、招工)。填報完成後,點擊「保存」--點擊「按當前填報信息測評」。系統依據所填信息測評打分,如積分分值達到100分或符合《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選擇「測評並提交」。
(四)信息預審公示
1、對於系統申報符合《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人員,信息成功提交後,點擊選擇人員姓名,根據提示列印材料清單和相關表格,並按要求准備書面申報材料。
2、對系統申報積分分值達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人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按照申報情況每月分兩批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網址:www.szhrss.gov.cn)。公示期間,系統顯示為「已鎖定待預審.
(五)提交書面申報材料
辦理調干及調工:具有人事保管權的代理機構人事經辦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證到市人力資源局業務受理窗口提交書面申報材料(含人事檔案)。不具有人事檔案保管權的代理機構須委託有檔案保管權的代理機構商調人事檔案,並將書面申報材料報送受委託的人力資源代理機構,由該代理機構統一報送市人力資源局業務受理窗口。
辦理招工:申報材料直接由受託代理機構人事經辦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證到市人力資源局業務受理窗口提交。
所有須提供的書面申報材料(含在受理、審批過程中須補正的材料)應在公示通過後90日內報送市人力資源局業務受理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Ⅳ 深圳怎麼辦理積分入戶
(一)符合以下基本條件,且積分入戶深圳積分分值達到100分的,可以申請辦理積分入戶深圳手續:
1.年齡在18周歲以上,48周歲以下;
2.身體健康;
3.已在我市辦理居住證和繳納社保;(說明:1、申報人員須在本單位有社保繳交記錄,且當前為正常繳交狀態。);
4.符合《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
5.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無刑事犯罪記錄。
(二)符合上述基本條件的第2、4、5項,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直接申請辦理積分入戶深圳手續:
1.兩院院士;
2.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全國傑出專業技術人才,「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家、省(部)級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國家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學術技術帶頭人,年齡在55周歲以下的;
3.廣東省和國家部級以上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或深圳市科技創新獎的項目主要完成人,年齡在50周歲以下的;
4.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認定並在任期內的高層次專業人才,且不超過其該類人才認定標准對應的最高年齡; 本文來自深圳招調工網
5.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認定的海外高層次人才,且不超過該類人才認定標准對應的最高年齡;
6.取得《深圳市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且年齡不超過48周歲的留學回國人員。
(三)根據我市戶籍遷入規定,以下人員申請積分入戶深圳年齡上限可放寬至50周歲以下:
1.具有經全國統考取得的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廣東省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審核的省外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2.本市依法登記注冊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業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累計在深納稅人民幣300萬元以上的;
3.本市依法登記注冊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的出資(合夥)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以其投資份額占該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而累計分攤企業在深已繳納稅額人民幣60萬元以上的;
4.在本市就業的個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累計在深繳納個人所得稅人民幣24萬元以上的;
5.在本市依法登記注冊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累計在深納稅人民幣30萬元以上的;
本款第2至5項所規定人員,須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納稅額超過以上規定納稅額一倍以上的,其年齡上限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
(四)市政府對高層次專業人才及其配偶、獲得特殊獎項或表彰人員、投資納稅人員、隨軍家屬、機關事業單位或駐深單位人員等引進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