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深圳市個人社保繳費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1、深圳戶籍人員:
養老保險繳納比例:單位繳納14%,個人繳納8%,共計:22%
醫療保險繳納比例:單位繳納比例6.2%+0.5%,個人繳納2%,共計:8.7%
失業保險繳納比例:單位繳納2%,個人繳納1%,共計:3%
工傷保險繳納比例:單位繳納0.4%,0.8%,1.2% ,個人不繳費。
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繳納比例在10%--40%之間,單位和個人各承擔一半。
2、非深圳戶籍人員:
養老保險繳納比例:單位繳納比例13%,個人繳納8% 共計:21%
3、醫療保險繳納比例:
A、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單位繳納比例7%,個人繳納2%,共計:9% 。
B、基本醫療保險二檔:單位繳納比例0.6%+0.2%,個人繳納0.2%,共計:1% 。
C、基本醫療保險三檔保險:單位繳納8元,個人繳納4元。
失業保險繳納比例:單位繳納2%,個人繳納1%,共計:3%
工傷保險:基準比例:0.4%,0.8%,1.2% ,個人不繳費。
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10%--40%之間,單位和個人各承擔一半。比如:最低繳納10%,單位個人各繳納5%。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