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深圳孩子上小學需要什麼條件
深圳上小學積分的演算法是:深圳戶籍學生:按照在學區居住時間積分;非深圳戶籍學生:按照社保或經營時間及計生情況積分。
二、非深圳孩子上學條件:
1、年滿6周歲,有學習能力。
2、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3、申請學位時,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深圳市連續居住滿1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
㈡ 非深戶孩子在深圳上學的條件
非深圳戶口小孩是可以在深圳上學的,需要的條件如下:
1、戶口本。
2、兒童出生證(申請小學一年級學位需提交)。
3、父母的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
4、住房證明材料,即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房產證明或購、租房合同的材料。
5、適齡兒童出生證、由公安部門出具的適齡兒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戶口本、在深居住證或暫住證。外地戶口在深圳上小學,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年滿6周歲,有學習能力。
2、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3、申請學位時,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本市連續居住滿1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
外地戶口在深圳上小學,入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戶籍證明材料:兒童出生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及父母的戶口簿、身份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港澳籍兒童、少年還需核驗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公證部門提供的父母與子女親屬關系證明。
2、居住證明材料:在學校招生片區內實際住房的,核驗《房產證》或《不動產證》或《購房合同》(包括購房交款收據);在學校招生片區內租房居住的`,核驗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核發的、登記備案時間連續滿1年以上的《房屋租賃憑證》,或住建部門出具的連續滿1年以上的《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
3、社會保險材料: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本市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的記錄。
4、計劃生育信息:適齡兒童、少年父母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登記的計劃生育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