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生育險報銷標准
法律分析:1、產前檢查:提供嬰兒出生證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餘情況按本市規定的產前檢查項目及費用標准進行審核報銷,超過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2、單胎順產:2700元;3、單胎難產(含剖宮產):5200元;4、多胎分娩:在相應分娩標準的基礎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終止妊娠的費用參照計劃生育相應項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單位)的女職工。
第三條 凡適合婦女從事勞動的單位,不得拒絕招收女職工。
第四條 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條 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