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外面身份證過期了怎麼辦
如果所在省市開通了身份證異地辦理業務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請辦理;如果沒有開通身份證異地辦理業務的,只能到戶籍所在地申請辦理。具體情況可以咨詢當地派出所。
有以下四種情況,不能異地補領、換領居民身份證:
1、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和因姓名、出生日期、性別、民族、公民身份號碼等主項變更換領居民身份證的,需回戶籍地公安機關辦理;
2、相貌特徵發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異地暫不予受理;
3、有偽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和買賣、使用偽造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國家機關證件的;
4、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推送有不良信用記錄的,異地不予受理。
申請換領的,交驗原有效期滿的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戶口簿、居住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件)。
離開戶籍地的群眾異地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有以下步驟: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第二步,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後,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後,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製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