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深圳失業登記需要資料
法律分析:戶籍人員需要深圳市失業人員登記表,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異地務工人員需要,深圳市失業人員登記表,身份證即可。
法律依據:《深圳市失業登記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市戶籍勞動者失業登記適用本辦法。勞動者進行失業登記,統一使用《深圳市失業人員證》(以下簡稱《失業證》)。
第三條 《失業證》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印製,全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免費核發,全市通用。
第五條 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且處於無業狀態的以下本市戶籍人員可以辦理失業登記:(一)年滿16周歲,已從各類學校畢業、肄業的;(二)與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等各類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含解聘工作關系)且用人單位停止繳交社會保險費的;(三)個體工商戶業主或私營企業業主停業、關閉、破產停止經營的;(四)軍人退出現役且未納入國家統一安置、隨軍家屬未安置就業的;(五)靈活就業人員中斷就業的;(六)刑滿釋放、假釋、監外執行或解除勞動教養的;
Ⅱ 非深戶失業登記辦理材料
法律分析:辦理材料(寶安區):《深圳市失業人員登記表》;身份證。辦理材料(其他區):《深圳市失業人員登記表》;身份證;勞動合同或原單位(或政府部門)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判決書或仲裁書)。
法律依據:《深圳市失業登記管理辦法》
第五條 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且處於無業狀態的以下本市戶籍人員可以辦理失業登記:
(一)年滿16周歲,已從各類學校畢業、肄業的;
(二)與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等各類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含解聘工作關系)且用人單位停止繳交社會保險費的;
(三)個體工商戶業主或私營企業業主停業、關閉、破產停止經營的;
(四)軍人退出現役且未納入國家統一安置、隨軍家屬未安置就業的;
(五)靈活就業人員中斷就業的;
(六)刑滿釋放、假釋、監外執行或解除勞動教養的;
(七)」農轉居」等其他失業人員。
第六條 失業人員辦理失業登記的,應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勞動保障所或社區工作站辦理。其中第五條第(二)項規定的失業人員辦理失業登記時,應按市、區事權劃分規定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原工作單位以最後繳交社會保險費記錄單位為准;第(五)項規定的失業人員辦理失業登記的,應到原辦理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
第七條 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組織失業人員參加公共就業指導培訓。符合失業登記條件的人員,由市、區、街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或社區工作站勞動保障窗口工作人員開具培訓介紹信參加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舉辦的公共就業指導培訓。
第八條 符合失業登記條件的人員,由本人如實填寫《深圳市失業人員登記表》,並提供戶口簿、身份證(查驗原件,留存復印件)和免冠證件照片1張。以下失業人員還需提供相應材料(查驗原件,留存復印件)
Ⅲ 深圳戶口如何辦理失業證
辦理失業證須知 :一、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在深圳市連續工作一年以上,並有就業願望的本街道常住居民戶口的失業人員進行失業登記,原工作單位規定繳納了失業保險費的。失業登記視為求職登記,辦理《失業證》。 二、辦理失業證須帶如下證件: 1、身份證原件; 2、戶口簿原件; 3、婚育證明《計生證》; 4、小一寸相片2張; 5、各類人還需要出具以下證明材料:畢業證書、學校證明、退學證明、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深圳市職工勞動手冊》、本人檔案、工商部門發給的證明、解除掛靠關系證明、社區居委會出具的失業證明。 三、辦理程序: 1、各類人員到所屬社區居委會、學校、單位等出具領取失業證的證明; 2、到本街道辦證大廳一樓出具有關的證件、證明,經街道社區服務中心審批、蓋章、辦理《失業證》; 3、《失業證》年審只須帶1—4項證件及原《失業證》直接到本街道辦理。 4、《失業證》遷街的須到原所屬區街辦理失業人員關系轉移介紹信(收回原失業證),再帶1—4項證件到本街道辦理。 四、注意事項: 由於《失業證》要上網登記,為確保信息准確,請辦證本人親自辦理。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領取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滿2年的,領取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滿3年的,領取8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滿4年的,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滿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領取1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以後每遞增1年增加1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滿10年以上的,領取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對自謀職業的失業人員,可將其應享受的失業保險金一次性付給本人。 根據《深圳市失業保險規定》,失業人員應在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系之日起40日內,持與用人單位開具的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系的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和3張一寸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鎮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同時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並從辦理失業登記的次日起,持《身份證》、《失業保險金領取證》及《求職證》,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因病不能親自領取的,可委託親屬持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領取證》、《求職證》、《身份證》、醫院診斷證明和代領人的《身份證》代為領取。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在本市遷移戶口的,持《戶口遷移證》、《失業保險金領取證》,到原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鎮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關系和檔案轉出手續。並持《北京市失業人員關系轉移介紹信》、《失業保險金領取證》、《求職證》、《身份證》和《戶口簿》,到遷入地的區、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遷入手續後,在遷入地的街道、鎮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繼續領取。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向街道、鎮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從事個體經營、興辦企業的,持營業執照和《身份證》、《求職證》及《失業保險金領取證》。 二、戶口遷往外省、市的,持《戶口遷移證》、《失業保障金領取證》、《身份證》、《求職證》。 三、失業人員從事自由職業的,在辦理了就業登記手續後,持《身份證》、《求職證》、《失業保障金領取證》和《就業登記卡》。 失業人員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後,不再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下崗失業人員解除勞動關系離開企業時,本人欠繳以及企業應當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要一次性予以補繳。下崗人員再就業後,由用人單位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其辦理社會保險關系接續和轉移手續。無固定單位的靈活就業人員和相對集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由街道辦事處和公共職業介紹機構代理接續和繳費手續。下崗失業人員未再就業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保留其原有的社會保險關系;在下崗失業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由保管其檔案的單位和部門代其辦理申請退休手續。所以,您千萬別忘了及時續繳社會保險 。
Ⅳ 失業登記辦理需要哪些材料
所需材料
1、戶口簿
2、身份證
3、大一寸彩照相片二張
4、單位協辦函
窗口辦理:
1、居住地的街勞保中心領表。
2、居住地的街勞保中心審核。
3、發證。
網上辦理:
1、網上提交材料申請。
2、列印好相關資料並到窗口提交。
3、窗口人員對資料進行審核並進行現場查驗。
4、發證並通知申請人領證 。
《就業失業登記證》的發放范圍包括:
1、進行就業登記、失業登記的勞動者;
2、被認定為就業援助對象的勞動者;
3、享受相關就業扶持政策的勞動者;
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規定范圍內的其他勞動者。
勞動者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持有的《就業失業登記證》自動失效並由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進行注銷: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移居境外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5、死亡的;
6、依據法律法規應當失效的其他情形。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廣州失業登記辦理指南
網路-就業失業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