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深圳資訊 » 深圳小產權面積太小了怎麼賠
擴展閱讀
廈門銀河證券待遇如何 2024-11-30 02:02:59
北京膏滋公司有哪些 2024-11-30 02:00:21

深圳小產權面積太小了怎麼賠

發布時間: 2024-11-30 00:36:05

『壹』 深圳的小產權房可以買嗎萬一遇到拆遷有賠償嗎

存在就是道理,深圳有太多的小產權房,小產權房也要分好幾種,第一種就是農民房,早期的時候很多人自己買地自己出資金蓋的房子,可以自己住,可以出租,可以賣。第二種是一些土豪或者事業單位建的小區房,這類型的房子基本跟商品房沒區別,但是開發商又不具備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各種資質,所以也是不能像商品房這樣正規買賣的。第三種是真正的深圳土著建的房子,一條村等於一家公司,每家每戶集資然後蓋的小區房子,這種叫做統建樓。不論是哪一種現在基本都沒有新的大樓盤出現了,如果要買的話建議買後面兩種。買來自己住是沒什麼問題的,如果是買來投資的就可能收益沒有正規的商品房高了。

『貳』 買深圳小產權房的人遇到拆遷有哪些賠償標准

深圳小產權房在遇到拆遷時,賠償標准主要涉及三種模式:棚戶區改造、土地整備利益統籌以及17年出台的《深圳市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棚戶區改造中,由政府主導拆遷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主要提供回遷商品房和人才安居房,土著居民可獲得480平方米內的商品房,非土著則獲150平方米內的安置房,超過上限的部分按街道徵收基準價加獎勵補貼賠償現金。土地整備利益統籌旨在建設公共設施,如修路、地鐵、學校、醫院、產業園、水庫等,土著居民480平方米內可置換安置房,非土著150平方米內可獲安置房,超出面積則按基準價加獎勵賠償現金。《深圳市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則規定了農民房徵收基準價,即等於或高於市場價格,以房換錢不會虧損,非土著居民150平方米內可置換安置房,安置房為綠本房,持有10年後可補50%的地價轉換為紅本商品房。然而,每個街道的執行政策有所不同,例如石岩水庫周邊非土著業主可置換安置房,而西麗水庫周邊則不行。這三種模式的賠償價格差異巨大,容易引發矛盾,坪山沙湖社區的沙田村通過「先整備後統籌」模式,土著和非土著均能獲得紅本商品房,這種模式在全深圳的推廣仍有待觀察。

在具體案例中,若居民購買的房屋是在2009年6月2日之前建造,且屬於土地整備利益統籌政策覆蓋范圍,則應按照每個街道的基準價賠償。如果是在之後建造的,則應按3000元每平方米加上裝修補貼賠償。若房屋是09年6月2日之前建成,而賠償標准只有6000元每平方米,這表明可能存在信息錯誤或誤解,因為按照規定,這一賠償標准不符合實際情況。在13號線石岩區域的其他被徵收房屋中,聽說綜合賠償標准約為每平方米15000元左右,這更符合徵收標准。

綜上所述,深圳小產權房拆遷賠償標准受多種因素影響,需要根據具體政策和情況來確定。若對賠償標准有疑問,建議直接向相關部門咨詢或尋求法律專業人士的幫助,以確保權益得到合理保護。

『叄』 深圳小產權房拆遷有賠償嗎

深圳小產權房拆遷也是有賠償的,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根據《深圳市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試行)》第二十三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轄區政府對被徵收人以及符合規定的合法使用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含已經取得的合法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停產停業損失補償等標准根據本辦法附件《深圳市房屋徵收補償規則》確定。

第二十四條 房屋徵收可以採取貨幣補償、產權調換以及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除本辦法及市政府另有規定外,徵收非住宅房屋以及房屋以外的構築物、其他附著物等實行貨幣補償。

徵收被徵收人居住的住宅房屋,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產權調換、貨幣補償與產權調換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補償。因本辦法第八條第(五)項的需要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城市更新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提供在城市更新項目或者單元內的房屋,在城市更新項目或者單元內無法提供的,房屋徵收部門可以就近提供。

(3)深圳小產權面積太小了怎麼賠擴展閱讀: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條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