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深圳人才房限制條件
法律主觀:
申請深圳人才住房的人才認定標準是:
(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含教育部認可的境外高等院校畢業的歸國留學人員);
(二)屬於符合我市產業發展需要的技師(指取得二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或者專項能力證書的人員);
(三)經市人民政府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以及經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其他特殊需要的人才。
法律客觀:
《深圳市人才認定標准(2015年)》第三條 地方級領軍人才認定標准: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省(含副省級市)級以上優秀專家;省工藝美術大師;省名中醫稱號獲得者;享受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