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轉深圳戶口需要什麼條件
「答:目前深圳戶籍遷入主要有四個路徑,分別是人才引進遷戶、納稅遷戶、政策性遷戶和居住社保遷戶,具體條件以最新頒布的《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定》為准。」
「【法律依據】
《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定》
第一條 為控制人口總量,優化人口結構,提高人口整體素質,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2014〕25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府〔2015〕63號)、《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人口服務管理的若干意見》(深府〔2016〕58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戶籍遷入是指非深圳市戶籍人員將戶籍從其他地區遷入深圳市。
第三條 市政府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對戶籍遷入進行宏觀調控。
第四條 戶籍遷入以總量控制、分類管理、存量置換為原則,實行年度計劃安排、准入條件和審批入戶相結合的管理方式。
第五條 戶籍遷入計劃根據人口管理政策和產業政策按年度制定,重點滿足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對各類人才的需求。全市年入戶總量應當控制在遷入年度計劃之內。
第六條 戶籍遷入劃分為人才引進遷戶、納稅遷戶、政策性遷戶和居住社保遷戶四個類別。
本規定所稱人才引進遷戶,是指從深圳市外或市內非戶籍人口中根據年齡、學歷、技術技能水平等條件引進人才,按規定辦理入戶。
本規定所稱納稅遷戶,是指對在深圳市繳納一定稅額、符合入戶條件的企業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出資(合夥)人、個人獨資企業主、個體工商戶業主及納稅達到一定數額的個人,按規定辦理入戶。
本規定所稱政策性遷戶,是指按照國家、廣東省、深圳市有關規定,對符合特定政策的人員,按規定辦理入戶,包括夫妻投靠、老人投靠、未成年子女隨遷、軍轉幹部安置、軍人家屬隨遷、軍休及復員幹部和退役士兵安置、招生和駐深機構人員入戶等。
本規定所稱居住社保遷戶,是指對參加深圳市社會養老保險並在深圳市擁有合法住宅用途房產(或合法租賃住房)達到一定年限的人員,按規定辦理入戶。
第七條 市發展改革部門負責統籌協調戶籍遷入管理的各項工作,牽頭研究提出非戶籍人口入戶的政策措施,制定全市年度戶籍遷入計劃並組織實施,對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市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制定人才引進實施辦法,按計劃辦理人才引進、軍轉幹部安置等入戶審核工作。
市民政部門負責按計劃辦理軍休、復員幹部和退役士兵安置等入戶審核工作。
市經貿部門負責按計劃辦理外地政府駐深機構在編人員入戶審核工作。
市公安部門負責按計劃辦理納稅入戶、居住社保入戶及夫妻投靠、子女隨遷、老人投靠入戶等審核工作,銜接辦理其他各類人員的遷戶手續。
第八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經核准可辦理人才引進遷戶:
(一)經深圳市認定的高層次人才,且符合該類人才認定標准對應年齡條件的人員。
(二)在國(境)外學習並獲得學士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或在國(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工作(學習)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訪問學者和博士後等進修人員。本項所述人員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
(三)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專科以上學歷,且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
(四)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且年齡在50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本項所述人員需同時具有中專以上學歷。
(五)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技師職業資格,且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高級職業資格,且在深圳市參加社會保險滿3年以上、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本項所述人員的職業資格證書需同時符合深圳市緊缺工種(職業)目錄。
(六)在世界技能大賽和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人員,或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能能手」「廣東省技術能手」「深圳市技術能手」稱號人員,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員。本項所述人員年齡需在45周歲以下。
符合本條規定條件的人員,由市(區)人力資源部門按有關規定審核後辦理相關手續,具體實施辦法和辦理程序由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另行制定。市(區)人力資源部門應當按規定做好學歷、技術資格、職業資格等核驗或實測實操考核工作。
不符合本條規定條件,屬於深圳市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其他人才,經市發展改革部門下達專項計劃後,可由人力資源部門在計劃安排額度內審批引進。
第九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經核准可辦理納稅遷戶:
(一)在深圳市依法登記注冊的法人企業法定代表(負責)人,該企業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繳納的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
(二)在深圳市依法登記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出資(合夥)人,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以其投資份額占該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而分攤企業已繳納的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
(三)在深圳市就業的個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在24萬元以上。
(四)在深圳市依法登記注冊的個體工商戶,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繳納的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
符合本條規定條件的人員,遷戶時年齡應當在50周歲以下。納稅額超過以上規定納稅額1倍以上的,其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前款第(一)項的企業法定代表(負責)人,前款第(二)項的個人獨資企業主、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出資(合夥)人,前款第(四)項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應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以內在同一企業,且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納稅遷戶人員辦理入戶手續時,應當向有關部門提交稅務部門開具的完稅憑證和納稅證明。企業或個人繳納的各項稅款必須是依法申報並已經完稅的自繳稅款(不包含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及由稅務、司法部門追繳入庫的稅款)。
第十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在年度計劃安排額度內,經審批可辦理政策性遷戶:
(一)父母一方為深圳市戶籍的,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請投靠入戶。
(二)夫妻一方為深圳市戶籍的,其配偶按下列要求申請投靠入戶:
1.在深有就業,且同時符合本規定第八條條件的,直接辦理人才引進遷戶;
2.在深無就業,或者雖有就業但不符合本規定第八條條件的,分居時間滿2年後可以申請入戶。經深圳市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及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高級技師或碩士以上研究生學歷條件人員的配偶,可不受分居時間限制並予優先解決。
(三)遷入深圳市戶籍連續滿8年且仍擁有深圳市戶籍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請投靠入戶。父母婚姻在存續期間的,須同時提出入戶申請,離異或喪偶後未再婚者除外。
(四)符合國家、廣東省、深圳市規定的軍轉幹部及其隨遷隨調家屬、軍休及復員幹部和退役士兵、駐深部隊隨軍家屬,可以申請入戶。
(五)深圳市高等院校在國家統招計劃內生源新生可以申請入戶。
(六)地級市以上人民政府駐深機構在編工作人員可以在指標額度內申請入戶,其中省級(含副省級)政府駐深機構指標總額度為20名,地級市政府駐深機構指標總額度為10名。
(七)國家、廣東省、深圳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所述人員遷戶時,其年齡應當在18周歲以下,但在高中(含中職、中技)或大學在讀學生的,其遷戶年齡可以放寬至20周歲以下。本條第一款第(三)項人員遷戶時,其年齡應當同時達到男性60周歲以上,女性55周歲以上。本條第一款第(六)項人員遷戶時,其年齡應當在55周歲以下。
本條第一款第(五)、(六)項所述人員入戶後,其戶籍須落在所屬學校或單位的集體戶,不可進行市內遷移,不可申請夫妻投靠、老人投靠遷戶,完成在深學業或工作後須將戶口及時遷出深圳。第(六)項所述人員入戶後,其未成年子女可申請子女投靠遷戶,其戶口遷出時須將其尚未成年的隨遷子女一並遷出。
第十一條 持有深圳市居住證,且在深具備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條件的人員,在年度計劃安排額度內,經審批可辦理居住社保遷戶。居住社保遷戶以積分制辦法實施,積分主要指標為參加深圳社會養老保險年限和擁有深圳合法產權住房年限(或合法租賃住房),具體辦法,由市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市公安等部門另行制定。
符合本條規定人員遷戶時,男性應當在55周歲以下,女性應當在50周歲以下。
第十二條 有關人員遷戶時,除應當符合本規定外,還應當符合《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有關規定,且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第十三條 各類遷戶人員應當按以下規定辦理相關手續,領取深圳市戶籍遷入指標後,再到公安部門辦理復核入戶手續:
(一)符合人才引進遷戶條件的人員,根據各自情況按規定向市、區(新區)人力資源(組織)部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
(二)符合納稅遷戶條件且同時符合人才引進遷戶條件的人員,應向市、區(新區)人力資源(組織)部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其他符合納稅遷戶條件的人員,向市公安部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
(三)符合政策性遷戶條件的人員,按遷戶類別分別向公安、人力資源、民政、經貿部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
(四)符合居住社保遷戶條件的人員,向市公安部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四條 符合本規定條件的人員遷戶時,其戶口性質仍登記為農業戶口的,須同時申請辦理深圳市「農轉非」手續。
第十五條 符合本規定第八條、第九條人員的未成年子女(年齡應在18周歲以下),可由有關部門同步審核辦理子女隨遷入戶手續。
第十六條 按本規定遷入但尚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就業人員,應當參加深圳市職工社會養老保險。
符合在本市按月領取社會養老保險金條件的,按《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及相關規定,計發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申請人提供的入戶申請材料應真實有效。經有關部門查實,存在隱瞞、欺騙或提供虛假材料的,2年內不予受理入戶申請;已經入戶的,予以注銷,退回原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八條 有關部門應當在職責范圍內,依據本規定,堅持簡化程序、優化服務,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第十九條 本規定所稱「以下」不包含本數,「以上」包含本數。
第二十條 本規定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定(試行)》(深府〔2005〕125號)同時廢止。」
㈡ 深圳市內戶口遷移需要哪些手續
深圳市內戶口遷移需要辦理人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到其戶籍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出戶口的遷移證,再持遷移證、身份證再回到原籍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深圳市內戶口遷移申報人根據個人情況攜帶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到擬遷入地派出所辦理。申報人非本市戶籍的,需提供申報人的身份證。
(2)深圳遷戶口需要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戶口遷移市外遷出時,辦理市內戶口遷出,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
(2)農業人口遷出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入戶的證明。
辦理遷往外省市戶口,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1)遷出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2)外省市公安機關開具的戶口准遷證;
(3)因大、中專院校招生、畢業分配等原因遷出戶口應出示相應的證明。
需要注意的是,國有土地向集體土地投靠父母的子女必須是未成年子女,所需材料有:
1、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雙方《居民戶口簿》;
2、未成年子女與父母的親屬關系證明。
㈢ 深圳轉戶口需要什麼證件和材料
【法律分析】
需要本人書面申請、由物業管理部門出具實際入住證明、身份證、戶口簿及原戶籍地派出所戶籍證明、《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購房合同及全額發票、原來的戶口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㈣ 轉深圳戶口需要什麼條件
1、年齡在18周歲至45周歲。2、大專本科學歷入戶,需要帶上畢業證原件。3、申請者身體健康,需到三甲級醫院體檢。4、根據法律,在深圳繳納社保。5、符合深圳計劃生育規定,有生育小孩要開生育證明。6、不得參與非法活動,無犯罪記錄。戶口遷入流程:一、申請深圳落戶的個人,需要攜帶相關的證明材料前往遷入地的派出所進行辦理,這里需要的要求有:1、申請者需親自到場,即便是由直系親屬辦理都是不行;2、深圳大中專院校的新生戶口,可在學校管理員處辦理;3、整戶辦理遷移的,需由管理員辦理。二、申請者要是符合戶口遷入的,且准備齊全了辦理材料,就可以直接辦理常住人口登記表的檢驗和簽署了,這時會將原有的戶口本或者頁蓋注銷掉,並發布新的戶口本。但是由於單位地址變更,則需要申請轉移集體戶口,需要由單位管理向新單位所在派出所申請。三、申請者辦理了遷入房產,並且自立門戶的,則由戶籍民警和社區民警進行聯系, 對於沒有規范的門牌要事先確認清楚,之後在到現場進行核實辦理。若是出現問題的,需要進行整改,等整改完畢之後,在辦理好剩餘的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深圳市戶籍制度改革暫行規定》第三十九條 深圳經濟特區持藍印戶口者年齡在45周歲以下,寶安、龍崗兩區持藍印戶口者年齡在50周歲以下,有良好藍印戶口記錄,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轉為常住戶口:(一)持藍印戶口滿三年以上;(二)大專文化程度,或有助理級專業技術職稱,或有本市勞動局頒發的中級技術等級證書,持藍印戶口滿兩年以上;(三)大學本科文化程度,或者中級專業技術職稱,或有本市勞動局頒發的高級技術等級證書,或國家行政處級幹部,或在藍印戶口期間獲得本市市委、市政府授予的榮譽稱號,持藍印戶口滿一年以上。
㈤ 深圳市內跨區遷戶口需要哪些證件
深圳市內跨區遷戶口所需證件:
1、身份證原件
2、戶口本原件
3、房屋信息查詢單
4、房屋產權中心出具的房產證明
5、《深圳市居民市內移居申報表》
6、如攜帶有未成年子女一並遷移,收取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材料,屬收養的收取收養登記證明材料
7、遷至親友房產立戶的,還需收取《同意在本人房產立戶的聲明》
8、申請人及三周歲以上隨遷人員一張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㈥ 深圳戶口遷移的具體流程是怎麼樣的呢
深圳辦理戶口流程是:
1、若為新生兒的,則應由父母攜帶相關材料,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2、若需要遷入戶口,應當先在深圳辦理准遷證;向戶籍地辦理遷出證;返回深圳辦理戶籍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㈦ 現在將戶口從深圳遷出,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先到你要落戶的地方的公安機關申請,等你拿到准遷證時,帶你的戶口本、身份證、准遷證到你戶口所在地注銷戶口,注銷後派出所會出遷移證給你,你就帶著遷移證及准遷證第三聯、身份證回入戶地入戶就行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