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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身份證如何掛失補辦

發布時間: 2022-03-30 23:37:54

① 在深圳怎麼補辦身份證

申請換領的,交驗原有效期滿的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戶口簿、居住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件)。
離開戶籍地的群眾異地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有以下步驟: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第二步,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後,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後,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製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② 在深圳掉了身份證怎麼掛失補辦

深圳換領二代身份證、補領身份證的條件
1.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年滿16周歲的中國公民按照法律規定應當申領居民身份證;
2.未滿16周歲的中國公民,自願申領居民身份證。
深圳換領二代身份證、補領身份證需要的申請材料
(一)《申(換、補)領居民身份證登記表》(原件1份);
(二)居民戶口簿(驗原件);
(三)《數碼照相回執》(原件1份)。
居民身份證收費工本費每證20元,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每證收取40元。對城鄉低保戶、領取國家定期撫恤補助金的優撫對象免收工本費,對因自然災害、事故、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居民減半收取工本費。

③ 深圳身份證丟失怎麼補辦

這個您可以去 去派出所 辦理即可 !

④ 在深圳身份證丟了怎麼辦

在深圳身份證丟了可以直接在當地的派出所補領身份證。全國公安機關戶籍派出所、辦證大廳受理公民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加快建立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信息系統,為社會各用證部門和單位提供居民身份證掛失信息核查服務。

全國公安派出所、戶政辦證大廳設立居民身份證丟失招領窗口,接收、發還群眾撿拾到的丟失居民身份證,建立全國撿拾居民身份證信息庫,為丟失居民身份證的群眾提供查詢服務。

(4)深圳身份證如何掛失補辦擴展閱讀: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憑領證回執到異地受理點領取證件。對難以確認身份和不良信用記錄人員,不予受理異地辦理申請。

⑤ 我的身份證在深圳丟失!我怎麼掛失和補辦呢

掉了應該立即掛失的
深圳那地方亂.怕別人拿你的去做壞事..到時候就郁悶了

你還可以再報紙上或者雜志電視上申明你的東西已經丟了.暫時多少時間那無效.

掛失要去你戶口所在地...

你補辦也要去戶口所在地啊! 然後看你老家情況的~要是松的話~你可以寄相片過去
然後讓你家人去給你弄.現在都是第二代身份證...

⑥ 深圳人身份證丟失了可以怎麼補辦

身份證丟失後,應立即持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補辦,而不是掛失!身份證掛失後仍可用,因為二代身份證存在先天缺陷,即使丟失後作補辦、掛失處理,但由於沒有任何注銷措施,也沒有密碼設定功能,原身份證仍可正常使用。
補辦新的身份證後,舊的身份證不會被覆蓋,還能繼續使用。居民補辦身份證時,身份證號碼不變,裡面的住址等信息一般也不變動,唯一發生變化的是證件的簽發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條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第七條規定: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申領和補辦換身份證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
2.申請人原申領的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的《數碼照相回執》;
4.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辦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首次辦理身份證,並填寫申請表。
2.申請表及相關材料證明提交後會進行初步審核,確認無誤後,申請人可領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3.在通知時間內,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辦理的派出所領取證件。
辦理地址:
申領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⑦ 深戶身份證掛失補辦需要哪些手續

身份證丟失不用掛失,直接補辦。
申領和補辦換身份證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驗原件);
2.申請人原申領的居民身份證(沒辦證和遺失證件的除外);
3.申請人的《數碼照相回執》(新辦證或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的提供);
4.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派出所戶政室列印)。
辦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首次辦理身份證,並填寫申請表。
2.申請表及相關材料證明提交後會進行初步審核,確認無誤後,申請人可領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3.在通知時間內,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辦理的派出所領取證件。
4.按期換證每讓20元,過期補證每證40元。
辦理地址:
申領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近期有不少網友在公安部網站上留言,咨詢居民身份證丟失後應怎樣補辦,是否需要「掛失」,以及丟失後證件被人撿到冒用,證件所有人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現就以上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以下簡稱《居民身份證法》)有關規定,公民丟失居民身份證後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丟失補領。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居民身份證收費標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收取工本費40元。公民辦理丟失補領證件的行為也就告知了公安機關證件丟失的事實,不需要再辦理「掛失」和登報聲明,也沒有相關法律規定公民丟失居民身份證後需辦理「掛失」和登報聲明。居民身份證是公民的法定身份證件,其主要功能是公民從事有關活動時證明本人身份。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時,各相關證件使用部門負有核對人、證一致性的義務,確認無誤後方可為持證人辦理相關業務。如果居民身份證丟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關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證件者無須對自己未實施的行為承擔責任。《居民身份證法》也明確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在此,我們也提醒廣大群眾,為減少不必要的麻煩,對於居民身份證等重要身份證件,要妥善保管,盡可能防止丟失、被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