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市電動車上牌最新規定
深圳電動車新規2022上牌,《深圳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試行》生效於2021年8月1日,在深圳騎電動自行車需要登記。《深圳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試行》規定,電動車應當經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路行駛。
但截至2021年10月14日,深圳交警尚未公布電動車注冊相關信息,具體注冊時間仍需等待深圳交警公布。深圳交警一旦公布了上牌信息,就要盡快上牌,否則不準上路。
目前,深圳交警正在進行《深圳市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重大行政決策過程。
與此同時,通過行政法規和登記措施相結合,登記系統、登記點和限行路段等配套政策和設施正在加緊完善。超標的電動車不予上牌。
新國標出台後,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將實行臨時標牌申請和3年過渡期管理。過渡期結束後,超標車輛不準上路行駛,無證超標電動自行車處罰,拘留。
2020年6月15日起,深圳市寶安區、光明區不再向標准電動兩輪車發放黃色過渡標志的車輛,過渡期至2021年12月31日。
而且規定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車不得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內生產銷售。如果違反規定,需要市場監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為進一步擴寬電動自行車上牌登記渠道,便捷登記上牌流程,打通購車、上牌、置換多個環節,實現市民在購車時第一時間完成上牌登記工作,深圳市車管所聯合深圳市電動自行車行業協會、全市各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推出了銷售門店即買即辦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