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怎麼查被告深圳經濟特區居住信息查詢單
之前深圳居住證服務平台可以登錄本人居住證後台,查詢本人的居住登記情況,但目前網站已經停止居住證業務,只能去深圳公安官網查詢。
市民可直接登錄深圳市公安局互聯網門戶網站,在「政務服務-戶政業務-居住證業務網上辦理-居住登記信息服務」欄目查詢本人的居住登記情況。
市民也可向居住房屋所在地的網格部門申請查詢本人的居住登記信息。
㈡ 深圳居住證電子版怎麼查看
查看操作:
1、進入 深圳公安局戶政業務辦理入口 ,點擊「居住登記信息服務」
2、在該頁面可以看到「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居住登記信息查詢」,點擊進入
3、微信掃碼進入,即可進行查詢
4、進行實名認證後,即可登錄成功,可以看到信息查詢列印界面,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選擇操作即可。
5、下載的文檔為PDF格式(自帶電子章),有需要的市民可直接下載列印。
一、如何網上查驗
為方便有需要的單位核驗信息單、查詢單真偽,居住證系統同步上線了「居住證和居住登記信息單核驗」功能。
使用「深圳公安」微信服務號上的「政務服務-戶政業務-居住證和居住登記信息單核驗功能」功能掃描居住證、居住登記信息單、查詢單右上角的二維碼,即可查看原始電子版。
二、特殊情況說明
1.按照《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有關規定,以上提到的居住登記查詢單功能僅為非深戶籍居民、港澳台居民、外籍居民提供。深圳戶籍居民不屬於居住登記工作的服務管理對象,不提供相應查詢功能。
2.以上居住登記查詢單只限市民查詢本人兩年內的居住登記信息。查詢本人完整信息的,以及公檢法、律師訴訟等查詢他人信息的,需要前往我市任一公安分局戶政部門現場辦理。
三、居住證的定義
居住證是中國一些發達城市借鑒發達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嘗試,為中國制定技術移民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經驗。持有居住證者,可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
2014年1月,北京市出台規定,居住證制度將替代暫住證。同年12月4日國務院法制辦就居住證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規定,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申領居住證。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㈢ 深圳居住信息哪裡可以查詢
一、社區工作站查詢
大家可以就近前往居住登記受理點,現場查詢居住登記信息。
二、網上查詢
另外,現在也可以在線查詢,具體查詢流程:
1可以從深圳公安官網進入查詢;
https://msjw.ga.sz.gov.cn/?serviceType=1
2點擊【居住登記信息服務】進入下一頁;
3再點擊【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居住登記信息查詢】進入查詢;
4人臉識別登陸;
5勾選【深圳經濟特區居住登記查詢單】並點擊【下一步】;
6就可以看到居住登記信息。
居民常住戶口怎麼登記?
對符合落戶條件的,由本人或被投靠人向申報戶口登記地公安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報告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1、新生嬰兒落戶必須提供:
(1)父親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母親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出生醫生證明。
(3)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指標證明,或計劃外生育處罰完結證明(農村需鄉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4)結婚證明。
註:母親戶口在外地的方可,本市除外。
2、未成年人落戶必須提供:
(1)出生醫學證明。
(2)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指標證明或計劃外生育處罰完結證明。
(3)母親所在單位或街道、鄉(鎮)、派出所關於未入戶原因的證明。
(4)結婚證。
(5)其它可以說明情況的有效證明。
3、未成年人投靠提供:
(1)本人的戶籍證明。
(2)能證明父子關系的有關證明。
(3)父母親的結婚證。
居住權的取得方法: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權。如承租人依租賃合同而取得對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權。
2、直接依法律的規定取得居住權。如未成年子女對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權。
3、依遺囑等法律行為取得居住權。房屋所有權人可通過設立遺囑的方式為他人設定居住權。
4、因取得時效的經過取得居住權。
居住證辦理條件:
同時符合合法穩定居所和合法穩定職業兩個條件:
1、在特區有合法穩定居所。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連續居住滿十二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居所;
2、在特區有合法穩定職業。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在特區參加社會保險連續滿十二個月或者申領居住證之日前二年內累計滿十八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職業。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一條
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丟失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換領、補領手續。
居住證持有人換領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