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高空拋物如何治安處罰
高空拋物如果未傷人的,可以按照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我國法律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高空拋物屬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高空拋物沒有立案標准,只要是發生高空拋物都會立案偵查。沒有砸到人的,對於高空拋物行為,是根據動機、場所、情況及造成後果等因素,全面量危害程度,判斷行為性質,准確裁量刑罰。
高空拋物的治安處罰:
高空拋物行為嚴重違反了《刑法》及《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應當追究其法律責任。按照現行法律法規,高空拋物治安的處罰分為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兩種,具體如下:
1、行政處罰
高空拋物行為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參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3條的規定,對高空拋物者的處罰是罰款。對屬於一般違規行為,現場規勸,說服教育可以採取限制社交場所使用1個月等輕微手段。
2、刑事處罰
如果高空拋物行為造成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引發公共安全為重大嚴重後果,則屬於《刑法》規定的相關罪名,如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過失致人死亡罪等,就要追究其刑事責任,並受到相應的刑事處罰。
高空拋物法律責任
高空墜物的法律責任有:
1、由實施高空墜物行為的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2、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3、物業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由上可知,高空拋物的處罰根據情節而定,情節較輕的按照治安管理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涉嫌構成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以及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三條
治安管理處罰的程序,適用本法的規定;本法沒有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擾亂文化、體育等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強行進入場內的;
(二)違反規定,在場內燃放煙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標語、條幅等物品的;
(四)圍攻裁判員、運動員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
(五)向場內投擲雜物,不聽制止的;
(六)擾亂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的其他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
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