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深圳資訊 » 深圳市的調節金是什麼
擴展閱讀
福州書法字畫哪裡買 2025-03-06 17:28:06

深圳市的調節金是什麼

發布時間: 2025-01-28 04:25:46

㈠ 調節金是什麼意思

調節金是「中人」基本養老金中可能出現的一個組成部分。當用過渡性養老金或個人帳戶放大方式仍解決不了新老待遇水平之間的有機銜接時,需要在「中人」的基本養老金結構中另外增加一塊養老金。這一塊養老金就稱為「調節金」。
在2006年到2015年之間退休人員,被稱為「中人」,2005年進行了養老金制度改革。對統一制度之前已實施「統帳結合」改革方案的地區而言,在統一制度後用設置調節金的方法可以較好地解決並軌後「中人」過渡的難題。因為對這部分地區來說,其實施的「統帳結合」方案大部分都有「社會性養老金」,其計發比例都為職工平均工資的25%左右。統一制度後,要求將「社會性養老金」改為「基礎養老金」,計發比例由25%改為20%;此外,原高於11%個人帳戶的部分也面臨一個如何處置的問題。
由於這些「高出部分」不能馬上取消,應逐年沖減。而「過渡性養老金」只是解決「中人」臨界點之前沒有個人帳戶年限的養老金問題,它解決不了統一制度後「中人」臨界點之後的年限養老金的逐年沖減問題,因此必須用增設調節金的方法解決。
總之,不是每個省份在養老金計算中都會給退休人員額外的調節金的,具體政策以當地規定為准。
【法律依據】
財政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四條
一般公共預算的超收收入,除用於沖減赤字外,應當用於設置或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第五條
一般公共預算的結余資金應當用於設置或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一般公共預算按照權責發生制核算的資金,不作為結余。一般公共預算連續結轉兩年仍未用完的資金,應當作為結余資金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