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人才落戶補貼政策
補貼政策:市補貼,落戶到深圳任何一個區都可以申請。本科:1.5萬。碩士:2.5萬。博士:3萬。區補貼,落戶到特定一些區有機會申請。龍崗、龍華、寶安、鹽田、大鵬,這些區的補貼:本科:1.5萬。碩士:2.5萬。博士:3萬。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標准為:本科15000元/人、碩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補貼資金一次性發放。市、區人力資源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的受理、審核、發放及監管。本科30歲以下,碩士35歲以下,博士40歲以下,非深圳體制內在編,未享受人才房,必須有深圳公司繳納的社保記錄才能申請人才補貼(要求五險齊全,公積金不要求)。社保關系意味著勞動關系,深圳有社保意味著你在深圳工作,給這個城市創造價值,而深圳生活成本比較高,為了緩解大家剛到深圳的壓力,政府對大家的租房和生活進行一定的經濟補助,所有才有的這個人才補貼;人才補貼的全稱是:租房和生活補貼。從申請開始,通常2
3個月一次性打款到個人銀行賬戶;補貼申請期間,社保最好不要中斷和變更。
一、人才落戶辦理條件:
1.身體健康;
2.已在本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符合下款申辦條件第1項條件的除外);
3.符合本市計劃生育相關規定;
4.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無刑事犯罪記錄。
二、人才落戶申辦條件
符合上述基本條件,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申請辦理人才引進:
1.經深圳市認定的高層次人才,且符合該類人才認定標准對應年齡條件的人員。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專科以上學歷,且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
3.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且年齡在50周歲以下的人員;
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本項所述人員需同時具有中專以上學歷。非廣東省評定頒發的專業技術資格(不含經全國統考取得),須經過本市(區)人力資源部門審核。
4.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
具有技師職業資格,且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人員;
具有高級技能職業資格,且在深圳市參加社會保險滿3年以上,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
法律依據: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定的通知》
第八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經核准可辦理人才引進遷戶:
(一)經深圳市認定的高層次人才,且符合該類人才認定標准對應年齡條件的人員。
(二)在國(境)外學習並獲得學士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或在國(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工作(學習)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訪問學者和博士後等進修人員。本項所述人員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
(三)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專科以上學歷,且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
(四)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且年齡在50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本項所述人員需同時具有中專以上學歷。
(五)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技師職業資格,且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高級職業資格,且在深圳市參加社會保險滿3年以上、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本項所述人員的職業資格證書需同時符合深圳市緊缺工種(職業)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