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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居住證如何辦理

發布時間: 2022-04-12 21:58:54

A. 深圳居住證怎麼辦理網上申請

深圳居住證在網上申請辦理可以登陸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服務平台,選擇居住證申辦進行注冊,注冊成功輸入帳號和密碼登陸,填寫表格提交確認領取數碼回執。
【法律依據】
《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第二十條
申領居住證的非深戶籍人員(以下簡稱申領人),可以到公安機關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機構提出申請,也可以通過網路等方式提出申請。申領人應當提供本人相關身份信息和近期照片。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應當核實申領人的居住登記、社會保險等記錄。符合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發放居住證;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向申領人說明理由,申領人要求書面答復的,公安機關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給予書面答復。

B. 深圳居住證怎麼辦理,需要什麼條件

居住登記實行申報義務人主動申報制度。非深戶籍人員在特區居住的,申報義務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公安機關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機構主動申報非深戶籍人員居住登記信息。非深戶籍人員居所為租賃房屋的,出租人為申報義務人。非深戶籍人員居所為用人單位、學校宿舍的,用人單位、學校為申報義務人。非深戶籍人員居所為旅館業或者具有留宿功能的洗浴、桑拿、按摩等經營服務場所的,經營者為申報義務人。非深戶籍人員居所為自購(建)房屋的,本人為申報義務人。非深戶籍人員居所為前款所列情形以外房屋的,居所提供者為申報義務人。受他人委託實際管理房屋的,實際管理人為申報義務人。

【拓展資料】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條 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條 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
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條件和要求;
(四)居住權期限;
(五)解決爭議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條 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三百六十九條 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條 居住權期限屆滿或者居住權人死亡的,居住權消滅。居住權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注銷登記。
第三百七十一條 以遺囑方式設立居住權的,參照適用本章的有關規定。

C. 深圳怎麼辦理居住證

符合以下三種條件之一即可申請辦理深圳居住證:
一、同時符合合法穩定居所和合法穩定職業兩個條件:
1.在特區有合法穩定居所。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連續居住滿十二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居所;
2.在特區有合法穩定職業。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在特區參加社會保險連續滿十二個月或者申領居住證之日前二年內累計滿十八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職業。
二、符合特區人才引進規定,且依照《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在特區辦理了居住登記。已在我市辦理居住登記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引進人才,可以直接申領居住證:
(1)高層次專業人才。我市高層次人才資質過期後,仍可以此條件辦理或簽注居住證;
(2)海外高層次人才;
(3)取得深圳市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的留學回國人員;
(4)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此種情況需要先到市人社局認證學歷後再申請辦理居住證);
(5)具有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高級工及以上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共包括高級工、預備技師、技師、高級技師四類。特別提醒:即使具有以上技能等級或在我市進行過技能測試,但持有是外市或國家頒布的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目前還不能以「引進人才」為條件辦理或簽注居住證。

D. 如何在網上辦理深圳居住證

在網上申請辦理深圳居住證可以搜索本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綜合信息系統,打開網站後填寫信息,信息詳盡到具體派出所及居住地,填寫完成後確認提交、電聯當地派出所詢問是否通過,通過後15天內可以到遞交申請的派出所領取居住證。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E. 深圳居住證怎麼辦理,需要什麼條件

摘要 一、同時符合合法穩定居所和合法穩定職業兩個條件:

F. 深圳居住證如何辦理

深圳居住證要到深圳市公安機關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機構申請辦理,也可以通過網路等方式提出申請。申領人應當提供本人相關身份信息和近期照片。符合條件的,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辦理並發放給當事人。
【法律依據】
《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第二十條
申領居住證的非深戶籍人員(以下簡稱申領人),可以到公安機關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機構提出申請,也可以通過網路等方式提出申請。申領人應當提供本人相關身份信息和近期照片。
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應當核實申領人的居住登記、社會保險等記錄。符合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發放居住證;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向申領人說明理由,申領人要求書面答復的,公安機關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給予書面答復。

G. 深圳如何辦理居住證

深圳辦居住證應由申領人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和近期數碼照片圖像號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證受理點申請;受理點進行初步核對;列印居住證申請表;交申領人簽名確認;出具受理回執。
【法律依據】
《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第二十條
申領居住證的非深戶籍人員(以下簡稱申領人),可以到公安機關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機構提出申請,也可以通過網路等方式提出申請。申領人應當提供本人相關身份信息和近期照片。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應當核實申領人的居住登記、社會保險等記錄。符合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發放居住證;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向申領人說明理由,申領人要求書面答復的,公安機關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給予書面答復。

H. 深圳居住證怎麼辦理,需要什麼條件

辦理深圳居住證滿足在特區有合法穩定居所和有合法穩定職業兩個條件的,可按以下流程辦理:
1、申請人提前准備好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等證明自己身份的材料和近期照片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證受理點提交申請;
2、受理點相關工作人員核對申請人是否符合辦理居住證的相關條件,符合辦理的,申請人核對居住證申請表的相關信息,申請人簽名確認後,出具受理回執;
3、教育、人社、公安等部門要在三個工作日內核實申請人的相關信息,公安機關要根據核實結果在兩個工作日內審核;
4、通過審核的居住證,會在兩個工作日內把制證數據發送到市制證中心,市制證中心會在五個工作日內把制證完成,業務辦結;
5、證件會在三個工作日內流轉到郵局或受理點,申請人要拿著受理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申請人也可以通過郵寄的方式領取證件,但是郵寄過程過產生的費用需要申請人來承擔。
【法律依據】
《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第十九條 非深戶籍人員申領居住證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特區有合法穩定居所。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連續居住滿十二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居所;
(二)在特區有合法穩定職業。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在特區參加社會保險連續滿十二個月或者申領居住證之日前二年內累計滿十八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職業。
符合特區人才引進規定和正在特區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學歷(職業)教育的非深戶籍人員,依照本條例規定在特區辦理居住登記的,可以直接申領居住證。

I. 深圳居住證怎麼辦理

題一,辦理暫住證手續如下:

申辦對象:《深圳經濟特區勞務暫住證》的申領對象為:暫住在特區內從事勞務工作的暫住人員,以及在寶安、龍崗兩區暫住的企業、事業單位的行政管理負責人和行政、生產技術管理人員,會計、出納、報關員等因工作需要經常進出特區的人員,客貨車司乘、裝卸等暫住人員,可以申領特區暫住證。

辦證需提交的資料:1、用人單位用工登記本。2、經現居住地街道(鎮)計劃生育部門查驗合格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或用人單位與所在區、街道(鎮)計劃生育管理部門簽訂的《流動(暫住)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責任書》原件(留存復印件)。3、用人單位與員工已簽訂勞動合同的名冊簽收備案表。4、用人單位辦理社會保險情況證明。5、務工人員就業證或人事手冊。6、《深圳市暫住人口登記表》。填寫要求與往年相同,貼身份證復印件、《暫住戶口登記憑證》或上年度暫住證復印件。續辦免貼照片,新辦粘貼指定規格的彩色照片。

辦理程序:首先填寫出申請表,貼交相片;其次由用人單位持申請表、上述資料到市、區勞動或人事部門辦理用工手續;然後持已辦理用工手續核驗的《深圳市暫住人口登記表》(貼有身份證、上年度暫住證復印件或《暫住戶口登記憑證》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辦《深圳經濟特區勞務暫住證》,繳交證件工本費(每證15元),領取收費票據,十五個工作日後憑收費票據到申辦地領取暫住證。問題二:

深圳市公安局正醞釀推出居住證管理方法。與國內其他已經實行居住證管理的城市不同,深圳的居住證將分為A證和B證兩種。

據了解,深圳A類居住證的辦理對象是在深圳工作的人。辦理了A證的人將能享受醫療、入學、住房等方面的服務,辦理方式是自願辦理。B類居住證面對的是長時間住在招待所或親戚家裡的人。這類證件沒有服務附加值,主要是收集流動人口的信息。這類證件採取強制辦理方式,在來深30天內辦理,有效期為半年,到期後可辦理延期。

J. 深圳居住證怎麼辦理時間

深圳市居住證辦理時間為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發居住證。申領人領取居住證需持居住證受理回執單、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制發的,可延長至30日。
【法律依據】
《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第十二條
下列申報義務人應當在非深戶籍人員入住、搬離之日起七日內申報居住登記信息:
(一)不以小時、天數為租期租賃房屋的出租人或者實際管理人;
(二)為員工提供宿舍的用人單位。
房屋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為非深戶籍人員提供居所的,非深戶籍人員應當向房屋承租人提供真實、准確、完整的居住登記信息,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房屋承租人應當在非深戶籍人員入住、搬離之日起三日內,向房屋出租人或者實際管理人如實提供非深戶籍人員的居住登記信息。
第十三條
本條例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以外的申報義務人應當在非深戶籍人員入住之日起十五日內、搬離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居住登記信息。對居住時間不滿十五日的非深戶籍人員,可以不申報其居住登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