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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如何辦理離婚

發布時間: 2022-01-18 17:37:08

『壹』 深圳怎樣辦理離婚手續

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需要您雙方對於是否離婚、孩子撫養權、財產分割等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形成紙質的離婚協議書,並攜帶雙方的戶口本原件、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到任意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手續;訴訟離婚,您需要攜帶起訴狀,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對方的居住證明或是戶籍證明到對方的經常居住地或是戶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訴,並於法院規定的日期前交納訴訟費,繳納完畢訴訟費後,您耐心等待開庭就可以,只要法官經過審理認定您雙方感情破裂,則會判決離婚。

『貳』 深圳戶口如何辦理離婚

具體您可以參考下面法律觀點:1,離婚有協商和起訴兩種方法,若協商不成只能起訴。起訴要到被告戶口地或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
2,若一方在深圳住滿一年,可以在深圳辦理離婚。
3,若雙方都同意,可以辦理速裁,幾天左右就可以辦好。
4,撫養權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撫養對孩子成長有利原則,法院確定撫養權時會綜合考慮孩子現在的生活狀態、夫妻雙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撫養等因素來判斷。
2歲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給母親撫養,10以上的孩子,要聽取孩子的意見. 若有兩個小孩,原則上是一人撫養一個小孩的
沒有扶養孩子一方應支付撫養費,撫養費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撫養費包括生活費 、教育費、醫療費等。
5, 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若一方現在經濟條件較差,法院會讓另一方適當幫助。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6.依照法律規定,有家庭暴力時,受害方離婚時,可以要求家暴方賠償,包括物質和精神損害賠償,且在分財產綜合考慮,適當照顧受害方!
你好,若你在深圳,有婚姻法律問題,,可以與深圳張勇律師聯系,曾處理數百起各類案件幫你分析應對,你也可以在網路裡面搜索深圳張勇律師,找到張律師的簡介及聯系方式。(部分案件可以成功後收費)地址:羅湖區東門南路寶豐大廈六樓601 室廣東仁皓律師事務所。

『叄』 在深圳如何辦理離婚手續

去民政局辦理即可以上答復僅限於您所陳述的上述事實,不排除事實的相關變化而引起律師答復的變化,因法律的規定和實際的操作有很大的不同,同一個案件,可能有不同的解決方案,建議與您聘請的律師或者本律師面談或者網路交流,更全面了解案情,以便拿出更好的解決方案。重慶學苑律師事務所:馬平原律師本人不在線時,請給本人q號1138129809留言,將案件情況和個人想要解決的問題或者想要達到的目的發給我,本人會及時處理.

『肆』 深圳離婚手續辦理流程

1、申請。協議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申請時各方應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明、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結婚證等,以便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當事人身份,確定管轄權。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受理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後,應當在一個月內進行審查,在審查過程中,應全面了解協議的內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3、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後,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對於不符合法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夫妻關系從當事人領取離婚證時起解除。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4、撤銷。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離婚登記,對離婚的當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關系無效並收回離婚證,並對當事人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如果當事人認為其符合離婚條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婚姻關系當事人雙方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問題協商不成,或者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應通過訴訟的方式來達到離婚的目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伍』 深圳辦理離婚的地方

想在大陸離婚,只能在法院,因為你們並不是在大陸登記結婚的。
在你所在地法院可以以訴訟的方式離婚,如果雙方能協商一致,以和解的方式離婚,是很快的。

『陸』 可以介紹一下深圳辦理離婚登記的程序嗎

‍‍‍‍男女雙方必須自願離婚;雙方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要求離婚登記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在《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申請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申請離婚當事人雙方在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上簽署同意協議內容的願意,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在《離婚協議書》「協議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柒』 深圳離婚流程怎麼走

1、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

2、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等證明材料;

3、婚後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鑒定書;

4、夫妻關系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等材料;

5、曾經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

6、孩子狀況。提供孩子出生證、戶口證明,夫妻夫妻雙方撫養條件、孩子願意跟隨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證明;

7、財產清單。包括財產的品種、數量、現狀,取得時間和方式;

8、夫妻雙方經濟狀況。夫妻雙方收入、存款、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證據材料。產權證書、、證明或產權單位對租賃關系的意見;

10、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11、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證據。

『捌』 請問外地人如何在深圳辦理離婚手續

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離婚方式有兩種: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對自願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事項達成一致,雙方共同親自到一方的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的離婚方式。這種方式的好處是:時間短、費用低、壓力小。缺點是:1、只能在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2、只有雙方對所有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才可辦理;3、離婚協議書不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像這種情況,在深圳照樣可以方便快捷地辦理離婚手續。不過不是協議離婚,而是像協議離婚一樣方便快捷地通過訴訟方式離婚。具體的做法就是夫妻一方向深圳的基層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然後再以雙方達成和解為由,要求法院以調解方式結案。通過這種方式,不僅時間短(有的法院可當日辦理),而且費用也很低(只需要幾十元訴訟費),幾乎和協議離婚的成本相當。

目前,深圳部分基層人民法院如羅湖、南山法院設有速裁法庭,對於夫妻雙方同意離婚,不涉及子女撫養、財產分割或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無爭議的婚姻糾紛案件,可以當日審理,當日結案,當日送達裁判文書。因此,在深圳法院辦理離婚手續確實是一種快捷方便的方法

『玖』 深圳市離婚證辦理流程 辦理需要哪些材料

條件:

1、當事人至少有一方常住戶口在本轄區;2、當事人系合法夫妻(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中國駐外使、領事館頒發的結婚證);3、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4、當事人有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並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5、當事人共同到場登記。

須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

1、當事人有效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要一致;軍人離婚登記須提交團級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同意離婚的證明和《軍官證》、《文職幹部證》、《學員證》、《士兵證》、《離休證》、《退休證》等軍人身份證件以及《居民身份證》);2、結婚證(結婚證遺失、損毀的應提供原婚姻登記機關婚姻登記檔案證明材料);3、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離婚協議書應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4、當事人各提交兩張二寸近期同版半身免冠單人證件照片。

程序:

當事人出示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婚姻登記員審查——當事人簽署離婚協議——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當事人宣讀《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婚姻登記員予以登記(發證)。

『拾』 深圳離婚手續辦理流程

回答:深圳辦理離婚手續,您可以登陸深圳民政局官網或者關注深圳民政的公眾號,預約辦理離婚登記的時間、地點,然後在預約的時間雙方親自攜帶相關證件及離婚協議前往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現場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婚姻登記機關對相關材料進行初審,初審無誤後,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離婚的,可以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撤回離婚登記,並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經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後,發給《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或者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離婚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還需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依據相關規定對當事人的真實意願、證件和證明材料、離婚協議書等進行審查。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溫馨提示:協議離婚,雙方應當簽訂書面的離婚協議,經婚姻登記機關發給離婚證後,離婚協議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因此,雙方在簽訂離婚協議時,應當就相關事項約定明確,避免今後發生糾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八十條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