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深圳資訊 » 如何簽戶口到深圳
擴展閱讀
靜悄悄的廣州話怎麼寫 2024-09-25 12:42:53

如何簽戶口到深圳

發布時間: 2022-05-20 21:16:28

⑴ 外省戶口如何才能遷移到深圳

1、之前在深圳考取高級證書可申請將戶口調入深圳,例如,高級電工、高級製冷等證書。2、你要是本科或以上文憑可通過有用人單位接受你而將戶口調入。3、娶(嫁)有深圳戶口的人,戶口也可隨入遷入。

⑵ 什麼條件下可以遷戶口到深圳

2018年深圳市政府最新的戶口遷入管理有以下新規:

一、辦理對象:

1、應屆畢業生(畢業兩年內),沒有社保要求,可直接入戶。

2、35周歲內,全日制大專學歷,社保要求近期在同一家公司連續交滿7個月,才可入戶。

3、45周歲內,全日制本科學歷,社保要求近期在同一家公司連續交滿7個月,才可入戶。

4、35周歲內,在深圳考取緊缺類高級資格證,社保三年可直接入戶。

不符合上述4個核准制入戶條件之一,按照以下方法,積分滿100分也可以辦理入戶:

1、非全日制大專加60分,非全日制本科加80分,全日制大專可以積70分。

2、深圳社保積分辦法,養老保險一年3分,其它4險一年各一分。社保五險,每交滿1年可以積7分。深圳社保封頂積分是30分。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加5分,滿35周歲到40周歲以內,不加分也不減分。年齡滿40周歲開始,每超1歲扣2分。

4、通過交社保的公司,幫忙申報加10分。條件是要求你交社保的公司名稱是某某有限公司,同時要求近期在同家公司交社保,連續滿24個月以上,同時要求你們公司可以提供集體戶落戶,或者你自己可以找到房產來落深戶。

5、在深圳考取緊缺資格證書也可以加分,深圳考取的緊缺類高級工證書積70分,深圳考取的緊缺類技師證90分。

二、申請辦理深圳市戶口的基本條件:

1、申請人各項材料符合,使用大專本科學歷來入戶,需要出示畢業證書原件。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

3、入戶者身體健康,需要到深圳指定的三甲級公辦醫院做專門的入深戶體檢。

4、已在本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應屆畢業生不需要社保)。

5、符合本市計劃生育相關規定,已經有生育小孩的人員,需要在深圳市開出計劃生育證明。

6、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無刑事犯罪記錄。

(2)如何簽戶口到深圳擴展閱讀

2018市深圳市人次引進的條件

經深圳市認定的高層次人才,且符合該類人才認定標准對應年齡條件的人員。

1、在國(境)外學習並獲得學士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或在國(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工作(學習)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訪問學者和博士後等進修人員。本項所述人員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專科以上學歷,且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

3、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且年齡在50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本項所述人員需同時具有中專以上學歷。

4、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技師職業資格,且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高級職業資格,且在深圳市參加社會保險滿3年以上、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本項所述人員的職業資格證書需同時符合深圳市緊缺工種(職業)目錄。

5、在世界技能大賽和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人員,或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廣東省技術能手」、「深圳市技術能手」稱號人員,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員。本項所述人員年齡需在45周歲以下。

6、按照深圳市人才引進綜合評價分值表測評達到100分,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

⑶ 戶口遷移到深圳要有什麼條件

一般來說,想將戶口移遷到深圳,要麼就有公司,或者你上班的地方接收你的戶口,遷入到公司,要麼就是在深圳有房產,有房產證,然後將戶口遷入到個人的房產名下,也就是深圳

⑷ 轉深圳戶口需要什麼條件

「答:目前深圳戶籍遷入主要有四個路徑,分別是人才引進遷戶、納稅遷戶、政策性遷戶和居住社保遷戶,具體條件以最新頒布的《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定》為准。」
【法律依據】
《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定》
第一條 為控制人口總量,優化人口結構,提高人口整體素質,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2014〕25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府〔2015〕63號)、《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人口服務管理的若干意見》(深府〔2016〕58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戶籍遷入是指非深圳市戶籍人員將戶籍從其他地區遷入深圳市。
第三條 市政府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對戶籍遷入進行宏觀調控。
第四條 戶籍遷入以總量控制、分類管理、存量置換為原則,實行年度計劃安排、准入條件和審批入戶相結合的管理方式。
第五條 戶籍遷入計劃根據人口管理政策和產業政策按年度制定,重點滿足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對各類人才的需求。全市年入戶總量應當控制在遷入年度計劃之內。
第六條 戶籍遷入劃分為人才引進遷戶、納稅遷戶、政策性遷戶和居住社保遷戶四個類別。
本規定所稱人才引進遷戶,是指從深圳市外或市內非戶籍人口中根據年齡、學歷、技術技能水平等條件引進人才,按規定辦理入戶。
本規定所稱納稅遷戶,是指對在深圳市繳納一定稅額、符合入戶條件的企業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出資(合夥)人、個人獨資企業主、個體工商戶業主及納稅達到一定數額的個人,按規定辦理入戶。
本規定所稱政策性遷戶,是指按照國家、廣東省、深圳市有關規定,對符合特定政策的人員,按規定辦理入戶,包括夫妻投靠、老人投靠、未成年子女隨遷、軍轉幹部安置、軍人家屬隨遷、軍休及復員幹部和退役士兵安置、招生和駐深機構人員入戶等。
本規定所稱居住社保遷戶,是指對參加深圳市社會養老保險並在深圳市擁有合法住宅用途房產(或合法租賃住房)達到一定年限的人員,按規定辦理入戶。
第七條 市發展改革部門負責統籌協調戶籍遷入管理的各項工作,牽頭研究提出非戶籍人口入戶的政策措施,制定全市年度戶籍遷入計劃並組織實施,對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市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制定人才引進實施辦法,按計劃辦理人才引進、軍轉幹部安置等入戶審核工作。
市民政部門負責按計劃辦理軍休、復員幹部和退役士兵安置等入戶審核工作。
市經貿部門負責按計劃辦理外地政府駐深機構在編人員入戶審核工作。
市公安部門負責按計劃辦理納稅入戶、居住社保入戶及夫妻投靠、子女隨遷、老人投靠入戶等審核工作,銜接辦理其他各類人員的遷戶手續。
第八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經核准可辦理人才引進遷戶:
(一)經深圳市認定的高層次人才,且符合該類人才認定標准對應年齡條件的人員。
(二)在國(境)外學習並獲得學士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或在國(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工作(學習)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訪問學者和博士後等進修人員。本項所述人員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
(三)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專科以上學歷,且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
(四)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且年齡在50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本項所述人員需同時具有中專以上學歷。
(五)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技師職業資格,且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高級職業資格,且在深圳市參加社會保險滿3年以上、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本項所述人員的職業資格證書需同時符合深圳市緊缺工種(職業)目錄。
(六)在世界技能大賽和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人員,或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能能手」「廣東省技術能手」「深圳市技術能手」稱號人員,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員。本項所述人員年齡需在45周歲以下。
符合本條規定條件的人員,由市(區)人力資源部門按有關規定審核後辦理相關手續,具體實施辦法和辦理程序由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另行制定。市(區)人力資源部門應當按規定做好學歷、技術資格、職業資格等核驗或實測實操考核工作。
不符合本條規定條件,屬於深圳市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其他人才,經市發展改革部門下達專項計劃後,可由人力資源部門在計劃安排額度內審批引進。
第九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經核准可辦理納稅遷戶:
(一)在深圳市依法登記注冊的法人企業法定代表(負責)人,該企業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繳納的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
(二)在深圳市依法登記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出資(合夥)人,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以其投資份額占該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而分攤企業已繳納的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
(三)在深圳市就業的個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在24萬元以上。
(四)在深圳市依法登記注冊的個體工商戶,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繳納的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
符合本條規定條件的人員,遷戶時年齡應當在50周歲以下。納稅額超過以上規定納稅額1倍以上的,其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前款第(一)項的企業法定代表(負責)人,前款第(二)項的個人獨資企業主、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出資(合夥)人,前款第(四)項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應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以內在同一企業,且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納稅遷戶人員辦理入戶手續時,應當向有關部門提交稅務部門開具的完稅憑證和納稅證明。企業或個人繳納的各項稅款必須是依法申報並已經完稅的自繳稅款(不包含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及由稅務、司法部門追繳入庫的稅款)。
第十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在年度計劃安排額度內,經審批可辦理政策性遷戶:
(一)父母一方為深圳市戶籍的,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請投靠入戶。
(二)夫妻一方為深圳市戶籍的,其配偶按下列要求申請投靠入戶:
1.在深有就業,且同時符合本規定第八條條件的,直接辦理人才引進遷戶;
2.在深無就業,或者雖有就業但不符合本規定第八條條件的,分居時間滿2年後可以申請入戶。經深圳市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及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高級技師或碩士以上研究生學歷條件人員的配偶,可不受分居時間限制並予優先解決。
(三)遷入深圳市戶籍連續滿8年且仍擁有深圳市戶籍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請投靠入戶。父母婚姻在存續期間的,須同時提出入戶申請,離異或喪偶後未再婚者除外。
(四)符合國家、廣東省、深圳市規定的軍轉幹部及其隨遷隨調家屬、軍休及復員幹部和退役士兵、駐深部隊隨軍家屬,可以申請入戶。
(五)深圳市高等院校在國家統招計劃內生源新生可以申請入戶。
(六)地級市以上人民政府駐深機構在編工作人員可以在指標額度內申請入戶,其中省級(含副省級)政府駐深機構指標總額度為20名,地級市政府駐深機構指標總額度為10名。
(七)國家、廣東省、深圳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所述人員遷戶時,其年齡應當在18周歲以下,但在高中(含中職、中技)或大學在讀學生的,其遷戶年齡可以放寬至20周歲以下。本條第一款第(三)項人員遷戶時,其年齡應當同時達到男性60周歲以上,女性55周歲以上。本條第一款第(六)項人員遷戶時,其年齡應當在55周歲以下。
本條第一款第(五)、(六)項所述人員入戶後,其戶籍須落在所屬學校或單位的集體戶,不可進行市內遷移,不可申請夫妻投靠、老人投靠遷戶,完成在深學業或工作後須將戶口及時遷出深圳。第(六)項所述人員入戶後,其未成年子女可申請子女投靠遷戶,其戶口遷出時須將其尚未成年的隨遷子女一並遷出。
第十一條 持有深圳市居住證,且在深具備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條件的人員,在年度計劃安排額度內,經審批可辦理居住社保遷戶。居住社保遷戶以積分制辦法實施,積分主要指標為參加深圳社會養老保險年限和擁有深圳合法產權住房年限(或合法租賃住房),具體辦法,由市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市公安等部門另行制定。
符合本條規定人員遷戶時,男性應當在55周歲以下,女性應當在50周歲以下。
第十二條 有關人員遷戶時,除應當符合本規定外,還應當符合《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有關規定,且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第十三條 各類遷戶人員應當按以下規定辦理相關手續,領取深圳市戶籍遷入指標後,再到公安部門辦理復核入戶手續:
(一)符合人才引進遷戶條件的人員,根據各自情況按規定向市、區(新區)人力資源(組織)部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
(二)符合納稅遷戶條件且同時符合人才引進遷戶條件的人員,應向市、區(新區)人力資源(組織)部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其他符合納稅遷戶條件的人員,向市公安部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
(三)符合政策性遷戶條件的人員,按遷戶類別分別向公安、人力資源、民政、經貿部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
(四)符合居住社保遷戶條件的人員,向市公安部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四條 符合本規定條件的人員遷戶時,其戶口性質仍登記為農業戶口的,須同時申請辦理深圳市「農轉非」手續。
第十五條 符合本規定第八條、第九條人員的未成年子女(年齡應在18周歲以下),可由有關部門同步審核辦理子女隨遷入戶手續。
第十六條 按本規定遷入但尚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就業人員,應當參加深圳市職工社會養老保險。
符合在本市按月領取社會養老保險金條件的,按《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及相關規定,計發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申請人提供的入戶申請材料應真實有效。經有關部門查實,存在隱瞞、欺騙或提供虛假材料的,2年內不予受理入戶申請;已經入戶的,予以注銷,退回原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八條 有關部門應當在職責范圍內,依據本規定,堅持簡化程序、優化服務,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第十九條 本規定所稱「以下」不包含本數,「以上」包含本數。
第二十條 本規定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定(試行)》(深府〔2005〕125號)同時廢止。」

⑸ 怎樣能夠落戶深圳

1、全日制大專35歲內,在深圳繳納社保半年,就可以直接申請辦理深圳戶口。

2、全日制本科45歲內,社保半年,可直接入戶。

3、具有深圳市高級及以上緊缺工種證書,35歲以內,社保三年以上者,就能夠直接辦理深圳戶口,但是同時需要提供初級和中級證書。

4、其它高學歷高技能符合條件即可入戶。

5、積分滿100分者入戶。

(5)如何簽戶口到深圳擴展閱讀:

深圳市戶口辦理

一、夫妻投靠戶籍遷入

滿足下列條件的,可以辦理:

1、被投靠人登記為本市常住戶口時間及夫妻結婚登記時間均滿2年。申請人夫妻屬復婚的,其復婚登記時間作為「結婚登記時間」。

2、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部、委、辦、局)在編人員,須提供無業證明或變更戶口簿信息或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

3、申請人有法定撫養責任(或徵得有撫養權一方同意辦理遷戶)的未成子女(含養子女、繼子女)可一並申請。

4、可隨同申請人一並申請的成年子女:滿18周歲不滿20周歲,在高中(含中職、中技)或大學教育階段在校(非函授、電大、網路教育類學校)就讀的未婚未育成年子女(戶口未遷至院校所在地)。

一級或二級病殘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未婚未育(含收養子女)的成年子女。本省生源(戶口仍隨本省戶口的父或母)的高校在讀未婚未育成年子女(不受年齡及在讀院校所在地限制);5.申請人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二、老人投靠子女戶籍遷入

滿足下列條件的,可以辦理:

1、被投靠人遷入深圳市戶籍連續滿8年且仍擁有深圳戶籍。

2、申請人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夫妻雙方須一並提出申請(未婚、離異或喪偶除外)。

3、被投靠人屬本市家庭戶成員。

4、申請人配偶已入戶本市的,須按照夫妻投靠條件和要求辦理隨遷。

5、申請人配偶長期在國(境)外居住,但未取得居留身份的,應一並申請;配偶系外國籍公民,港、澳、台、僑人員的,可單獨申請。

6、申請人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三、招(調)工(干)戶籍遷入

滿足下列條件的,可以辦理:

1、 經我市(區)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的招(調)工(干)人員及隨同批准遷入的隨遷子女,可到我市公安機關核准遷戶。

2、申請人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四、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戶籍遷入

滿足下列條件的,可以辦理:

1、申請人父母雙方或一方是本市常住戶口居民。

2、申請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撫養責任(或徵得有撫養權一方同意辦理遷戶)的未成年子女或以下成年子女: 年滿18周歲不滿20周歲,在高中(含中職、中技)或大學教育階段在校就讀的成年子女(戶口未遷至院校所在地)。

本省生源且戶口已遷至院校所在地的未婚未育應屆高校畢業生,畢業後未正式落實接收單位,父母戶口已遷至本市的成年子女。

3、申請人為被投靠人繼子女,其市外戶籍有撫養權的父或母符合我市夫妻投靠條件的,該繼子女可單獨投靠繼父或繼母;4.申請人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五、投資納稅戶籍遷入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身份條件和納稅條件:

1、在深圳依法登記注冊的法人企業法定代表(負責)人,該企業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在深圳依法登記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出資(合夥)人,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

以其投資份額占該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而分攤企業已繳納的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就業的個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在深圳依法登記注冊的個體工商戶。

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繳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除就業個人外,企業法定代表(負責)人、個人獨資企業主、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出資(合夥)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應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以內在同一企業。

且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企業或個人繳納和各項稅款必須是依法申報並已經完稅的自繳稅款(不包含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及由稅務、司法部門追繳入庫的稅款)。

2、年齡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3、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部、委、辦、局)在編人員,須提供無業證明或變更戶口簿信息或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4.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六、高級人才家屬戶籍遷入。

滿足下列條件的,可以辦理:

1、 被投靠人為本市戶籍,且屬經本市認定的高層次人才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高級技師或碩士以上研究生學歷條件人員,不受夫妻分居時間限制。

2、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部、委、辦、局)在編人員,須提供無業證明或變更戶口簿信息或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

3、申請人有法定撫養責任(或徵得有撫養權一方同意辦理遷戶)的未成子女(含養子女、繼子女)可一並申請。

4、可隨同申請人一並申請的成年子女:滿18周歲不滿20周歲,在高中(含中職、中技)或大學教育階段在校(非函授、電大、網路教育類學校)就讀的未婚未育成年子女(戶口未遷至院校所在地)。

一級或二級病殘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未婚未育(含收養子女)的成年子女。本省生源(戶口仍隨本省戶口的父或母)的高校在讀未婚未育成年子女(不受年齡及在讀院校所在地限制)。

5、申請人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⑹ 戶口如何遷入深圳戶口

——>學歷提升咨詢深圳戶口遷入的流程是:

遷入者應持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市內戶口遷移證到戶口造入地派出所辦理,新立戶的要有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因結婚遷入的要持結如證到派出所辦理,遷入非直系親屬戶內,應徵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後,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買房遷戶口所需要的手續有哪些
1、咨詢房屋所在地居委會是否接受落戶。可以先到房屋所在地居委會咨詢,買房後是否能夠接受遷入的戶口,居委如果能夠接受的話,那麼則可以考慮買房的相關事宜找。即開始看房選房一系列操作;
2、買房並辦理房權證。當經過看房選房等一系列操作後,就到了和開發商商議的一步。當和開發商商議好購房事宜後,雙方就可以簽訂合同,繳納房款,並盡快辦好房權證;
3、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接下來,買房者就可以帶著不動產權證去找房屋所在地居委會,居委會會根據相關資料出具戶口准許遷入證明。之後帶著該證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遷入證明。

想要了解更多關於入戶深圳的相關信息,推薦選擇粵師教育。成立於2006年的粵師教育,是一家主營學歷提升業務與國家職業技能提升業務的教育品牌。一直秉持著品質教學為使命,致力於為學員打造專業、有溫度的教學品質。十幾年來,粵師教育在為30萬+學員的「改變」過程中助力賦能。

⑺ 怎樣才能遷戶口到深圳

成為深圳戶口的幾種方式:

1、通過人事局的調干及畢業生接收.

2、通過勞動局的招調工.

3、老人、子女、配偶通過公安局的隨遷入戶.我公司主要提供第一種方式的免費咨詢服務.可以全程指導你的入戶過程.

戶口通過以上方式遷進來後,可以在深圳落戶地方:

1、本人或配偶關內有房產的,可以直接落在房產上.落戶時拿房產證或按偈合同去派出所落戶即可.(如果房產證上的名字只有配偶的名字,還要帶上結婚證.)配偶是深圳戶口,並已落在此房產上,直接帶戶口本和結婚證去落即可.

2、落戶在深圳人才中心的集體戶口.直接去人才中盡辦理即可.落戶後,會有一張集體戶口卡,放在人才中心統一保管.如需要拿身份證借用即可.

3、落戶在公司的集體戶口上.由於在深圳換公司比較正常.所以一般不推薦這樣落.注:以上無論哪種方法,落完戶口後都可以拿到深圳新身份證的回執.在二個月到三個月就可以拿到深圳的新身份證.

在沒拿到新身份證前,拿老的身份證與新身份證的回執可以當深圳的新身份證來使用.如:辦理港澳通行證、護照等.辦理深圳戶口的好處:

1、辦證及各類證明方便,如:港澳通行證、護照等.

2、找工作上的優勢,免找人做深戶擔保(很多公司的一些崗位都要深圳戶口的或要求深戶擔保)

3、社會保險這一塊,除了醫保要高些外,特別是養老金按深圳戶口返還的要高很多.而且如果女方是深圳戶口,生育時花費的很少.還有住房公積金、失業保險等.

4、子女上學.這大家比較清楚了,除了學費可以更低.最主要的是可以上個好學校.在深圳子女上學是個大費用.有了深圳戶口,這筆費用大大降低了.而且子女考大學要容易多了.

5、有些好單位要有深圳戶口才可以參加考試.如:公務員考試中很多崗位要求是深戶.

⑻ 深圳市內遷戶口需要什麼手續流程

法律分析:(一)立戶的辦理程序:1、預約後(點擊進入預約),申請人及產權人根據個人情況攜帶相關材料到擬遷入地派出所戶政窗口辦理。2、在本人房產立戶,配偶或成年子女可代為辦理;遷入親友房產立戶,所有產權人和申請人應一並到場,其中遷入父母或成年子女房產立戶,因特殊情況父母不能到場的,申請人須提供不動產權登記證和產權人身份證原件(核原件,不收復印件)、《同意在本人房產立戶的聲明》及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材料到場辦理。3、在非本人房產立戶,對房屋產權的認定:在申請人親友的房產立戶,僅限在產權登記部門備案且已發放不動產權登記證的房產。民警收取不動產權登記證復印件,經所有產權人書面聲明同意並到場簽署《同意在本人房產立戶的聲明》。在他人房產立戶後,變更戶主需房屋產權人持產權登記證一起到場辦理。(二)遷入家庭戶的辦理程序:1、預約後,申請人及戶主根據個人情況攜帶相關材料到擬遷入地派出所戶政窗口辦理;2、掛靠親友家庭戶,戶主及申請人應到場,隨遷人員不需到場;整戶遷移,原戶主和新戶主應到場,原掛靠成員一並遷移不需到場。父母或成年子女為戶主,申請相互投靠,其中一方到場即可,還應收取親屬關系證明材料;(三)遷入集體戶的辦理程序:申請人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擬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個人申請的,本人應到場辦理,隨遷的直系親屬可不到場;本市大中專院校錄取的新生戶口遷移可由學校集體戶管理員統一辦理;整戶遷移的,由單位集體戶管理員辦理。(四)遷入派出所代管戶的辦理程序:1、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民警核查申請人房產及社保繳交等情況;2、符合條件、材料齊全的,戶籍民警當場辦理,列印《常住人口登記表》,交申請人核對並簽名,收繳原戶口簿或在當事人頁蓋注銷章。3、對代管戶人員簽發集體戶口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