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深圳住房公積金一個月要交多少
住房公積金基本繳存比例為:單位12%,個人9%,且單位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最高不得超過12%;各繳存單位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經營情況,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但最低繳存比例不得低於5%。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B. 深圳公積金基數上限是多少
法律分析:深圳公積金基數上限是34860元。
法律依據:《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做好2021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工作的通知》一、調整內容
(一)繳存基數
自2021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以下簡稱單位)應當調整並執行調整後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基數為2020年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
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得超過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0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不超過34860元(2020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1620元×3倍)。職工月平均工資(實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過上述限額的,以實際月平均工資作為繳存基數;超過上述限額的,以該限額作為繳存基數。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得低於2200元。
C. 深圳公積金一般交多少
深圳公積金是多少?深圳公積金繳存計算及標准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標准:職工工資基數的10%-40%,基數不得超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倍。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單位繳納和職工個人繳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也不得高於月平均工資的20%。單位為職工繳納和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單位確定。同一單位只能確定一個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根據《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三章第十六條規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是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
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是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
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低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最低工資標准,不得超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倍。
職工工資的構成,按照有關規定確定。
單位為職工繳納和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繳存基數的5%,均不得高於繳存基數的20%。
單位為職工繳納和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單位確定。同一單位只能確定一個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乘以繳存比例。
單位每年可以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調整一次。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單位按照公積金中心有關規定並根據職工工資變動情況每年調整一次。
D. 深圳住房公積金個人和公司繳納的比例各是多少啊
繳存比例
單位及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各為5%,上限各為12%。單位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規定的繳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區間內自行選擇合適的繳存比例。
自2021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以下簡稱單位)應當調整並執行調整後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基數為2020年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
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得超過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0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不超過34860元(2020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1620元×3倍)。職工月平均工資((實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過上述限額的,以實際月平均工資作為繳存基數;超過上述限額的,以該限額作為繳存基數。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得低於2200元。
拓展資料:
相關法律:
根據《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深圳住房公積金最低繳納比例為5%,最高繳納比例為20%。
第十六條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是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
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
第十七條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低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最低工資標准,不得超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倍。
職工工資的構成,按照有關規定確定。
第十八條單位為職工繳納和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繳存基數的5%,均不得高於繳存基數的20%。
單位為職工繳納和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單位確定。同一單位只能確定一個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九條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乘以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乘以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納和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應當相同。
第二十條單位每年可以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調整─次。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單位按照公積金中心有關規定並根據職工工資變動情況每年調整一次。
E. 深圳百分之五的住房公積金是多少
要看你的工資基數是多少,按照最少的大概是100多。
公積金基數三千按百分之五繳納就是一百五十元。根據相關資料顯示:百分之五就很少了,是按最低交的,基數一般比較低,三千多的基數,交出來才一百多,一般小企業交百分之五的多。
F. 深圳社保公積金繳費比例
法律分析:單位部分
險種 基數上限 基數下限 繳納比例
公積金 34860 2200 7%
個人部分
險種 基數上限 基數下限 繳納比例
公積金 34860 2200 7%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
G. 深圳公積金繳納比例
深圳公積金繳納比例如下:
1、繳存比例為5%-12%,單位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調整一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納和職工個人繳納的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繳存基數的5%,均不得高於繳存基數的12%;
2、最低繳存基數為2130元,最高繳存基數為25044元。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未超過上述限額的,以實際月平均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超過上述限額的,以該限額作為繳存基數。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得低於2130元;
3、自2018年8月1日起,職工按照深圳市最低工資標准領取工資的,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可以申請免繳,單位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應當繳存。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H. 深圳住房公積金最高繳費基數
法律分析:深圳公積金變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繳存基數上限調整為:34860元,下限不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I. 請教一下深圳住房公積金單位、個人繳存比例是多少
深圳公積金變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繳存基數上限調整為:34860元,下限不變,將於2021-07生效。
更前後基數比例對比如下:
變更後調整如下:
單位部分
險種 基數上限 基數下限 繳納比例
公積金 34860 2200 7%
個人部分
險種 基數上限 基數下限 繳納比例
公積金 34860 2200 7%
變更前比例:
單位部分
險種 基數上限 基數下限 繳納比例
公積金 31938 2200 7%
個人部分
險種 基數上限 基數下限 繳納比例
公積金 31938 2200 7%
J. 深圳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
深圳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分別為:最低繳存基數2200元,最高繳存基數34860元;繳存比例5%—12%。
公積金繳存是由職工個人公積金繳存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公積金繳存的公積金兩部分構成,屬於職工個人所有。公積金繳存,個人公積金繳存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的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公積金繳存比例。
公積金一般指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