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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辦居住證在哪裡辦

發布時間: 2022-06-04 17:29:22

① 深圳暫住證在哪裡辦理,需要什麼證件

法律分析:當事人在深圳市需要辦理居住證的,可以到住所所在區域內的公安派出所辦理,辦理居住證需要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② 深圳居住證明在哪裡辦理,需要什麼證件

法律分析:到居住地所在的派出所辦理,所需材料為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數碼照片圖像號。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③ 深圳2008年暫住證去哪裡辦

深圳2008年暫住證可以在居住地的轄區派出所戶籍科辦理,具體地址可以事先咨詢居住地的村(居)委會工作人員明確。
暫住在本市居民或者農民戶內的人員,由本人持戶主的戶口簿或身份證(復印件即可),證件地址與暫住人口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戶主應註明辦證人實際居住的詳細地址,向暫住地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申領《暫住證》。
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和建築工地、工棚內的人員,由留住單位向暫住地派出所集體申報暫住登記、申領《暫住證》。
暫住在出租房內的人員,由本人持戶主(出租、借房主)戶口本或身份證(復印件即可),證件地址與暫住人口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戶)主應註明辦證人實際居住的詳細地址,向暫住地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申領《暫住證》。
暫住在賓館、飯店、招待所等旅館業單位應申領《暫住證》的人員,由店方向所在地派出所集體申領《暫住證》。

④ 深圳 居住證要在哪裡辦理

深圳居住證要在所在居住地的街道辦、村委治保會、流動人員管理辦公室辦理。

公民離開戶籍所在地到深圳居住,若需要在當地辦理居住證是需要到居住地所屬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申請辦理的,具體辦理地點在所在居住地的街道辦、村委治保會、流動人員管理辦公室均可辦理。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規定: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居住證受理點如下:

1.福田派出所

福田區深南大道1001號

2.蓮花派出所

福田區蓮花路1106號

3.梅林派出所

福田區梅林路38號

4.沙頭派出所

福田區上沙新村20號

5.香蜜湖派出所

福田區竹子林紫竹六道6號


(4)深圳辦居住證在哪裡辦擴展閱讀:

持有居住證者,可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2014年1月,北京市出台規定:居住證制度將替代現行的暫住證。同年12月4日國務院法制辦就《居住證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規定,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申領居住證。

自2016年1月1日起《居住證暫行條例》開始施行。

參考資料:深圳居住證_網路

⑤ 外地人在深圳如何辦理居住證

外地人辦深圳居住證的辦理應由申領人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和近期數碼照片圖像號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證受理點申請;受理點進行初步核對;列印居住證申請表;交申領人簽名確認;出具受理回執。
【法律依據】
《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第二十條
申領居住證的非深戶籍人員(以下簡稱申領人),可以到公安機關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機構提出申請,也可以通過網路等方式提出申請。申領人應當提供本人相關身份信息和近期照片。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應當核實申領人的居住登記、社會保險等記錄。符合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發放居住證;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向申領人說明理由,申領人要求書面答復的,公安機關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給予書面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