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深圳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深圳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登錄深圳公積金官網,預約辦理時間和網點攜帶身份證和公積金卡到預約網點辦理提取業務。租房可以按最後一個月繳納的金額的5%乘以繳納公積金的月份數,提取到當前的月份;離職可以選擇銷戶全額提取。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② 深圳公積金卡辦理流程是怎麼樣的
【法律分析】
職工本人或單位專辦員攜帶相關資料前往公積金銀行網點辦理申請手續即可。申請辦理所需資料:職工本人:《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制卡申請清冊》、身份證。單位專辦員:《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制卡申請清冊》、職工身份證、專辦員身份證。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③ 深圳住房公積金如何全部提取
深圳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如下:
1、申請人先到深圳住房公積金網或微信公眾號進行網上預約;
2、申請人到銀行提供材料,經銀行工作人員審核後,對符合條件的人給予現場辦理;
3、領取回執單,然後按時到銀行領取公積金即可。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住房公積金特點如下: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法律法規】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④ 深圳公積金怎麼提取出來
一、深圳住房公積金提取辦理流程
職工在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可以通過公積金中心網上服務平台申報並預約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業務。用於其他住房消費的,職工在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簽訂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辦理協議後,可以通過公積金中心網上服務平台在線辦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網點,共有中行、建行、招行計200個。公積金中心應當在受理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決定。准予提取的,由受公積金中心委託的商業銀行辦理支付手續,銀行直接將資金轉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的儲蓄賬戶中;不予提取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不予提取的原因。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當按照本規定如實申報信息和提交證明材料。未如實申報信息或者提交證明材料的,公積金中心可以將其信息作為不良記錄錄入住房公積金監管檔案(系統),並將記錄提交人民銀行納入個人信用徵信系統。
二、深圳住房公積金提取需提供資料
職工在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當提交下列基本材料: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身份證;《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住房公積金提取提供的其他資料,仍然分為:住房類提取和非住房類提取,分別提供不同資料。
1、住房類提取需提供資料
(1)購買商品住房的,一手房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或者經本市房地產權登記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購房發票;二手房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契稅稅票;
(2)購買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或者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購房合同和專用收據;
(3)異地購房的,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和購房發票或者契稅稅票
2、非住房類提取需提供資料
(1)退休的,提交退休證;不能提交退休證的,男性年齡應滿60周歲或者女性年齡應滿55周歲;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交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或者一級至四級殘疾人證;不能提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應當已辦理封存手續。
以上是關於深圳公積金怎麼提取以及需要提交那些材料的解答,如果職工本人或者家庭購買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管是不是深圳本地房屋,第三套及以上都不能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了。而且同一時間段內只能選擇一套住房申請公積金提取。
⑤ 深圳公司首次公積金辦理流程
法律分析:單位首次辦理公積金繳存登記的,需在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門戶網站「在線辦理入口-單位設立登記(ODC設立)-單位設立登記」輸入准專辦員個人社保電腦號及身份證號登錄在線辦理入口進行單位繳存登記模塊申報,再在輔助功能-申報預約模塊進行預約成功後,准專辦員攜帶規定材料到預約的銀行網點辦理繳存登記及專辦員注冊登記業務;單位有ODC證書,可通過公積金門戶網站「在線辦理入口-單位設立登記(ODC設立)-ODC設立登記」登錄,網上申報辦結該業務。具體材料和流程查看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門戶網站-辦理指南-繳存類-單位繳存登記業務;通過上述門戶網站的辦事服務-表格下載-繳存類可以下載相關表格;如需預約到網點辦理,建議先門戶網站了解公積金業務銀行網點的具體分布。單位應選擇公積金中心委託的七家歸集銀行(工行、建行、中行、中信、平安、交通、招行)中任意一家設立「單位的公積金賬戶」(無需另開銀行賬戶),歸集銀行選擇後不可變更。此外,公積金繳存可進行跨行托收,因此單位資金賬戶的銀行可以不是上述歸集銀行。單位辦理繳存登記後,對新增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員可辦理個人賬戶設立,職工賬戶生效後可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若職工已有個人賬戶的則辦理同城轉移業務和個人賬戶啟封業務,啟封後可正常繳存。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四條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⑥ 深圳辦理深圳公積金如何辦理需要哪些流程
深圳公積金卡辦理流程是:公司代辦人攜帶公司介紹信、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住房公積個人信息核對(變更)表到銀行公積金櫃台申辦,銀行櫃台以簡訊形式通知領取。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⑦ 深圳公積金卡怎麼辦理 個人
深圳公積金卡通常由所在單位在單位開戶行統一辦理後分發給個人,無需自己辦理
⑧ 深圳公積金怎麼提取全部出來
深圳公積金提取的方式很簡單:
1、登錄深圳公積金官網,預約辦理時間和網點;
2、帶上身份證和公積金卡到預約網點辦理;
3、辦理業務時順帶簽訂網上自助提取協議,以後就可以在公眾號上辦理提取了如果租房提取,便按最後一個月繳納的金額的65%,乘以繳納公積金的月份數,提取到當前的月份。如果以後都不來深圳工作了,可以選擇銷戶全額提取,工作人員會幫你辦結。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