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澳門怎麼回深圳不用隔離
不需要隔離,但是要測量體溫!並且每次的時出小區都需要測體溫。
(1)如何從澳門回深圳擴展閱讀:
《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一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採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不得泄露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
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醫療機構發現甲類傳染病時,應當及時採取下列措施:(一)對病人、病原攜帶者,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二)對疑似病人,確診前在指定場所單獨隔離治療;(三)對醫療機構內的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和採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採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
還有第四十二條規定:「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力量,按照預防、控制預案進行防治,切斷傳染病的傳播途徑,必要時,報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決定,可以採取以下列緊急措施並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劇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五)封閉可能造成傳染病擴散的場所。」
《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四十五條第七款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發事件危害的場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導致危害擴大的公共場所的活動」,第四十九條第四款規定,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可以「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人員密集的活動或者導致危害擴大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採取其他保護措施」。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條例》第六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四條等也做了相應規定。
隔離客觀上有以下必要性。其一,利益平衡,為及時止損,防止造成更大范圍的財產損失和人員生命健康損害。其二,新冠病毒具有傳染力強、潛伏期長的特點,尤其是有無症狀的病毒攜帶者,基於源頭控制、內防擴散、外防輸出的客觀必要,不得不採取硬性封閉措施;其三,治療資源和治療能力不匹配,沒有封閉隔離措施,會造成擠兌醫療資源,醫療秩序混亂。
但隔離操作中也體現出各種缺失。其一,隔離封閉造成社會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中斷,社會成本太過巨大;其二,長時期封閉隔離,可能嚴重影響市民出行、旅行、職業規劃、商務安排,甚至造成心理創傷;其三,缺乏統一規范,部分地區部分人員甚至乘機違法亂紀,損害法治統一,侵蝕政府權威;其四,從傳染病防治規律而言,形成人體隔離牆,才能降低乃至消滅病毒傳播。而人體隔離牆的形成仰賴於感染治癒人群產生足夠抗體。完全的物理隔離,導致上述途徑被阻斷。
封閉隔離中的幾個具體法律問題
第一,對身體健康且有自己住房的人,也要求強制隔離,並無法律依據,其大都依據各級指揮部的命令而為,有些地方甚至連指揮部的命令也沒有。
該措施出台的初衷,一是新冠肺炎有所謂無症狀傳播者,二是外防輸入是一個防疫基本方略。但這樣的政策涉及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問題:強制隔離實質上對公民人身自由、經營自由和財產權利產生損害,法律上要求,必須有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依據,或者有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授權;不能違反平等對待的憲法和法律原則,不能專門針對特定地區(比如武漢人或湖北人)的公民採取。因為此次疫情發生遍及全國,並非特定地區的人才有傳播危險。採取措施要遵循必要性和合理性原則,不能超過必要的限度。換言之,有多種措施都能達到防控目標時,必須選擇對公民權利損害性最小的措施。具體來說,公民自己有住房時,完全可以在監督保障措施到位的情況下,由住房所有人自行隔離。
第二,隔離措施需要清晰、透明,並且區別對待。在藉助大數據和各種數據統計分析手段的情況下,各地對確有必要進行隔離的,完全可以區分對待,提高防疫治理能力和水平,而不能採取一刀切的懶政辦法。
防疫的行政舉措必須明確、具體,而不能籠統模糊。越明確具體,對人們的行為指引性則越強。這樣才能滿足社會對法治可預期性、安定性的要求。政策模糊籠統,便造成具體執法者裁量空間過大,也會導致各級各地行為五花八門。這樣便會損害政府的公信力,損害法治的統一。
第三,應當允許健康公民自行選擇隔離方式。
公民自身沒有過錯(過錯指公民明知自己是病毒攜帶者,而故意隱瞞或者虛報的),而只是為了公共衛生防疫的需要,而對公民採取隔離措施的,按照法律的精神,則不得對公民課以額外的、過重的負擔。一般情況下,隔離費用應由公共財政負擔。在因公共財力有限,需要公民適度承擔的,也必須基於非營利和最低成本負擔的原則。否則,隔離費用太高,不僅會造成部分公民生活困窘甚至無法維持,而且會引發社會穩定問題。在非常時期,物價監管部門或依法獲得授權的組織可以核定費用,並打擊哄抬物價的不法行為。
封閉隔離措施如何在法律上優化
上述傳染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緊急應對條例等三部法律法規,都對有關隔離的問題進行了規定。但新冠肺炎疫情之嚴重,超出了上述法律法規制定時所能預見的程度。因此,現有的法律法規都有需要完善優化的層面。
具體來說,這些問題包括:有權採取隔離措施的主體是誰?居家隔離、指定隔離、社區隔離直到封城,不同范圍的措施,是否應由不同行政層級的主體決定?決定採取隔離措施的程序是什麼?是行政首長(或防疫指揮長)個人決定,還是集體討論多數決定?隔離措施的決定是否要經過合法性論證,並接受同級人大的備案審查?隔離措施的具體內容什麼?隔離措施如果造成公民、企業、社會組織的權利損害和利益損失,相對人是否可申請權利救濟?救濟的途徑和渠道是什麼?隔離過程中產生爭議,相對人申訴或迅速解決問題的途徑又是什麼?
Ⅱ 從澳門回深圳機場怎麼走
下個地圖就行啦
Ⅲ 澳門回深圳怎麼走 澳門回深圳怎麼最方便
當然是直接坐船啦~從澳門的氹仔客運碼頭和澳門外港客運碼頭都可以直接坐船到深圳蛇口港或者福永港。一天內班次也很多,最早一班是早上8:30開船,最晚是晚上21:00,船程70分鍾,200多一個人
Ⅳ 從澳門過關到珠海後,怎麼去深圳最快
坐關閘巴士總站坐ap1路線巴士,直達機場,車費4.2元/人,行李3元/件
在關閘坐的士,應該最少也要五六十元~
Ⅳ [急問]從澳門回深圳的交通方式
1.你可以從澳門機場乘直達的巴士先到珠海的拱北口岸.不過那時可能沒有直達深圳的巴士了.你可以選擇在賓館住一晚,第二天乘直達深圳的巴士回深圳.
2.如果你想當晚就趕回,那隻能包車回深圳.包計程車比較安全的.和司機談好價格不用打表.大概費用500到600元RMB之間.
3.還有一些非法營運的車輛價格可能相對較低點.但從安全的角度考慮,建議你不要選擇非法的營運車輛.
Ⅵ 從澳門到深圳怎麼走最方便
坐車去珠海,然後再從珠海坐船到深圳蛇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