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天津市什麼條件可以申請房屋補貼怎麼辦理
關於天津市住房補貼申請條件
1,不和父母在同一戶籍下。
2,人均收入低於2200/月。
3,天津市非農業戶籍。
4,五縣以內。
5,家庭下無車,無營業執照,無企業執照。
以上都通過,就可以申請。
按照《天津市住房保障三種補貼申請家庭住房面積認定若干規定》,「申請家庭戶籍落在父母或子女住房處、但未與父母或子女居住的,且能夠提供在外租房滿2年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的,不認定父母、子女住房面積,可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對因人口減少而停發租房補貼的家庭,若能夠提供近3年內為申請領取租房補貼辦理的滿2年以上的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的,視同「在外租房滿2年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可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
關於以貨幣形式得到住房補償的離異家庭申請租房補貼問題,申請人離婚5年以上,離婚時以貨幣形式得到住房補償,能夠提供租房滿2年的租賃備案證明,並且收入和財產符合條件的,可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
❷ 天津公租房房補申請手續
住房補貼申請流程
一、填寫表格准備資料
1、單位可在網上下載《單位住房補貼資金委託管理協議》、《單位繳存住房補貼資金委託管理登記表》、《單位繳存住房補貼委託管理資金核定表》填寫列印並蓋章,另拷貝電子文檔至軟盤或U盤
2、單位可在網上直接填寫《企業住房補貼資金單位繳存登記表》和《企業住房補貼繳費卡申請書》由單位在網上填寫後直接提交,提交後列印並蓋章
3、單位準備好其它所需書面材料
二、中心受理
1、歸集處會協同網站有關承辦人共同審核單位提供的資料是否齊全、有效,表單的填寫是否正確、完整
2、對單位提出的個性化要求,歸集處協同網站有關承辦人共同與單位協商
3、歸集處承辦人告知單位等待中心審核結果
三、中心內部流轉審核
1、歸集管理處審核
歸集管理部門經辦人在確認單位申報資料齊全並符合規定要求情況下,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簽報事由和意見,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同意後報市中心行政領導審批
2、行政領導審核簽約
市中心行政領導收到簽報後,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審批。審批通過後,由市中心法人代表或授權分管行政領導在《住房補貼資金委託管理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如單位與市中心另有約定的,雙方法人代表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3、歸集管理處登記
歸集管理處在雙方法人代表簽訂《住房補貼資金委託管理協議書》後,於3個工作日內,由經辦人和負責人分別在《單位住房補貼委託資金管理登記表》上簽字,加蓋部門業務專用章
四、單位領取相關資料
1、歸集管理處整理單位所需領取的資料,歸檔留存資料
2、通知單位領取資料
3、網站管理辦公室辦理繳存登記手續歸集管理處將單位相關資料(包括協議、網站所需表格)移送網站管理辦公室,網站管理辦公室在審核後,列印《單位住房補貼資金單位繳存登記回執》,加蓋住房補貼資金管理機構受理章,並製作單位經辦人登錄的用戶USBKEY
4、單位在領取資料後,由網站指導單位經辦人如何操作住房補貼系統的個人開戶和其它業務功能
五、單位領取繳費卡
1、網站將單位開戶信息傳給建行主辦行
2、建行主辦行給單位開卡
3、建行主辦行將繳費卡信息傳給承辦人,同時將繳費卡實卡交換到協辦行
4、建行協辦行通知單位領卡
5、單位攜帶《上海市單位住房補貼資金單位繳存登記回執》到協辦行領取繳費卡
6、單位上網確認繳費卡,完成單位開戶手續
(2)天津房補申請多久擴展閱讀:
一、住房補貼對象
企事業單位的住房補貼發放的對象是職工,已按房改優惠政策購買了規定面積標准住房的職工不享受住房補貼;承租公有住房的職工在自願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後,可以享受住房補貼;職工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住房補貼辦法和職工住房面積標准按地方政府規定施行
二、住房補貼標准
正部級240元/月,副部級210元/月,正司級130元/月,副司級115元/月,正處級100元/月,副處級(包括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90元/月,科級(包括技術工人中的高級工、技師和25年以上科員、辦事員、初中級技術人員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科級以下800元;副科級900元;正科級1000元;副處級1100元;正處級1200元;副司級1400元;正司級1600元;機關工勤人員,普通工人800元,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可達1100元
❸ 申請公租房住房補貼需要幾個工作日
一、公租房補貼什麼時候發放
一般在第三季度發放。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經審核,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登記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對象,並向社會公開;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書面通知並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可以向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請復核。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復核,並在15個工作日內將復核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
二、公租房租期是多長
1、公租房是解決新就業職工等夾心層群體住房困難的一個產品。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2、公共租賃住房只能用於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轉租或閑置,也不得用於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承租人違反規定使用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當責令退出。承租人購買、受贈、繼承或者租賃其他住房的,應當退出。對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費用的,可以通報其所在單位,從其工資收入中直接劃扣。
3、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期限一般為3至5年,合同示範文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住房保障)部門制訂。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合理使用住房,及時繳納租金和其他費用。租賃合同期滿後承租人仍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續租。
❹ 天津公租房申請房補問題
您所說的父親有住房補貼,當時是幾口人共同申請的?如果包括女兒,那麼女兒不能單獨再申請。
❺ 天津市房補申請條件
最新的天津房補政策《天津市住房保障三種補貼申請家庭住房面積認定若干規定》: 1、與父母合住但有兩戶戶籍,可推舉一戶先申請。 在申請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家庭住房面積認定時,申請家庭無住房,落戶父母或子女住房處的。
(1)獨自居住父母或子女住房的,按父母或子女住房面積認定。 (2)與父母或子女合住且與父母或子女同一戶籍的,申請家庭現住房面積按申請家庭人口占該住房落有戶籍總人口的比例計算。
參與分攤面積人員(包括未參與分攤面積的該人配偶及未婚子女)他處有住房的,住房面積合並計算;或將參與分攤面積該人(包括同一戶籍中該人的配偶及未婚子女)從總人口中減除,他處住房不合並計算。 (3)與父母或子女合住且申請家庭為獨立戶籍的,既可按申請家庭人口數分攤現住房面積,也可先按落有戶籍數量均分,再按申請家庭人口數分攤現住房面積。
其中,按戶籍分攤現住房面積的家庭,只可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 (4)申請家庭與父母或子女合住,且該住房有兩戶以上獨立戶籍的,在戶籍家庭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共同推舉一戶家庭先申請租房補貼;其他家庭再申請租房補貼時,將已享受租房補貼人口從總人口中減除,再分攤認定現住房面積。
如戶籍家庭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作為一個「大家庭」共同申請,各獨立戶籍家庭不得再申請租房補貼。 (5)申請家庭戶籍落在父母或子女住房處、但未與父母或子女居住的,且能夠提供在外租房滿2年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的,不認定父母、子女住房面積,可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
(6)戶籍在市內六區以外無住房的申請家庭,共同居住父母住房且父母具有本市農業戶籍的,申請家庭單獨申請租房補貼時,申請家庭現住房面積按申請家庭人口占該住房居住總人口的比例計算。 父母住房無法確定現住房面積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調查,經會審研究確定現住房面積。
(7)申請人為知青退休返津和支援外地建設返津人員,申請家庭在津無住房的,原工作地住房可不認定,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 2、住房被拆3年以上,符合情況可申最低月租房補貼。 在申請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家庭住房面積認定時,申請家庭涉及被徵收(拆遷)住房的情況。
(1)申請家庭戶籍地被徵收(拆遷)住房原為申請家庭或父母或子女的,若被徵收(拆遷)住房面積分攤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符合租房補貼申請條件,按分攤面積認定;若分攤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不符合租房補貼申請條件的,該住房被徵收(拆遷)3年以上,可不認定住房面積,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
(2)申請家庭戶籍地之外的他處住房,被徵收(拆遷)3年以內的,認定被徵收(拆遷)住房面積;被徵收(拆遷)3年以上的,不認定被徵收(拆遷)住房面積,可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
(3)申請家庭原立戶違章(落有戶籍的獨立違章建築)拆除且他處無住房的,可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 。
❻ 天津房補怎麼申請
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申請即可
❼ 天津市申請公租房是拿房補一年後才能申請嗎
我家沒能申請低保 房子沒有房本只有合同書 我們問過紅橋區當地街道街,工作如果你是天津市戶口,可以去紅橋區房管局分管住房保障的科室問問,或者是你
❽ 天津市房補到期過了一個月怎麼辦
天津市房補到期過了一個月我就在那,其實應該也是可以繼續。補交的吧,應該就是這樣的了。
❾ 天津市房補政策
本市擴大住房保障「三種補貼」保障范圍以來,最新的天津房補政策《天津市住房保障三種補貼申請家庭住房面積認定若干規定》也隨之出台,近日,許多密切關注的中低收入群眾致電本報,對申請家庭無住房、涉及拆遷或離異家庭等情況咨詢如何進行住房面積認定,對此,市國土房管部門進行了詳解。
與父母合住但有兩戶戶籍
可推舉一戶先申請
在申請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家庭住房面積認定時,申請家庭無住房,落戶父母或子女住房處的。
(1)獨自居住父母或子女住房的,按父母或子女住房面積認定。(2)與父母或子女合住且與父母或子女同一戶籍的,申請家庭現住房面積按申請家庭人口占該住房落有戶籍總人口的比例計算。參與分攤面積人員(包括未參與分攤面積的該人配偶及未婚子女)他處有住房的,住房面積合並計算;或將參與分攤面積該人(包括同一戶籍中該人的配偶及未婚子女)從總人口中減除,他處住房不合並計算。(3)與父母或子女合住且申請家庭為獨立戶籍的,既可按申請家庭人口數分攤現住房面積,也可先按落有戶籍數量均分,再按申請家庭人口數分攤現住房面積。其中,按戶籍分攤現住房面積的家庭,只可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4)申請家庭與父母或子女合住,且該住房有兩戶以上獨立戶籍的,在戶籍家庭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共同推舉一戶家庭先申請租房補貼;其他家庭再申請租房補貼時,將已享受租房補貼人口從總人口中減除,再分攤認定現住房面積。如戶籍家庭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作為一個「大家庭」共同申請,各獨立戶籍家庭不得再申請租房補貼。(5)申請家庭戶籍落在父母或子女住房處、但未與父母或子女居住的,且能夠提供在外租房滿2年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的,不認定父母、子女住房面積,可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6)戶籍在市內六區以外無住房的申請家庭,共同居住父母住房且父母具有本市農業戶籍的,申請家庭單獨申請租房補貼時,申請家庭現住房面積按申請家庭人口占該住房居住總人口的比例計算。父母住房無法確定現住房面積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調查,經會審研究確定現住房面積。(7)申請人為知青退休返津和支援外地建設返津人員,申請家庭在津無住房的,原工作地住房可不認定,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住房被拆3年以上
符合情況可申最低月租房補貼
在申請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家庭住房面積認定時,申請家庭涉及被徵收(拆遷)住房的情況。
(1)申請家庭戶籍地被徵收(拆遷)住房原為申請家庭或父母或子女的,若被徵收(拆遷)住房面積分攤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符合租房補貼申請條件,按分攤面積認定;若分攤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不符合租房補貼申請條件的,該住房被徵收(拆遷)3年以上,可不認定住房面積,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2)申請家庭戶籍地之外的他處住房,被徵收(拆遷)3年以內的,認定被徵收(拆遷)住房面積;被徵收(拆遷)3年以上的,不認定被徵收(拆遷)住房面積,可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3)申請家庭原立戶違章(落有戶籍的獨立違章建築)拆除且他處無住房的,可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
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
符合情況可申最低月租房補貼
在申請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家庭住房面積認定時,申請家庭涉及被徵收(拆遷)住房的面積認定時,申請家庭涉及出售或置換住房的情況。
(1)申請家庭將自有住房或承租的公有住房出售或置換且未購買住房的,認定所出售或置換的住房面積。(2)按所出售或置換住房面積進行分攤,人均住房使用面積符合租房補貼申請條件的,按原住房面積認定;申請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將原住房出售或置換3年以上,且他處無住房的,可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3)申請家庭無住房,戶籍落在父母或子女住房處,戶籍地住房出售或置換3年以上,父母或子女他處無住房的,不認定原住房面積,可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
離異家庭共有房產未分割
按一半面積認定申請住房補貼
此外,離異家庭在申請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時,涉及住房的面積認定也受到關注。
(1)法院判決書或離婚協議中明確申請家庭住房的,按其明確的住房認定面積。(2)申請人離異有未分割共有房產且未主張的,按該房產面積的一半認定面積。(3)申請人(含與其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離異無未分割共有房產的,離異後申請家庭戶籍落在其父母或子女現住房處,且他處無住房的,分攤其父母或子女現住房面積;離異後申請家庭戶籍仍在原住房處且他處無住房的,可申請對應的最低月租房補貼。(4)申請人(含與其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離異,以貨幣形式得到住房補償的,現住房面積按其離婚前原居住住房面積的一半認定。
❿ 申請房屋補貼公示後還需多長時間下來
街道辦事處受理申請,工作時限15日內。
區(縣)房管局對申請家庭享受補貼人數、住房狀況審核。工作時限10日。
區縣民政部門對申請家庭收入情況進行審核,工作時限10日。
公示。公示期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