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天津市高溫補貼規定
是一回事
2010年天津防暑降溫費參照09年平均工資計算。2009年天津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793元標准計算,防暑降溫費(月標准)為2793元×3%=83.8元。發放時間為6、7、8、9月,共4個月,總計335.2元。比去年防暑降溫費每月78元上漲了5.8元。
在執行月補的省份中,津貼金額可分4檔,江蘇、浙江和湖南最高,高溫作業人員每月津貼160元。
在8個省份中,北京、山東、江西這三個省份並列第五,室外和高溫作業人員津貼都是不低於120元。天津的防暑降溫費每月83.8元,是8個省份中最低的。
『貳』 天津防暑降溫費2021標准
天津防暑降溫費2021標准為37元/天。
高溫津貼可以按照日累計高溫天氣作業小時數折算後發放,勞動合同履行地不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的,高溫津貼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定執行。高溫天氣溫度數據,以天津市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站發布的中心城區以及其他各區天氣實況數據為准。
工作地點不固定以及機動作業的勞動者,在處於高溫天氣期間的任一工作地點從事高溫天氣作業的,用人單位應按規定計發高溫津貼。用人單位無法准確測定日累計高溫天氣作業小時數的,應按高溫津貼標準的100%計發。
高溫津貼按日計算、按月發放,納入企業工資總額,但不作為最低工資組成項目。
【法律依據】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 工會組織依法對用人單位的高溫作業、高溫天氣勞動保護措施實行監督。發現違法行為,工會組織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用人單位應當及時改正。用人單位拒不改正的,工會組織應當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理,並對處理結果進行監督。第十七條 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准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第十四條 勞動者出現中暑症狀時,用人單位應當立即採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脫離高溫環境,到通風陰涼處休息,供給防暑降溫飲料,並採取必要的對症處理措施;病情嚴重者,用人單位應當及時送醫療衛生機構治療。第十五條 勞動者應當服從用人單位合理調整高溫天氣作息時間或者對有關工作地點、工作崗位的調整安排。
『叄』 天津高溫補貼標准
法律分析:天津高溫津貼標准 為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2%,計算時四捨五入保留到元。 高溫津貼按日計算、按月發放,納入企業工資總額,但不作為最低工資組成項目。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 (含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 (不含33℃)的 (以下簡稱「高溫天氣作業」),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高溫天氣溫度數據,以我市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站發布的中心城區以及其他各區天氣實況數據為准。 工作地點不固定以及機動作業的勞動者,在處於高溫天氣期間的任一工作地點從事高溫天氣作業的,用人單位應按規定計發高溫津貼。 從事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高溫津貼可以按照日累計高溫天氣作業小時數折算後發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肆』 天津市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天津市的高溫補貼發放標准為上年度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2%。
法律依據:《市人力社保局關於實行高溫津貼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
一、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含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簡稱「高溫天氣作業」),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高溫天氣溫度數據,以我市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站發布的中心城區以及其他各區天氣實況數據為准。
四、 高溫津貼標准為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2%,計算時四捨五入保留到元。高溫津貼按日計算、按月發放,納入企業工資總額,但不作為最低工資組成項目。
『伍』 天津降溫費一般幾月份發
法律分析:天津市每年6、7、8、9四個月,用人單位要為職工發放防暑降溫費,防暑降溫費發放標准為189.7元/月。
法律依據:《關於實行高溫津貼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含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陸』 天津電焊工高溫費是多少
天津電焊工高溫費是多少?天津市全部最高的,24元每天。
『柒』 最新天津地區防暑降溫費標準是多少如果不給怎麼舉報
天津網訊 城市快報記者 侯硯 從本月起,天津企業應視工種、工作環境情況向職工發放防暑降溫費。今年最新調整的防暑降溫費為每月106元。
防暑降溫費每月漲10元
根據相關規定,按照2011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標准3520元×3%計算,今年防暑降溫費的標准為每月106元,比去年上調10元。據悉,職工享受的防暑降溫待遇,除發放的防暑降溫費外,還應包括一些「軟條件」,即用人單位採取措施加強工作環境的通風,在工作場地安裝電扇、空調等必要的防暑降溫設施,為職工提供充足的飲水、飲料等。
本月起發放共424元
按照規定,防暑降溫費的發放時間為6月至9月,共計424元,可按月或一次性發放。此外,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防暑降溫費屬於生產性的福利待遇。試用期也屬於勞動合同存續期間,因此試用期內,暑期在崗工作的職工,也應享有防暑降溫費。
提醒
最低工資不含防暑降溫費
按照相關規定,當氣溫超過35℃時,企業應依據勞動合同中簽訂的內容,視工種和工作環境的不同,向職工發放高溫補貼。
記者采訪時了解到,目前有個別企業在發放工資時,將高溫補貼計入到了最低工資中。對此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強調:按規定,職工在高溫等特殊環境中工作領取的津貼、加班費、養老、醫療、失業社會保障金和住房公積金等收入不得列入最低工資中。
可以打12333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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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天津高溫補貼是哪幾個月
法律分析:天津的高溫補償的月份是6月到9月份之間,想要獲得高溫補貼,需要在33度及以上的高溫下作業才能得到,並不是所有的勞動者都能夠得到相應的高溫補貼,只有滿足了條件的才行。
法律依據:《關於實行高溫津貼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 一、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含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簡稱「高溫天氣作業」),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高溫天氣溫度數據,以我市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站發布的中心城區以及其他各區天氣實況數據為准。
『玖』 天津防暑降溫補貼標准
法律分析:當氣溫超過35℃,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室外露天作業的,或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戶外勞動者,按照本市《關於試行企業高溫津貼制度的通知》要求,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按天發放高溫津貼。具體每天的發放標准為:上年度的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職工月平均工作天數21.75天,再乘以12%。高溫津貼不計入最低工資,不能代替防暑降溫費,必須以貨幣的形式發放,不得以實物代替。
法律依據:天津市《關於試行企業高溫津貼制度的通知》
一、高溫天氣是指市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站向公眾發布的日最高氣溫在35℃以上(含35℃)的天氣。
二、在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在發放防暑降溫費的基礎上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三、建立高溫津貼正常調整機制。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發布的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高溫津貼日標准為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2%,計算時四捨五入保留到元。2013年度高溫津貼標准為每日21元。同時,建立高溫津貼正常調整機制,實行高溫津貼與職工平均工資掛鉤辦法。
四、高溫津貼按日計算、按月發放,並納入工資總額。
五、高溫津貼應當以法定貨幣形式發放給職工,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
『拾』 天津高溫補助是多少嫩么定位的
樓上的,天津的高溫費還沒到92塊錢,現在規定的高溫分有可能是83塊錢,6月—9月,發放4個月。不過看公司效益了,我們單位每月給100(這100根據公司效益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