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天津暖氣什麼時候開始供暖
天津市供熱期為當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即天津冬季供暖是從當年的11月份到次年的3月份。因為天津冬季日夜溫差大,故每年的冬季都會供暖。天津地處北溫帶位於中緯度亞歐大陸東岸,是國務院批復確定的環渤海地區的經濟中心。
根據國家標准《民用建築熱工設計規范》(GB50176-93),用累年最冷月和最熱月平均溫度作為主要指標,累年日平均溫度小於等於5攝氏度和大於等於25攝氏度的天數作為輔助指標,把全國劃分為嚴寒、寒冷、夏熱冬冷、夏熱冬暖和溫和五個地區。
供暖要求供暖的區域主要是指夏熱冬冷的地區,也包括某些南方地區。這些地區累年日平均溫度穩定低於或等於5攝氏度的日數為60天至89天,以及累年日平均溫度穩定低於或等於5攝氏度的日數不足60天,但累年日平均溫度穩定低於或等於8攝氏度的日數大於或等於75天。其氣候特點是夏季酷熱,冬季濕冷,空氣濕度較大,當室外溫度5攝氏度以下時,如沒有供暖設施,室內溫度低、舒適度差。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這些地區的建築也逐步設置供暖設施,供暖方式主要以分散供暖為主。
法律依據:《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第二十三條
供熱單位應當保證正常、穩定、連續按照規定供熱,在供熱期間實行24小時不間斷服務,加強巡視檢查,發現問題或者接到投訴,應當及時處理,不得拖延,不得擅自停熱。向供熱單位供應水、電、燃氣、燃油、煤炭或者熱能的單位,應當保障供應,不得擅自中斷。供熱單位因設備發生故障等原因確需暫停供熱的,應當向供熱辦公室報告,及時告知用熱戶,並採取補救措施。因供熱單位原因連續停熱超過24小時的,供熱單位應當按日退還相應的供熱採暖費。
第二十四條
供熱單位應當定期對供熱設施進行檢查、維修,保證供熱安全運行。供熱單位應當制定事故搶修與應急處理預案。供熱單位應當向社會公示服務內容、服務標准和辦事程序,公開收費標准、報修電話,為用熱戶提供方便,及時處理用熱戶反映的供熱問題。
B. 2022-2023天津供暖時間是什麼時候開始
天津終於來暖氣啦!天津2022-2023採暖期,於11月1日零時起正式供熱,達標運行,這是天津連續第七年提前供熱。你家暖氣熱了嗎?下面跟隨金旗艦旗哥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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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來啦|今天金金第一時間收到官方消息稱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利國利民發展思想,為了保障天津市民的溫暖,按照《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和氣象綜合會商結果,經過市委以及則梁攜市政府的一致批准,我市2022-2023採暖期定於2022年11月1日零點正式供熱且達標運行。
目前我市各項供熱預處理工作已經准備就緒,各供熱單位也已經全面進入狀態,全力做好我市今年冬季採暖的保障工作!此處應該有掌聲,渣慶為我們的市領導點贊!
最後,溫馨提示:您家的採暖費繳了嗎?沒有的趕緊去繳費,以免給自己帶來經濟損失因為有滯納金啊!趕緊去!
暫停或恢復供熱的,申請以書面形式提出,需出具房屋權屬證明和房屋所有權人有效身份證件;委託他人辦理的,提供房屋權屬證明復印件、房屋所有權人出具的授權委託書、房屋所有權人有效身份證件和受託人有效身份證件。
辦理暫停和恢復供熱,有一定的時限要求。其中,有暫停或恢復供熱需求的用戶,原則上應在當年9月30日前提出,與供熱單位簽訂暫停供熱協議或恢復供熱確認單,並繳納供熱設施基本費。暫停供熱期原則上應為整個採暖期,且孫伏至少為一個採暖期。不過,鑒於今年是政策出台第一年,在不影響供熱系統運行調試的前提下,用戶可在10月底之前提出申請。
往年供暖起止時間如下所示:
2022-2023供暖時間:11月1日—暫未公布
2021-2022供暖時間:11月1日—3月31日
2020-2021供暖時間:11月1日—3月31日
2019-2020供暖時間:11月1日—3月31日
2018-2019供暖時間:11月1日—3月31日
2017-2018供暖時間:11月1日—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