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關於如何辦理天津戶口
代辦天津市戶口
一、非津生源高校畢業生留津、進津基本條件
凡取得普通高校本科(包含三批本科及統招的專升本)以上學歷並獲得學士以上學位的高校畢業生,畢業兩年之內
二、辦理程序--接收畢業生工作流程
1、 條件:本科以上畢業,有學位證。
2、 落戶時所需材料:
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及復印件,一寸照片兩張,戶口頁,就業協議書一份,常住人口登記表,協議一式三份。
三、大專畢業生落戶政策
對我市大專院校短缺專業,在我市公開招聘後仍不能滿足需求,需要使用外地生源專科畢業生的,且該畢業生已在我市注冊企業工作滿2年,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准予在津落戶。短缺專業是指:石油工程、地質、測井技術、地球物理、勘探、鑽井工程、鐵道工程。對於寶坻區、武清區、靜海縣、寧河縣、薊縣生源,符合上述條件。要求在其他十三區落戶的,也照此辦理。
Ⅱ 落戶天津怎麼辦理
天津戶口,您想落戶天津,按照您的情況,「落在天津」小編來給您說一下您應該如何才能落戶天津,途徑基本都是兩種:一種是自己落戶,然後再落到你們家庭的房子上;還有一種就是隨遷落戶。
不管哪種情況,您想落戶,還都是比較簡單的,如果還有其他的問題,歡迎咨詢「落在天津」小編,免費為您解答落戶問題。
Ⅲ 天津戶口辦理流程是怎麼樣的,需要什麼
戶口遷移,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一、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注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復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系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系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戶口准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准遷證;
17.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文件。
Ⅳ 天津落戶網上怎麼辦理
1、如果您的結婚對象是土生土長的天津本地人,那麼您二位結婚十年後,就可以申請家屬投靠過來
2、如果您的結婚對象是人才引進過來的天津人,那麼在您二位在天津有住房的情況下,三年就可以申請家屬投靠
3、如果只是為了孩子落天津戶口在天津上學,其實沒有必要著急,夫妻二人有一方戶口在天津就可以了,除非是為了考天津公務員或者其他打算
Ⅳ 天津市戶口遷移怎麼辦理
天津市內戶口遷移:
1、受理單位
戶籍所在地人口管理服務部門(分局人口管理服務中心、派出所)
2、受理條件
居民因搬遷或購房,在市內六區、環城四區、濱海新區之間或兩區三縣之間遷移戶口,需在新住址立戶遷移的,手續齊全當場辦理。(遷移人需與落戶地房主系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外)祖父母關系、(外)孫子女)。
3、應提交的材料
(1)遷移人《居民戶口簿》原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房屋產權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遷移人年滿6周歲的,每人一張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辦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免提交)。
(4)其他特殊情形需提交的相關材料。
(5)天津戶口怎麼辦理擴展閱讀:
市外遷入
外埠農業人口與本市農業人口初婚申請入農業戶口應向其配偶戶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驗的證明材料:
(1)入戶申請書;
(2)申請人、被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書;
(4)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鄉(鎮)證明;
(5)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鄉(鎮)證明。
辦理外省市遷入本市的戶口,應向遷入地派出所交驗的證明證件:
(1)遷入人的戶口遷移證、准予遷入證明和居民身份證;
(2)市局、分(縣)局開具的入戶證明;
(3)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4)18周歲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
(5)畢業分配應持報到證和接收單位局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的報戶口證明和接收單位證明。
老人投靠子女申請入戶應向其子女戶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驗的證明材料:
(1)入戶申請書;
(2)入戶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3)入戶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5)其他相關證明。
Ⅵ 天津落戶怎麼辦理
一、人才引進(學歷須在本科或以上,年齡在45周歲以下)人才引進辦理條件,如下:1、年齡35周歲以下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畢業學歷;2、45周歲以下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研究生畢業學歷;3、年齡35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本科畢業生必須具備中級職稱(檔案能調);4、年齡40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本科畢業生必須具備高級職稱(檔案能調)。人才引進(學歷須在本科或以上,年齡在45周歲以下)二、積分落戶辦理條件:天津居住證(須在有效期內);連續繳納社保滿一年,且個人所得稅申報滿一年(不含補繳);在津有房(房子在積分落戶中是必要條件,除非在津有多年社保,並可以匹配得上);積分總和須在申報指導分數(140分)以上。
Ⅶ 怎麼辦理天津戶口
落戶天津的最主要手段是積分落戶,2016年1月正式施行,考慮到親屬投靠因素等預計天津每年新入戶總量6萬左右,落戶人隨遷子女可以在津參加中高考。
第二個方法是人才引進落戶,政策中規定:國家統招本科(及以上)學歷,有幹部身份,年齡在35周歲以下,可以按人才引進的方式申辦天津戶口,提供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年齡限制可適當放寬。
第三個方法是集體落戶,必須有固定的工作單位,不接受個人落戶。落戶需要提供在津工作三個月的社保證明。
第四個方法是投靠親屬戶口可落戶,如果有親屬是天津人,那麼你就有可能成為天津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親屬。
第五個是納稅落戶。
Ⅷ 落戶天津越來越難,怎麼辦理天津戶口
只要你具有統招本科學歷,就可以通過人才引進的方式落戶天津。
天津辦理人才引進的條件(以下條件符合其一即可):
1、35周以下全日制本科學歷;
2、45周以下全日制碩士學歷;
3、36~45周歲以下,統招本科(必須調檔案,提供高級職稱)。
辦理人才引進的步驟:
1、聯系天津的人才市場,並請人才市場開具商調函,然後申請人持商調函,回檔案所在地的存檔機構借調檔案,同時開具同意調出函。
2、持檔案和同意調出函來天津人才市場審核檔案。(檔案建議自提比較快)
3、然後便是人才市場審核檔案,如果檔案初審合格,那麼便可以簽訂代理服務協議。
4、由申請人填寫以下材料,注意一定要認真填寫,此處如果填寫錯誤,輕的是耽誤辦理時間,重的就是造成以後再也無法辦理,所以一定要仔細填寫:
辦理人才引進協議(加蓋天津區企業公章)
填寫幹部調動呈報表(加蓋天津區企業公章)
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2張(加蓋天津區企業公章)
簽署人才引進服務協議,繳納辦理服務費用
5、持企業營業執照、機構代碼、勞務合同、學歷證書等證件,去勞動局進行造冊,領六號表。
6、天津接收單位以企業名義給申請落戶人員繳納天津社保,後期審核時候需要查驗社保繳納證明。
7、持檔案+同意調出函+幹部調動呈報表1張+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2份,上報天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調令,這個周期3-4個月。
8、調令下來後,會在引進人才一站式服務中心的網站上發布審批通過的調令單號,看見調令號後就可以去天津人才市場市場領取調令和准遷證了。
9、 持調令回原戶籍地辦理檔案人事關系調動,持准遷證到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遷移證。
10、持天津公安局准遷證回原戶籍地 所在派出所街道開具戶口遷移證。
11、持戶籍地人才和派出所開具的第9項所需材料,回天津人才市場換介紹信,並繳納第一年戶籍管理費。
12、落戶完成!
(8)天津戶口怎麼辦理擴展閱讀
天津人才引進新政已經於2018年4月1日正式實施了,廣義上的人才引進包括傳統的本科學歷人員落戶、研究生學歷人員落戶、應屆生落戶、高級職稱落戶、留學生落戶、博士後落戶等。此次人才引進新政的亮點有兩處:
1、實行引進人才「租房落戶」政策,對本人或直系親屬無名下合法住房的,可在其長期租賃房屋所在社區落集體戶口。
2、對在本市高職院校畢業的外省市畢業生在津就業並申報落戶的,由畢業2年以內調整為30周歲(含)以下。
你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歷證,學歷認證報告,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證明,公司營業執照,房本或者集體戶口首頁到公安局窗口申請。公安局審核通過後會出具戶口准遷證。攜帶戶口准遷證回戶籍地辦理遷出手續,開具遷移證,然後帶遷移證回天津辦理落戶手續。
參考資料來源:鳳凰網-人才新政下,解讀如何辦理天津人才引進?落戶流程詳解!
Ⅸ 怎麼成為天津市戶口
第六章入戶
第三十八條
市發展改革委根據我市人口總量、用工需求及
公共資源承載能力,負責制定年度積分入戶指標計劃,每年3月
31日前向社會公布積分入戶人口指標總量,並對年度計劃執行情
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九條
市人力社保局按照年度積分入戶指標和積分入
戶申請人積分排名,於每年6月、12月公布積分入戶人員名單,
並出具辦理天津市常住戶口的證明。
第四十條
列入積分入戶人員名單的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向
公安機關提出辦理天津市常住戶口的申請。
第四十一條
公安機關負責為積分入戶人員辦理本市常住戶
口工作。用人單位持辦理本市常住戶口的證明,按照有關規定,
到積分入戶人員居住地公安機關辦理入戶手續。
積分入戶人員辦理本市常住戶口管理細則由市公安局另行制
定。
第四十二條
居住證持有人通過積分方式辦理本市常住戶口
後,其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本市親屬投靠落戶政策規定的,可
向公安機關另行申請辦理投靠親屬落戶。投靠落戶的隨遷子女可
以按照有關規定在本市報名參加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
試。
第七章責任
第四十三條
有關部門、單位和組織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對
境內來津人員申請辦理居住證和積分入戶、查詢相關信息、享受
相關待遇等提供服務和方便,不得刁難、推諉、拖延。
第四十四條
有關部門、單位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對在居住
證服務和管理工作中獲悉的境內來津人員信息,應當予以保密。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泄露或者違法查詢、使用居住證持有人信息。
第四十五條
有關部門、單位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
為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的;
(二)利用製作、發放、查驗、扣押居住證的便利,收受他
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三)違反規定查驗、扣押居住證的;
(四)將在服務管理過程中獲得的境內來津人員信息出售或
者非法提供給他人的;
(五)在居住證登記和管理工作中,有其他侵害境內來津人
員合法權益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