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租房可以長期居住嗎
公租房可以長期居住,居住不超過五年。公租房和廉租房是不一樣的,廉租房只要條件符合,可以長久的一直居住,但是公租房是不能一直進行租賃的。公租房是保障房的一種,保障中低收入家庭有房住,目前,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將實行定期復核制度。市住房保障機構定期組織聯審單位對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家庭進行復核。經復核,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繼續享受保障,不符合條件的家庭將被取消保障。公租房租期確實有一定年限,合同期滿需要續租的保障家庭,可以重新申請,但應在合同期滿撒三個月前,經審核符合條件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而新就業職工承租的公租房租期不應超過五年,期滿後不再續租,領取租賃補貼的新就業職工,領取滿五年後補貼終止。
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2、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3、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條 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❷ 天津的公租房,可以無限租住,不買下來嗎
天津公租房不能一直租住下去
租房遠低於商場價的房錢,導致在現在的狀況下,公租房僧多粥少,請求公租房的條件也較為嚴格;
公租房以5年為為一個期限,租住者去購買改善住宅房的時候,能夠退掉公租房。或者業主租住滿5年後,能夠以成本價+銀行利購買購自住;
購買時能夠選擇一次性付款或許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後不再支付房錢,分期付款時,未付款面積依照規則交納房錢;
公租房不可以上市買賣,采購人需求轉讓的,由公租房所在的單位組織回購,回購報價為原銷售報價+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息,不會跟著房價的上漲而上漲。一旦發現用虛假信息騙得公租房租住的,將強制請求其退出。
❸ 公租房可以長期居住嗎
公租房不能長期居住,租賃期限是5年。
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
(3)天津公租房可以住多久擴展閱讀
這些情況下公租房租戶應該退租:
第二十七條規定: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一)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三)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四)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閑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賃住房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十一條規定: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一)提出續租申請但經審核不符合續租條件的;
(二)租賃期內,通過購買、受贈、繼承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並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條件的;
(三)租賃期內,承租或者承購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應當為其安排合理的搬遷期,搬遷期內租金按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數額繳納。
搬遷期滿不騰退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確無其他住房的,應當按照市場價格繳納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或其委託的運營單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❹ 天津的公租房就是這么一直租住下去嗎
這個問題就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問題了。
只能給您參考,請您自行決定。
公租房,肯定初期是以租為主,可是呢,房子永遠是越住越老,房裡的裝修、簡單傢具與衛具廚具也是越用越次,不可能每次換租住人都給您換成新的,那樣費用太大了,估摸開發商也不可能做到吧,這是其一。
其二,房子隨時間推移房齡越來越老,尤其對租房這一塊來講,如果房子夠老了,誰還花錢租這里住呢?如果都沒人住了,開發商如何來回收資金?
其三,以一套50平米公租房為准,假如每月每平米16塊錢,一月收租金800,一年是1W,以當今的房價,開發商最少租50年才能回本吧。。。這房如果真能住50年。。。又是高層。。。太難想像了。
❺ 公租房可以住一輩子嗎
公租房申請成功一次可以居住5年,理論上是可以長期居住的,但是必須通過每五年一次的審核,現實難度很大。
公租房作為國家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公租房一次租賃期限最長為5年。
目前公租房實行定期復核制度,符合條件的可以繼續享受保障,不符合條件的將被取締。
理論上可以長期居住是因為管理辦法規定,承租家庭如需要續租,在期限滿前3個月內提出申請,由相關單位復核,滿足條件的可以續簽。但是公租房規定,承租人不得轉借、轉租,或改變所承租的公租房用途及從事違法活動和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以上閑置。
公租房申請人實行輪侯配租,規定配租結果應當向社會公開,輪侯期不超過5年。
在這些多重限制制約下,向要實現住一輩子公租房很不現實。
對承租家庭不符合續租條件,但暫時沒有合適住處的,租賃期滿後可給予2個月過渡期,過渡期後還不搬離的按照普通住房收取房租。
五年時間不短了,國家提供類似的保障,公租房可以作為一種過渡,但不要長期佔用社會資源,要知道好多人申請不上,還有一些申請上的還在苦苦輪侯配租,除非家庭真的很難,如果報一輩子租住公租房的念頭,生活可能會少很多經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