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天津資料 » 想去天津上學需要什麼手續
擴展閱讀
上海低保多久解決 2025-03-20 11:44:36

想去天津上學需要什麼手續

發布時間: 2023-08-10 22:01:09

1. 外地子女在津上小學需要什麼手續條件

外地子女在天津上小學需要孩子監護人的居住證、子女的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還有合法居住證明,監護人的就業證明、孩子的預防接種證的原件和復印件這五種手續的原件和復印件;要入學孩子的年齡也必須達到入學的要求才可以。

根據《天津市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外地來津的居住證持有人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隨遷子女申請在天津小學階段接受義務教育,應在規定時間到相應學區的教育局申請登記,申請登記時應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桐侍在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三、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證明。

1、居住證持有人自有住房的需提交居住證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者居住證持有人與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已簽訂《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尚未取得房地產權證書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契稅完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居住證持有人租賃住房的:在有效期內的居住證持有人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四、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的務工就業證明。

1、如自己開公司的需提交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並提供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連續一年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

1、如在單位工作的需提交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確立勞動關系存在的有效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並提供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連續一年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

3、靈活就業的居住證持有人需提供工作單位或居住地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開具的就業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並提供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連續一年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

五、本市或原戶籍地衛生部門簽發的隨遷子女兒童預防接種證原件及復印件。

(1)想去天津上學需要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居住證持有人必須嚴格按照《實施細則》要求提供全部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務工證明均要求為居住證持有人本人,居住證持有人要確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的入學(轉學)報名資格,由此產生的一切後如輪游果由居住證持有人負責。

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將依據居住證持有人申請登記期間提供的居住證及合渣銷法居所證明安排其隨遷子女到公辦小學報名。申請材料審核確認後,若居住證及合法居所證明出現變更,新的申請材料不再作為安排學校就讀的依據。

2. 天津市小學入學手續

一、上私立小學,沒有特殊的所需證件的限制。

二、上公立小學,入學條件有所限制,需要如下證件:

1、凡需接受義務教育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均需辦理相關居住證件,其父母或父母一方須持有1年及以上有效的《居住證》及務工證明。

2、《戶口本》 及復印件。

3、有房產證,則一定要帶著《房產證》或者購房協議或購房收據;沒有房產證,則要有在房產局備案的租房合同。

4、外來務工人員帶好戶口本和房產相關證件,到戶口本上所在的鄉鎮中心小學,找到值班人員告知要辦理《外出就讀證明》,並加蓋中心小學的公章和縣城教育局的公章(跨縣區的必須有縣區的教育局的公章)。

5、《學前教育畢業證》。

6、《出生醫學證明》。

7、其他需要准備的證件還有《幼兒疫苗接種證明》、連續三個月的水電費繳費發票或收據,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文件。

(2)想去天津上學需要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為保障我國義務教育的正常實施,早在1986年,國家在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九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適當設置小學、初級中等學校,使兒童、少年就近入學。」

《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六條規定:「實施義務教育學校的設置,由設區的市級或者縣級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小學的設置應當有利於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

這些是對義務教育階段就近入學政策在法律上的明確規定。這些規定,明確了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的權利,明確了地方各級政府保障其在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權利的義務和責任。就近入學的政策目標就是為每一個兒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的權利,確保教育的公平原則。

3. 外地轉學到天津小學需要哪些條件

外地轉學到天津小學需要的條件如下:

1、亂咐學生監護人向原就讀學校提出轉學申請。

2、原就讀學校開具轉學聯系單。

3、監護人持轉學聯系單和相關材料到本區教育局聯系。

小學(Primary school),是人們接受初等正規教育的學校,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屬於九年義務教育之內。隨著社會發展,在其前又開設了幼兒園。一般6-12歲為小學適齡兒童,現階段小學階段教育的年限為6年(少數地方仍是5年)。

小學教育階段後為中學教育階段,即從小學升級到初級中學(簡稱:小升初)。2017年,全國共有普通小學18.1萬所,比上年減少0.3萬所。全國小學招生1752.6萬人,比上年增加23.5萬人,增長1.5%;其中,城市小學招生765.3萬人,同比增加44萬人,增長9.3%。

4. 天津外地孩子上學政策

一、外地子女在天津上學最新政策
外地子女在天津上學最新政策,分為以下幾晌晌個方面:
1、非津籍子女需要「五證」辦齊才可申請在津上學,不少外來務工父母不知道「五證梁困」如何辦理;
2、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只要符合天津市教委的相關管理規定,五證齊全,便可享受與天津居民子女同等待遇,擁有天津學籍;
3、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津入學,須持有居住證、戶籍證明(戶口復印件)、務工證明、住(租)房證明、兒童預防接種證,由區縣教育局統籌就近安排在公辦小學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十一條 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
橡謹念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第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第十三條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幫助解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困難,採取措施防止適齡兒童、少年輟學。
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協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二、小孩上學政策
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入學。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持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檢查證明向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一年。期滿後仍不能就學的,應當重新提出申請。禁止學校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費用。
三、外地孩子上學社保政策
兒童上學交社保各地要求不同,一般一線城市限制較多。外地兒童想在北京上學,父母雙方都要交,子女中考:父母需要在北京連續繳納三年的社保.子女高考:父母需要在北京連續繳納六年的社保。以北京為例:來京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本地就讀凡無本市正式常住戶口的兒童、青少年在本市普通中小學就讀的,均為借讀生。來京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本市就讀條件及手續。在本市就讀的借讀生按政策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允許借讀借考,負責安排其升學,另一類是允許借讀借考,但不負責安排其升學。家長繳納社保的孩子可以上學,這是一項地方土政策,是為了限制外來生爭奪本地教育資源,是經濟落後,不能真正普及教育的表現。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十一條 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第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第十三條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幫助解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困難,採取措施防止適齡兒童、少年輟學。
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協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5. 外地孩子在天津上學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非天津戶籍的子女是可以在津就學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復印件)。2、居住證持有人及其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原件、復印件)。3、居住證持有人及其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證明。需提供其中一項:(1)自有住房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復印件);(2)居住證持有人與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復印件);(3)提供《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契稅完稅證明(原件、復印件);(4)居住證持有人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原件、復印件)。4、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的務工就業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五條 公民在常住地市、縣范圍以外的城市暫住三日以上的,以暫住地的戶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內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暫住登記,離開前申報注銷;暫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設置旅客登記簿隨時登記。 公民在常住地市、縣范圍以內暫住,或者在常住地市、縣范圍以外的農村暫住,除暫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設置旅客登記簿隨時登記以外,不辦理暫住登記。

6. 天津外地戶口孩子上學政策

投靠父母落戶上學:在父母取得天津市常住戶籍後,可以投靠父母落戶天津。
隨遷子女入學:父母取得天津市居住證後,其子女可以按照隨遷子女身份在天津接受義務教育。
投靠條件
夫妻一方為天津市戶籍公民,在天津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穩定住所,所生子女已在外省市落戶且年齡在18周歲(含)以下的,可以提交材料向父(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戶口遷入。手續齊全,當場辦理。(特殊情形除外)
入學辦法
依據居民戶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證明、兒童預防接種證登記入學,入學的適齡兒童必須年滿6周歲。
入學材料
1、在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2、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在南開區合法居所棚卜的證明
4、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的務工就業證明。
5、本市或原戶籍地衛生部門簽發的隨遷子女兒童預防接種證原件及復印件。
入學材料:在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在南開區合法居所的證明,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的務工就業證明,本市或原戶籍地衛生部門簽發的隨遷子女兒童預防接種證原件及復印件。
外地子女在天津上學最新政策,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1、非津籍子女需要「五證」辦齊才可申請在津上學,不少外來務工父母不知道「五證」如何辦理;
2、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只要符合天津市教委的相關管理規定,五證齊全,便可享受與天津居民子女同等待遇,擁有天津學籍;
3、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津入學,須持有居住證、戶籍證明(戶口復印件)、務工證明、住(租)房證明、兒童預防接種證,由區縣教育局統籌就近安排在公辦小學就讀。
小孩上學政策。
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入學。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持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檢查證明向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一年。期滿後仍不能就學的,應當重新提出電請。禁止學校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費用。
外地孩子上學社保政策。
兒童上學交社保各地要求不同,一般一線城市限制較多羨和滑。外地兒童想在北京上學,父母雙方都要交,子女中考:父兄臘母需要在北京連續繳納三年的社保。子女高考:父母需要在北京連續繳納六年的社保。以北京為例:來京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本地就讀凡無本市正式常住戶口的兒童、青少年在本市普通中小學就讀的,均為借讀生。來京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本市就讀條件及手續。在本市就讀的借讀生按政策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允許借讀借考,負責安排其升學,另一類是允許借讀借考,但不負責安排其升學。家長繳納社保的孩子可以上學,這是一項地方土政策,是為了限制外來生爭奪本地教育資源,是經濟落後,不能真正普及教育的表現。
在父母取得天津市常住戶籍後,可以投靠父母落戶天津。夫妻一方為天津市戶籍公民,在天津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穩定住所,所生子女已在外省市落戶且年齡在18周歲(含)以下的,可以提交材料向父(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戶口遷入。手續齊全,當場辦理。(特殊情形除外)依據居民戶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證明、兒童預防接種證登記入學,入學的適齡兒童必須年滿6周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二條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
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
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
國家建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保證義務教育制度實施。
第三條義務教育必須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使適齡兒童、少年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為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礎。
第十一條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准。
第十二條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
第十三條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幫助解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困難,採取措施防止適齡兒童、少年輟學。
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協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