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戶口分戶需要什麼手續
戶口簿分戶需以下程序:1、當事人持分戶的書面申請、結婚證、房屋租賃契約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戶的文字材料等證件證明,到現戶口登記地派出所申請;
2、經受理的戶籍登記機關調查核實後,確認符合條件的,應當予以辦理分戶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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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戶口簿分戶要什麼手續
戶口本分戶的手續如下:
1、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開生活,申請分戶、立戶的,需准備以下材料:原《戶口簿》;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及單位證明,或房產證明;屬結婚或離婚分戶、立戶的,還須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明;申請人書寫「分戶申請書」;
2、到戶口所在村委會蓋章;
3、攜帶以上的相關材料到戶籍管理的派出所申請辦理。
需注意:如果是獨立的城市居民,沒有獨立的房產,是不能夠單獨立戶的;而如果是農村戶口,一戶人家有兩個以上孩子的,孩子結婚以後即使沒有獨立住房,也可以將一個以上孩子的戶口分出去,只有一個孩子的,孩子結婚以後沒有獨立房產也不可以單獨立戶。
如若是年滿18歲和父母分戶,需要准備的證件和手續是戶口簿、身份證、房產證、居民委員會同意分居的意見、分戶協議、戶主同意書。結婚分戶的話需要帶結婚證。其次,分戶口要充分考慮申請人是否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不能分戶。最後,各地要求的證件和材料可能存在差異,建議當事人聯系當地派出所查詢具體證件和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19條規定,公民因戶籍原因發生戶籍變更的,應當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籍管理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拓展資料:戶口本丟了有什麼危害?
戶口本丟了容易造成個人身份信息的泄露。居民的《居民戶口簿》丟掉、被盜後,戶主自己應及時向派出所陳述,並提出補發的書面請求。戶主由於別的緣由不能前往派出所請求處理的,應當出具書面託付請求,並簽名捺印,被託付人應是本戶的成年人員;若本戶中的確他人可供託付的,應在民警到該戶走訪調查後,由居、家委會出具有關證實,請求補辦,備齊以上材料後,一般五個工作日內即可補辦。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