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暴走哥的天津「暴走哥」
暴走哥,小名九哥,原名吳鴻懿,2011年67歲,在家族裡排行老九,小時候被人叫「小九」,長大了就成了九哥。
他原來住在河西區小劉庄附近的平房區,是中華襯衣廠的一名工人,
1997年退休後,靠退休金生活。他一直沒結婚,與父母和弟弟生活在一起。這幾年父母相繼過世,他與弟弟相依為命。
17歲上中專時愛上了走路,因為他覺得只有靠步行才能將沿途風景一覽無遺。那會兒,他每天都會抽空走上兩三個小時,除非刮風下雨,絕不間斷。退休後,他暴走的時間更長了,經常早上出門,天黑才回家,一走就是一天,中午不吃飯,以前就在平房區公共自來水管接上一口水喝,如今城市高樓林立,他只能帶點水喝,或在外面買水喝。
九哥暴走時經常有人用手機或相機拍他,尤其是在和平路。「時常有閃光燈晃眼!」九哥知道大家覺得他精神有問題,其實他是正常人,暴走只是徒步旅行的方式,就像別人的興趣愛好一樣。 暴走哥走路最快可達每小時10公里,從他家到楊柳青35公里,他只需走5小時。不過,長期走路,他的鞋損耗很大。「以前我穿黑色單邊布鞋,現在改穿白球鞋了,一年至少也得穿壞20雙!」 九哥幾乎把天津走遍了,包括郊縣,天津的道路、街巷幾乎沒有他不認識的,他就是邊走邊玩,這是他的樂趣,外人很難理解。對於天津的變化,九哥的描述也很「本色」:「路比以前好走多了!」
有人覺得九哥招牌式的裝扮很怪異,九哥說留長發只是覺得好看。年輕時,港台一度流行男人留長發、穿喇叭腿牛仔褲、戴項鏈,他覺得很好看,於是仿效,沿襲下來。至於「飛揚」的眉毛,九哥說他只是愛美,覺得這樣的眉毛與他長長的頭發比較搭配,有時他還會畫點淡妝,但只限於描描眼線。
長期鍛煉九哥身體很好,除了眼睛有點白內障,全身沒一點病痛,至今他冬天都只穿一條單褲。生活中的九哥還愛看書,文史、地理、政治,沒他不愛的,他還喜歡收集報紙,從上世紀五十年代至今的報紙他都有,裝滿了數個大箱子。
九哥住在河西區小海地柳林街賀福里,在這里是名人,沒有人不知道。剛到九哥家樓下,正趕上他出門。
九哥個子不高,看起來不到1.6米,穿著牛仔上衣,一條深色布褲子,一雙白球鞋,手戴白手套,提老式塑料書包,他長發過肩,全都梳到腦後,頭發有自來卷,顏色油黑,其中夾雜著幾縷白發。眉毛本來就濃密,但他又用眉筆將眉梢一直畫到頭發邊上,看起來像「黑眉大俠」。他走路健步如飛,與競走不同,主要靠腳尖發力,走起來像跳芭蕾舞,輕盈而飄逸,一般人還真追不上他。
問九哥此行將去何處,九哥說他打算步行去勸業場、古文化街轉一圈,鄰居一陣驚嘆,這路途可不短,九哥聽了卻笑笑說:「純粹就是為了玩,這趟算近道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