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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天津條約後為什麼還要進犯

發布時間: 2023-09-01 16:14:37

㈠ 天津條約的主要影響_天津條約的影響有哪些

《天津條約》是清咸豐八年(1858)第二次 鴉片戰爭 中英國、法國、俄國、美國強迫清政府在天津分別簽訂的不平等條約。那麼你知道天津條約有哪些影響嗎?下面由我為大家整理的天津條約的主要影響,希望大家喜歡!
天津條約的主要影響
《天津條約》是在第二次鴉片戰爭之中英、法、美、俄四國強迫清政府而簽訂的不平等條約。

既然是與四個國家簽訂的不平等條約,那麼就必定有著對應四個國家的條約,也就是《中俄天津條約》、《中美天津條約》、《中英天津條約》和《中法天津條約》。其中,《中俄天津條約》和《中美天津條約》簽訂的影響較大。

《中俄天津條約》是中國與俄國之嘩灶尺間簽訂的不平等條約,是一個嚴重損害中國主權的不平等條約。因為《中俄天津條約》的簽訂,沙俄在中國得到了在第一次鴉片戰爭之後其力圖取得的沿海通商的權利。並且通過《中俄天津條約》獲得了最惠國待遇,也就是說日後英、法、美等國在中國可能獲得的侵略權益蘇俄也將獲得相同的權益。除此之外,《中俄天津條約》的簽訂也是之後俄國以勘界的名義進一步割佔中國的領土的伏筆。

《中美天津條約》是中國與美國之間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它的簽訂標志著美國對中國主權的進一步破壞。美國不僅獲得了比原先簽訂的《望廈條約》中更加廣泛的侵略權益,還通過更加周詳嚴密的片面最惠國待遇條款獲取了英國、法國等國家在第二次鴉片戰爭中多獲得的一切特權。《中美天津條約》簽訂,不僅是美國侵略中國主權的罪證,也是美國推行合作侵華政策的典型產物。

除了以上四個條約之外,還有一個《中英通商章程》,在這個章程中,規定了中國要“允許鴉片進口,每百斤納進口稅三十兩。”之後,鴉片開始在中國公開輸入,外貿嚴重腐蝕中國的經濟,也使得中國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程度加深。
天津條約背景介紹
第二次鴉片戰爭時又稱英法聯軍之役。1856年,英國借口廣東水師在廣州黃埔捕捉中國船“亞羅”號上的海盜,派兵進攻廣州。法國借口法籍天主教神甫馬賴在廣西西林被殺,亦出兵入侵。1857年,英法組成聯軍,攻陷廣州。

1858年,英法艦隊在美、俄兩國支持下,襲擊大沽口。大沽炮台失陷,英法聯軍進犯天津。清政府派欽差大臣桂良、花沙納與俄、美、英、法各國代表分別簽訂《天津條約》。同年,沙皇俄國以武力迫使黑龍江奕辯睜山簽訂《瑗琿條約》。

1859年6月,英、法、美以進京換約被拒為由,率艦隊炮擊大沽。提督史榮椿率守軍還擊,擊沉擊傷敵艦10艘,斃傷敵軍近500人,重傷英艦隊司令何伯,史榮椿戰死。1860年8月,英法聯軍18000人,由北塘登陸,進占天津。9月,清軍在北京通州八里橋迎戰英法聯軍失利。清咸豐帝攜皇後、懿貴妃等離京逃往承德。10月13日聯軍從安定門攻入北京。聯軍發現清軍將英法使節團多人虐待至死,遂 決定 報復中國之野蠻行為,及教訓中國皇室以後不得蔑視英國及法國。10月18日,英法聯軍佔領北京,搶劫焚毀圓明園(見火燒圓明園)。英法聯軍在北京城郊搶掠燒殺近50天,京郊皇亂高家園林如圓明園、清漪園、靜明園(玉泉山)、靜宜園(香山)、暢春園等均被付之一炬。清廷派奕?為全權大臣議和,簽訂中英、中法《北京條約》。聯軍洗劫和燒毀了圓明園和靜宜園。圓明園大火持續了三天三夜,300多名太監和宮女葬身火海。法國作家維克多·雨果曾對此給予強烈譴責,稱之為“兩個強盜的勝利”。

11月,沙俄又脅迫清政府簽訂中俄《北京條約》。中國賠償巨額賠款,喪失大片領土主權。

1856~1860年(咸豐六年至十年)英、法在俄、美支持下聯合發動的侵華戰爭。因其實質是鴉片戰爭的繼續和擴大而得名,亦稱英法聯軍之役。

第二次鴉片戰爭迫使清政府先後簽訂《天津條約》和《北京條約》中俄《璦琿條約》等和約,列強侵略更加深入。中國因此而喪失了東北及西北共150多萬平方公里的領土,戰爭結束後清政府得以集中力量鎮壓了太平天國,維持統治,清史稱同治中興。
天津條約簽訂過程
天津條約是清咸豐八年(1858)第二次鴉片戰爭中英國、法國、俄國、美國強迫清政府在天津分別簽訂的不平等條約。

八年四月初八(5月20日),英法聯軍攻陷大沽炮台,溯白河而上,進逼天津。直隸總督譚廷襄嚇得魂飛魄散,主張徹底投降。十二日,他向咸豐帝奏稱:“統觀事勢,細察夷情”,“不能戰,不易守,而不得不撫。”十四日,英法聯軍駛抵天津城下,英、法公使 通知 清政府另派頭品大臣二員速來津共議,否則先取天津,再攻北京,兩日以內,聽候迴音。十六日,清政府急忙派大學士桂良(1785—1862)、吏部尚書花沙納(1806—1859)為全權大臣,馳往天津向英、法求和。十八日,額爾金、葛羅乘炮艇抵天津,普提雅廷和列衛廉乘俄船“亞美利加”號同至。當即照會清政府,欽差大臣必須有“全權便宜行事”銜名,否則仍需進京。二十日,清政府命桂良、花沙納便宜行事,從權辦理。二十三日,前此兩天趕到天津的桂良、花沙納就和額爾金在城南海光寺初次會見。此後在談判過程中,額爾金和葛羅分別委派隨員威妥瑪(1818—1895)、李泰國(1832—1898)和馬吉士辦理實際交涉,以李泰國為主。他是上海海關的英籍職員,同中國官員曾有頻繁接觸,此次充當英法聯軍的中文翻譯與謀士。在談判過程中,他以戰勝國發言人自居,恃強要挾,態度蠻橫,對桂良、花沙納耍盡了威嚇流氓手段。在談判中最使清朝最高統治者頭痛的是外國公使駐京、增開通商口岸、外國人得入內地游歷傳教等條款。因為這些將會影響到清朝封建君主專制統治。所以,咸豐帝一再討價還價,不肯讓步。有時甚至想到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勢須與之用武”。桂良、花沙納對咸豐帝的苦衷雖然十分了解,但他們畏敵如虎,向咸豐帝奏稱:“戰之不可”,“戰則必敗”。由於此時清朝封建統治者最害怕的是太平天國起義,而不是外國侵略者。因此在對外戰爭中所調動的兵力,不是主力,而是邊遠的軍隊。既然如此,那麼在英、法聯軍的脅迫下,最終不得不屈服投降。
天津條約條約內容
對俄國

清朝代表桂良和俄國代表於6月13日簽約,共12款。

1.向俄國增開上海、寧波、福州、廈門、廣州、台灣(台南)、瓊州七處通商口岸,俄國兵船可在各口岸停泊。

2.擴大陸路通商,嗣後對俄國陸路通商人數、所帶貨物與資本,不加限制。

3.俄國得在各通商口岸設領,俄人若與中國人發生糾葛或其他事故,由兩國官員“會同辦理”。俄人在華犯罪,按俄國 法律 受審。

4.俄國人在內地傳教,中國方面不得禁止。

5.中國今後給予別國的一切 政治 、貿易及其他特權,“毋庸再議,即與俄國一律辦理施行”。

6.由兩國派員查勘“從前未經定明邊界”,“務將邊界 清理 補入此次和約之內”。

對美國

清朝代表桂良和美國代表於6月18日簽約,共30款。

1.清政府若就公使駐京問題與別國另有應允或立約,美國同時享受同等權利。

2.若美國官船駛至中國近海,清朝應就采買食物、汲取淡水、 修理 船隻等給予協助。若美國船隻被毀、被劫,應准許美國官船追捕盜賊。若美國人受到匪徒侵害,地方官須立即派兵驅逐匪徒,嚴拿治罪,以保護美國人。

3.增開潮州(後改汕頭)、台南為通商口岸。美國人可在通商口岸居住,或租地自行建樓以及設立醫院、教堂及墓地等。美國的官員及人民可以僱傭清朝買辦、廝役、工匠、水手、引水,可以延納漢人教授語言及幫辦文墨,地方官民均不得稍有阻撓、陷害。

4.對於傳教士,地方官當一體保護,他人毋得騷擾,即“寬容條款”。“寬容條款”的要害是,不僅外國傳教士,連中國信徒也受不平等條約的保護。

5.嗣後清朝有何惠政、恩典、利益施及他國及其商民,美國官民一體適用。

對英國、法國

清朝代表桂良和英法代表於6月26、27日簽約,各有56、42款,再加上附約。

1.增開牛庄、登州、台灣(今台南安平舊港)、淡水、潮州(後改汕頭)、瓊州、南京及鎮江、漢口、九江為通商口岸。

2.英法人士可在內地游歷及傳教。

3.英法商船可以在長江各口往來。

4.英法人士在華犯罪,各由該國之領事處理。

5.關稅由雙方協定,每十年修訂一次。

6.雙方互派公使;外使可行西禮,並進駐北京。

7.清朝賠償英國四百萬兩、法國二百萬兩白銀。

附約亦規定:

1.鴉片改稱洋葯,可自由買賣及進口。

2.海關聘用英人幫辦 稅務 。

3.修改稅則,以“值百抽五”(即5%)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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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天津條約的主要內容及歷史意義

1858年5月,英法聯軍侵入天津,並揚言進攻北京。清政府派大學士桂良、吏部尚書花沙納為欽差大臣,赴天津議和。天津條約是清咸豐八年第二次鴉片戰爭中英、法、俄、美強迫清政府在天津分別簽訂的不平等條約。

天津條約主要內容

1.增開天津等11個城市為通商口岸;

2.外國商船可在長江各口岸往來;

3.外國人可往內地游歷、通商、傳教;

4.清政府賠償英、法軍費各800萬兩白銀等

天津條約意義

1.中國殖民地化程度加深;

2.清政府的權力結構發生變化,設總理衙門、總稅務司、同文館;

3.旨在推動內王朝中興的洋務運動興起;

簽訂天津條約的影響

《天津條約》的簽訂,是法國對中國主權的進一步破壞,通過這個條約,中國被迫開放新口岸,允許內江通航通商,使法國殖民者得以進一步侵入中國進行掠奪,給中國社會政治、經濟帶來了嚴重的影響,加速了中國的半殖民地化。

天津條約簡介

《天津條約》是清咸豐八年第二次鴉片戰爭中英國、法國、俄國、美國強迫清政府在天津分別簽訂的不平等條約。第二次鴉片戰爭是英、法兩國為了進一步擴大侵略特權而對中國發動的侵略戰爭,爆發於1856年10月,1860年10月結束。1858年,英法艦隊在美、俄兩國支持下,襲擊大沽口。大沽炮台失陷,英法聯軍進犯天津。清政府派欽差大臣桂良、花沙納與俄、美、英、法各國代表分別簽訂《天津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