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從什麼時候開始限購的具體限購規則是什麼
天津從2017年4月1日開始正式施行限購政策。對於有天津市本地戶口的人,以家庭為單位最多隻能購買2套房,以個人為單位,最多隻能購買一套房;對於沒有天津市本地戶口的人群,必須自購房之日起向前倒推三年,有連續24個月的納稅或者天津地區社保繳納,這樣才可以購買一套房。
2. 天津限購政策是什麼時候開始實施的
2017年「3.31」新政:非本市戶籍購房需要兩年社保,認房又認貸
天津新的購房調控政策自去年9月30日開始執行(9月30日,天津市政府發布《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今年3月31日繼續加碼調控(3月31日,天津市政府發布《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深化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實施意見》),當前的房地產調控措施也被稱作「3.31」新政。
實施意見從加大住宅用地供應、加強新建商品住房價格管控等多個維度為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提供調控,對於一般購房人群影響最大的就是限購和差別化信貸政策。
1)限購:本市戶籍家庭單位限購2套,非本市估計需兩年社保
在本市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單身(包括未婚和離異)人士,暫停在本市(濱海新區外)再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
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圍內購買住房,需提供本市3年內連續繳納2年以上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補繳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不得作為購房有效憑證。
2)差別化信貸:二套首付比例最低6成,認房又認貸
在天津市已經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無住房但有購房貸款記錄(含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執行2套房信貸政策,首付比例調整為不低於60%。
在天津無住房且無購房貸款記錄(含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為30%
補繳社保月數不超過3個月,可視為連續繳納
上文限購和信貸內容是《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實施意見》中的規定,之後天津市國土房管局又針對此實施意見做了官方解讀和補充公告。
3. 天津的房子什麼時候限購的
天津從17年4月1號開始進行了限購政策,對購房資質要求如下:天津本市(含天津集體戶口)以家庭為單位,也就是已婚狀態,夫妻雙方名下可以在市區擁有兩套住宅,以個人為單位,也就是未婚狀態,個人名下在市區擁有一套住宅,濱海新區不限套數。外省市人員需要在天津工作,提供近三年內連續兩年的社保或者完稅證明,其中社保補繳、斷繳不能多於三個月。
4. 天津的限購政策是什麼時候開始的
一、天津限購令施行
天津《關於貫徹國務院辦公廳文件精神進一步做好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實施意見》規定,全市行政區域范圍內針對新建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限購政策從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1、限購政策的主要內容
天津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天津市已擁有1套住房的還可以再購1套;已擁有2套住房的不可以再購買住房。
非天津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天津市沒有住房且在辦理房地產權屬轉移登記時能夠提供累計1年以上(含1年,下同)在天津市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的可在天津市范圍內購買1套住房。在天津市已經擁有1套住房的以及在辦理房地產權屬轉移登記時不能提供累計1年以上在天津市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的,就不可以在天津市購買住房。
2、天津市戶籍居民家庭范圍
天津市戶籍居民家庭包括:一是全部家庭成員為天津市戶籍居民的家庭;二是家庭成員之一為天津市戶籍居民的家庭;三是駐津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的家庭。
3、限購政策施行時間
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4、限購區域范圍
全天津市行政區域范圍內。
5、限購住房種類
新建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