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天津疫情期間社保減免政策
法律分析: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11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有關問題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天津市發布《天津市關於做好社會保險費階段性返還有關問題的通知》 :1、高度重視,堅決執行減免政策;2、組織實施,確保政策落實到位;3、密切跟蹤,及時解決突出問題。
法律依據:《天津市關於做好社會保險費階段性返還有關問題的通知》 三、責任分工和工作要求 (一)成立工作機構。由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委等部門組成市返還工作組。市返還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市人社局,負責日常工作。各區有關部門自文件下發15個工作日內,應成立區返還工作組。 (二)明確工作職責。市返還工作組負責制定申報條件、申報程序、政策宣傳、業務指導等工作。各區返還工作組負責企業初審推薦等工作。 市人社局負責審核企業用工、穩崗情況,做好資金預撥付等工作;市財政局按照年度預算統籌安排資金;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審核各區推薦的企業計劃新建或改擴建投資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提供年度天津市落後產能退出企業名單;市商務局負責提供相關受影響企業名單等工作;市市場監管委負責建設和維護天津市行政機關聯合獎懲監管系統,為各成員單位查詢和審核用人單位信用記錄提供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