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天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2021年普通高職招生章程
【 #高考# 導語】 從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台獲悉,天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2021年普通高職招生章程已公布,具體詳情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於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天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學校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學校概況
1、學校名稱:天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2、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3、辦學層次:專科
4、學校代碼:11908
5、學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區柳林路14號
6、學校基本概況:
天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始建於1908年,是中國歷第一所公辦護士學校。百餘年來,學校緊緊依託行業,走聯合辦學之路,突出職業教育的「職業性、開放性、實踐性」,為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發展輸送了大批優秀人才。2019年我校被教育部、財政部審核推薦為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建設單位,成為全國高水平建設院校中一所衛生類學校。2011年以優異的成績通過國家教育部和財政部驗收,被確定為「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躋身全國百強之列;2012年學校憑借雄厚的辦學實力和社會影響力被中華職教社評為「黃炎培職業教育優秀學校」。2019年被教育部評為「職業院校教學管理50強」單位。我校聯合天津市紅星職專與馬里巴馬科科技大學、馬里巴馬科人文大學共建馬里「魯班工坊」,並於2019年12月揭牌運營,是我國海外首個以中醫技術為特色品牌的「魯班工坊」。
學校地處城市副中心,毗鄰海河職業教育園,位於醫療衛生機構密集區,現有5所附屬醫院和170餘家校外實訓基地,具肆御備一支優秀的專兼職教師團隊。學校設有護理、醫學、口腔醫學、葯學與醫學檢驗技術、醫療技術、公共衛生與衛生事業管理6個系,基礎醫學、公共課、思想政治3個教學部和國際教育學院。現開設21個專業,面向28個省市招生,在校生8200餘人。學校始終把提高人才培養質量作為學校發展的生命線,全面提升學生綜合素質。創新 1+X 育訓結合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模式,開展老年照護、母嬰護理職業技能等級試點培訓項目。現有教學成果二等獎4項,市級教學成果一等獎7項,護理專業榮獲職業教育教師教學創新團隊。學校牽頭國家高等職業教育葯物制劑技術專業、護理專業教學資源庫建設項目;國家精品資源共享課9門;精品在線開放課1門;市級優秀教學團隊4個、政府特貼專家3人、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個人1人、天津市第三屆黃炎培職業教育獎傑出教師獎1人、市級教學3人。畢業生就業率持續保持在98%以上,簽約率在83%以上,專業對口率在95%以上。裂弊岩
學校是全國衛生職業教卜禪育教學指導委員會秘書長單位、中華醫學會醫學教育分會高職高專學組組長單位、中國高等教育學會醫學教育分會高職高專學組組長單位。作為護理專業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基地、全國首個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與考官培訓基地、全國執業醫師實踐技能考核基地、天津市衛生職業教育中心、天津市全科醫學教育培訓中心、天津市繼續醫學教育培訓中心、天津市家庭醫生團隊能力建設質控中心、天津市基層綜合醫療質量控制中心、天津市衛生行業職業技能鑒定站。學校始終服務於醫療衛生事業、健康產業和養老服務業,特別在天津濱海新區建設、產業結構調整和衛生事業發展中,提供著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學校將傳承百年歷史文化,創造新的世紀輝煌,培養人才、服務社會,辦人民滿意的衛生職業教育,努力成為國內、世界水準的高等職業教育品牌校、醫葯衛生職業教育特色校、百年傳承與創新發展的文化強校。
第二章 招生與監督機構
第四條 學校設有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審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錄取中的重大問題集體研究決定。
第五條 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學校設有招生紀檢監察組,負責全程監督檢查學校招生工作,監督招生工作人員執行紀律情況,查處違紀舞弊事件,對發生的重大問題及時向學校招生委員會匯報。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准
第七條 學校根據醫葯衛生行業的需求,辦學條件、生源狀況,尤其是學生就業情況,制定2021年面向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並按教育部核准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分省分專業招生規模以有關省級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為准。在錄取過程中,經學校招生委員會同意,並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對生源好、志願足、錄取分數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及專業計劃作適當調整。
第八條 高職高專學費標准:一般專業為5000元/生•年,特殊專業為5500元/生•年;住宿費標准:8人間800元/生•年,6人間1000元/生•年。各專業收費標准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機構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學校下發的2021年新生入學指南。以上收費標准如有調整,以最終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文件執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願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條 學校志願錄取以志願優先為原則,即按考生填報的學校志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只有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時,才錄取第二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依次類推。
第十一條 梵谷考錄取實行平行志願省份,錄取以所在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錄取規則為准;內蒙古自治區專業錄取執行「專業志願清」的原則,如有變化以內蒙古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專業志願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願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願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至最後一個專業志願。在考生所報專業志願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願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三條 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原則執行。
第十四條 同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的考生。其次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分數,較高者優先。如考生所屬地區招生主管部門有相關規定,按該地區招生主管部門要求執行。
第十五條 我校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區、市)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區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區、市)的考生須滿足我院選考科目要求。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對於天津市考生,依據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普通高考語文、數學、外語3門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參照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如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單科成績,成績較高者優先。
第十六條 考慮衛生行業的特殊需求及就業因素,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口齒清楚,脊柱四肢無殘缺、無畸形(身體條件不符合要求者、患有心臟、皮膚、心理等方面疾患者,肢體有殘缺者、肝功能不正常、乙肝表面抗原呈陽性者,不適宜報考),有精神病史者限報。
第十七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根據教育部等部門聯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其中《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明確「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我校原則上按不錄取執行。考生報考我校各專業前應仔細閱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結合個人高考體檢結果合理填報志願,錄取中因考生體檢原因造成的退檔由考生本人負責。新生入學後須進行體檢復查。
第十八條 我校各專業公共外語教學課程均為大學英語。小語種考生不適宜報考。
第十九條 由於衛生行業對男性護理人員需求持續攀升,2021年我校在護理專業錄取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男生,招生規模以有關省級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為准。該專業要求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第二十條 由於充分考慮行業特點及崗位實際情況。助產、醫學美容技術、護理(涉外護理)、護理(口腔護理)、護理(社區護理)、護理(老年護理)六個專業只招女生、要求身高1.60米以上;男生不適宜報考。醫學影像技術專業只招男生;女生不適宜報考。
第二十一條 學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核准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後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發通知書。
第五章 後續管理
第二十二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新生入學報到時,應持錄取通知書及本人身份證,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
應征入伍的新生按國家政策,在學校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學籍。具體報到要求見學校新生報到須知。
第二十三條 依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的規定入學後對考生進行體檢。對體檢不符合規定和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學校根據天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教學管理制度、學生管理制度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轉專業政策執行《天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學籍管理規定》。
第二十五條 學校設有獎學金;設有國家助學貸款;為特困生設有勤工助學崗。
第二十六條 就業政策實行「在國家就業政策指導下的雙向選擇」。
第二十七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全日制普通專科畢業證。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僅適用於2021年天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普通高職高專招生工作。本章程自公布起開始執行,凡以前天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准。
第二十九條 本招生章程由天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招生辦公室解釋。
第三十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天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工作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願的參考,不屬於學校錄取的。
第三十一條 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已被錄取的考生,可在學校網站按省市錄取新生名單中查詢,也可電話咨詢。
電話:(022)60276922,60276652,60276923
傳真:(022)60276803
郵編:300222
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網址: www.tjyzh.cn
學校紀檢監督電話:022-60276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