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天津積分落戶申請提交後多久有結果
要看你什麼時間去提交的,通常積分落戶提交材料後,上半年是4月前提交,5-6月審核,6月底公布排民結果,7月開始辦理戶口遷移。下半年7-10月提交資料,11-12月審核積分,12月低公布,下年度一月辦理戶口遷移。到時候你可以去天津政務網和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網站上面登陸賬號,密碼進行查詢
⑵ 申請了天津積分落戶,多久才可以知道結果
如果申報過程中異常的話如下:
1月-4月前申報遞交,6月底公布排名結果,7月下准遷證辦理戶口遷移;
7月-10月前申報遞交,12月底公布排名結果,轉年1月下准遷證辦理遷移戶口。
⑶ 2022年天津積分落戶辦理流程及注意事項全在這里了
積分落戶辦理——時間點提醒積分落戶申報時間:
第一期:為1至4月,截止日期為4月30日;
第二期:為7至10月,截止日期為10月31日。
提 示:每年分兩期申報
計算積分的時間:
第一期:申報的以上年12月31日為截止日期,計算積分
第二期:申報的以當年6月30日為截止日期,計算積分
積分分值公布時間:
第一期:5月,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第二期:11月,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提 示:天津網上辦事大廳—居住證積分專欄公示
積分落戶資格人員名單公布時間:
第一期:6月,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第二期:12月,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提 示:天津網上辦事大廳—居住證積分專欄公示
發放准遷證時間:
第一期:6月底至7月初(公示結束20個工作日內)
第二期:12月底至1月初(公示結束20個工作日內)
提 示:郵政速遞方式郵寄,有效期40天
積分落戶辦理——申請必要條件
1、在境內具有合法有效戶籍身份
2、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證
3、被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招用,或者在本市投資辦企業;
4、用人單位和職工在本市依法連續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或者自2014年1月1日本市實施居住證管理制度以來累計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滿3年,申請時處於正常繳費狀態、未同時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參保繳費,且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5、居住證積分達到申報指導分值(申報指導分值可隨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進行調整)
申請時處於正常繳費:
第一期:當年1至4月,申請人在用人單位遲橘祥處於正常繳費狀態;
第二期:當年7至10月,申請人在用人單位處於正常繳費狀態。
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男性:年滿60周歲當日為申報截止日期;
女性:(操作崗),年滿50周歲當日為申報截止日期;
女性:(管理崗),年滿55周歲當日為申報截止日期。
積分落戶——辦理渠道
居住證積分實行全程網上辦理,不接收線下提交材料,公益性服務,不收取任何費用。
辦理網址:
天津網上辦事大廳——居住證積分專欄 src="http://image.wllzh.com/pic/20230210/jiahao/.png"/>積分落戶——單位申報
積分落戶申請由用人單位申報,單位注冊,經辦人申報申請人資料,提交審核。
單位注冊頁面:
提示:積分落戶申請應當由申請人所在用人單位提出,用人單位指定在職職工(包括申請人本人)為經辦人,為本單位符合申請條件的居住證持有人申碼搏請辦理積分落戶手續。
(單位授權,經辦人可以是申請人)
積分落戶——辦理全流程
申請單位辦理流程:
單位注冊——填寫申請人信息——網上測評——上傳材料——提交審核
聯辦部門經辦流程:
審核受理——確認分值——公布(復核)分值——公示落戶資格人員名單——發放准遷證
溫馨提示
經辦人:注冊成功後登陸,填寫申請人信息,保存後進入下一步網上測評,測評通過後可上傳相關的電子材料,最後提交審核。
審 核:等待審核結果(有簡訊提醒),預審如沒有通過需要補正,根據實際情況補正後等待審核,審核成功後,就等之後的積分分值公布及落戶資格公布。
積分落戶——申請人准備材料
網傳資料: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照片、居住證原件照片、居民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原件照片、落戶地點材料原件照片、配偶身份證原件照片、結婚證原件照片、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等原件照片、取得職稱或技能證書原件照片、獲獎文件原件照片。
窗口提交資料:個人收入稅務申報明細、合同等證據材料。(人社通知需要准備時,窗口提交);配偶現役軍人身份材料,窗口核驗證件原件。
積分落戶——計算積分注意事項
1、居住證積分:簽注滿一年可積6分,不滿一年的不積分。
2、自有住房積分:按房產證核發時間或者買賣合同簽訂時間開始計算, 積分按月計算,不滿一個月的按整月計算。
3、租賃住房積分:需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租賃備案證明,每年積6分,積分按月計算,不滿一個月的按整月計算。
4、社保積分:積分按月計算,配偶在津就業,累計繳納社保滿24個月,積20分。
申請人補繳社會保險費年限、異地轉入的外省市繳費年限、伍高靈活就業人員個人繳費年限不予連續和累計計算積分。
5、公積金積分:按月計算積分。
積分落戶——不得申請的情形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居住證過期的;
2、申請人戶籍存在重、錯、假問題的;
3、不滿足申請居住證積分落戶應當具備的條件的;
4、申請人在津繳納社會保險期間,同時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就業參保繳費;
5、提交居住證積分申請的用人單位與繳納社會保險的單位不一致的;
6、所在用人單位被取消申報資格尚在懲戒期的。
積分落戶——個體戶也能申請
個體戶也可以申請積分落戶,以企業名義開通社保公積金賬戶,繳納五險一金就可以計算積分,提交申請。
積分落戶——相關政策
1、《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
2、《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
3、《天津市居住證積分管理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