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天津起訴費用多少
法律分析:訴訟費: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0.6%交納。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② 天津刑事案件律師費標准
法律主觀:
刑事案件中,雙方當事人一般都會委託律師代理,尤其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從犯罪嫌疑人被採取強制措施,到立案、偵查、起訴、宣判階段,每個階段的任務和事項是不同的。並且,有些刑事案件並不會走完這些全部流程。
一、刑事案件收費按照各辦案階段分別計件確定收費標准
1、偵查階段,每件收費5000—10000元。
2、審查起訴階段,每件收費5000—10000元。
3、一審階段,每件收費10000—30000元。
4、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符合當地法律援助條件的非北京市區案件,在上述標准內下浮。
二、二審、死刑復核、再審、申訴案件以及刑事自訴案件按照一審階段的收費標准收取律師服拿棚務費。
三、一個律師事務所代理一個案件的多個階段,自第二階段起酌減收費。
四、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按照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准收取律師服務費。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時涉及幾個罪名或者數起犯罪事實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實分別計件收取。
六、下列案件經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一致,按照不高於上述收費標準的5倍收費
1、案件法律關系復雜,律師辦案時間明顯多於同類案件的;
2、案件涉及疑難專業問題,對律師專業水平要求明顯高於同類案件的;
3、重大涉外案件及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肆含
七、辦理案件過程中需要向辦案單位交納的鑒定費、資料查詢費、復印費等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八、異地辦案交通費、住宿費等差旅費由委託人承擔,根據實際的花費據實結算,實報實銷,也可以協商一定數額包干。
一般來講,刑事案件是分階段收費的,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和審判階段,審判階段又分為一審階段和二審階段和死刑復核。並且,要注意的是各地刑事案件律師的收費標準是不一樣,要以自己所在的標准來計算。
法律客觀:
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一、按計時收費方式收費的收費標准:200-3000元/小時。二、按計件收費方式收費的收費標准:1.刑事:(1)偵查階段:2000-6000元/件(2)審查起訴階段:6000-16000元/件(3)審判階段:6000-33000元/件刑事自訴、擔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標准執行。刑事案件因時間或地域跨度極大、屬集團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復雜的,可以在不高於規定標准1.5倍之內協商確定收費標准。未代理一審而代理二審的,按一審標准收費;曾代理一審再代理二審的或曾代理一審或二審,再代理發回重審、再審申請或確定再審案件的,按一審標准減半收費;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訴訟一審或二審階段按仲裁標准減半收費。執行案件按一個審級收費。《上海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一、件收費政府指導價標准一、辦理刑事案件:1.在偵查階段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最高不超過2000元/件;2.審查起訴階段:最高不超過4000元/件;3.一審階段:最高不超過8000元/件。擔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辦理刑事案件的標准執行。3.案件同時涉及財產和非財產關系的,按照較高者計算。4.反訴案件,按本訴和反訴訴訟標的的較高者計算。上述各項收費標准,除另有指明外,指訴訟案件一審或仲裁案件的收費標准。未辦理一審而辦理二審的,按一審標准收取;曾辦理一審又辦理二審的,按一審標准減半收取。涉及仲裁的案件,曾經代理仲裁的,訴訟一、二審階段按仲裁階段收費標准減半收取。執裂敏笑行案件,參照二審的收費標准收取。二、計時收費政府指導價標准計時收費最高不得超過3000元/小時。
③ 天津訴訟費收費標准
法律分析: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價額,比照下列比例交納:
1、不滿10000元的每件交1元至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2.5%交納X*2.5%-200;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0%交納X*2.0%+300;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交納X*1.5%+1300;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1.0%交納X*1.0%+3800;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0.9%交納X*0.9%+4800;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0.8%交納X*0.8%+6800;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0.7%交納X*0.7%+11800;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0.6%交納X*0.6%+21800;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X*0.5%+31800
非財產案件收費標准:
1、離婚案件按件收費,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每件50元至300元;
2、離婚案件超過20萬元的部分0.5%;
3、人格權案件按件收費,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100元至500元;
4、人格權案件,賠償金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1.0%;
5、人格權案件,賠償金額超過10萬元的0.5%;
6、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50元至100元;
其他類型案件收費標准:
1、知識產權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價額的500元至1000元;
2、有爭議金額或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交納;
3、勞動爭議案件1元至10元;
4、行政案件:商標、專利、海事1元至100元;
5、其他行政案件1元至50元;
6、申請支付令財產案件1/3交納;
7、申請公示催告1元至100元;
8、被告提起反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的訴訟請求減半交納;
執行案件收費標准:
1、沒有執行金額或份額的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1元至50元;
3、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1.5%;
4、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1%;
5、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0.5%;
6、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0.1%;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