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天津落戶政策2022最新條件
2022年天津落戶的條件如下:
1、新生兒落戶。新生嬰兒隨父登記戶口的新生嬰兒父親為本市常住戶口,母親在本市有常住戶口或常住戶口不在本市,長期在津居住,申報隨父登記出生,需提交個人書面申請、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子女未落戶證明、結婚證復印件以及單位或居(村)委會證明即可落戶。
2、夫妻投靠落戶。外省市戶籍和天津市戶籍公民登記結婚滿三年,在天津市有合法穩定住所,就可以投靠落戶了。
3、父母投靠子女落戶。父母退休或者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在津居住滿六個月。成年子女均為京津冀常住戶口,其中一個子女為天津市常住戶口。有合法產權住房的,可以在津落戶。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
4、子女投靠父母。夫妻一方為天津市戶籍,在本市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孩子未滿18周歲。
5、人才落戶。在符合天津市相關的人才學歷和年齡條件後,即可辦理落戶。
『貳』 天津子女投靠父母落戶新政策
在天津夫妻可投靠落戶天津、父母可投靠子女落戶天津、子女也可投靠父母落戶天津,具體辦理條件、所需材料詳見正文。
(一)受理條件
外省市戶籍公民與天津市戶籍公民登記結婚滿3年,在天津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穩定住所,可以向配偶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戶口遷入。
(二)辦理材料
1、到場填寫《戶口遷移申請書》;
2、夫妻雙方《居民身份證》;
3、落戶地《居民戶口簿》;
4、《結婚證》;
5、房屋產權證明;
6、房主、戶主同意落戶聲明;
7、能夠證實房主與落戶人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能夠系統查詢的免予提交)。
(三)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
1、外省市戶籍公民與我市戶籍公民登記結婚後我市戶籍公民死亡,自登記結婚之日起滿3年,且外省市戶籍公民未再婚、仍在我市居住生活,在我市有本人或者已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穩定住所,可以申請本人在我市落戶。提供本人《天津市居住證》、個人未再婚承諾書,以及配偶的《死亡醫學證明》或《死亡注銷戶口證明》(能夠系統查詢的免予提交)。
2、18周歲(含)以下子女可以隨遷。應當提供隨遷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無法提交《出生醫學證明》的,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隨遷收養子女的,提供《收養登記證》,並在我市公安刑偵部門做DNA打拐比對排除。
(一)受理條件
從2023年起,天津放寬父母投靠在津子女的落戶政策。此次調整全面取消了外地無子女的限制,放寬至在津有成年子女即可申報。外省市戶籍公民,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 55周歲,或已辦理退休手續,來津居住滿6個月,其成年子女為天津市常住戶口,且在津有合法產權住房的,准予在津落戶。
(二)辦理材料
1.書面申請;
2.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申請人男性不滿60周歲、女性不滿55周歲的,還須提供退休手續);
3.能夠證明申請人與被投靠子女關系的證明材料(個人檔案等);
4.申請人《天津市居住證》;
5.落戶地居民戶口簿;
6.房屋產權證明;
7.房主、戶主同意落戶聲明;
8.能夠證實房主與落戶人親屬關系證明材料(能夠系統查詢的免予提交)。
(一)受理條件
1、夫妻一方為天津市戶籍公民
2、在本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穩定住所
3、所生子女已在外省市落戶且年齡在18周歲(含)以下
(二)辦理材料
1、到場填寫《戶口遷移申請書》
2、申請人《居民戶口簿》
3、申請人父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結婚證》
5、《出生醫學證明》
6、房屋產權證明
7、房主、戶主同意落戶聲明
8、能夠證實房主與落戶人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能夠系統查詢的免予提交)
天津海河英才落戶政策(最新)
『叄』 天津隨遷子女落戶手續
天津隨遷子女落戶手續
隨遷子女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指戶籍登記在外省(區、市)、本省外縣(區)的鄉村,隨務工父母到輸入地的城區、鎮區(同住)並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天津隨遷子女落戶手續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辦理材料
1、書面申請(父母雙方簽字);
2、居民身份證(年滿16周歲);
3、婚姻關系證明;
4、合法有效的'《出生醫學證明》,如無法提交合法有效的《出生醫學證明》,需要在我市司法機關備案的鑒定機構做DNA親子鑒定;
非婚生子女投靠父母的,提交確定合法撫養權的法律手續,並在我市司法機關備案的鑒定機構做DNA親子鑒定;
收養子女投靠養父母的,提交合法有效的《收養登記證》和辦理收養手續全部證明材料,並在我市公安刑偵部門做DNA打拐比對;
5、申請落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不動產權證書);
6、申請落戶地合法穩定住所權利人的居民身份證,權利人與申請人關系證明材料、權利人同意落戶證明。
辦理流程
第一步
申請人攜帶應提交材料到所屬分局辦理;市內六區到各分局人口服務大廳辦理,環城四區及其它區分局設立人口服務大廳的到大廳辦理,未設立人口服務大廳的分局,到所轄派出所辦理。
第二步
對於申請人提交所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齊全、真實、有效,立即受理,派出所審批後,分局審批。
第三步
審定並告知。
天津隨遷子女落戶條件
外省市戶籍人員與我市戶籍人員登記結婚,子女已隨父或母在外省市落戶,在我市有本人或配偶、子女、雙方父母名下合法穩定住所,其有合法撫養權的18周歲(含)以下子女可申請投靠父(母)在我市落戶。
;『肆』 天津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條件
(一)孩子隨遷落戶天津的條件:
(1)申請人在津具有合法穩定住所(非集體戶口);
(2)孩子年齡在18周歲以下(不含18周歲);
(3)孩子已在原籍登記居民戶口,若孩子未上戶口則不可以同步隨遷。
孩子隨遷落戶需要父(母)落戶天津,孩子跟隨父(母)把戶口遷過來,未滿18周歲的孩子不能單獨立戶。
申請人在辦理天津積分落戶的同時,可以帶配偶、子女一起落戶。申請人通過天津人才引進落戶集體戶口,其配偶、孩子不能隨遷落戶。待落實房子問題後,再辦理配偶、子女投靠落戶。
(二)父母投靠落戶天津的條件:
新政策規定:外省市戶籍人員,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已辦理退休手續,投靠子女在天津連續居住滿5年,子女均為我市居民戶口,在我市具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穩定住所,可以申請本人在天津落戶。
(1)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均退休;
(2)子女均為天津戶口,且在津滿5年;
(3)子女在天津有合法固定住所(即房產)。
『伍』 天津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政策規定
天津市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條件如下:
1、父母均已到退休年齡且均已退休;
2、父母在外地無其他子女;
3、在津有住房條件(可跟子女住);
4、需要提交個人書面申請,身份證和戶口本復印件以及單位和居(村)委會證明和他處無投靠證明。
天津市父母投靠子女所需材料如下:
1、書面申請;
2、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申請人男性不滿60周歲、女性不滿55周歲的,還須提供退休手續);
3、能夠證明申請人全部子女情況的證明材料(個人檔案等),以及在津成年子女的居民身份證(京冀成年子女、已注銷戶口的現役軍人和出國定居人員系統內部查詢確認);
4、申請人《天津市居住證》;
5、落戶地居民戶口簿;
6、房屋產權證明;
7、房主、戶主同意落戶聲明;
8、能夠證實房主與落戶人親屬關系證明材料(能夠系統查詢的免予提交);
9、隨遷未成年子女的,提交該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及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