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天津燃氣泄漏爆燃事故9人被抓,他們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天津燃氣泄漏爆燃事故9人被抓,他們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
一、天津燃氣泄漏爆燃事故
在本案中,由於該起事故給人員和周圍的建築都帶來了相應的財產損失,所以,在本案中一定會有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存在,其相關單位的負責人除了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還應該承擔其民事責任。
賠償的主要范圍包括,致殘的相關費用,各種民用建築損壞和恢復的費用,甚至還有精神損失費。
⑵ 天津火災犧牲了多少消防戰士
天津港「8·12」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犧牲的消防人員74人。
遇難者中,公安消防人員23人,天津港消防人員74人,民警11人,其他人員55人。尚有失聯人員10人,其中包括公安消防人員1人,天津港消防人員6人,其他人員3人。住院治療人數244人,其中危重症3人,重症3人,累計出院554人。
隨著「8·12」事故善後安置工作推進,烈士評定、骨灰安葬等相關事宜正在緊鑼密鼓進行中,截止2015年9月8日,第一批55位烈士已經評定完畢,第二批正在申報中,已確定有27位烈士骨灰將安葬在塘沽烈士陵園。
(2)天津大火哪些人被追究了刑事責任擴展閱讀:
天津港犧牲消防員家屬領230萬撫恤金。
2015年9月9日,據天津港消防支隊犧牲消防員的家屬介紹,天津港消防支隊目前確認犧牲的消防員已被追認為烈士,每人撫恤金約為230萬元。多位家屬說,家人已經領到了近230萬元的撫恤金。230萬元的撫恤金包括烈士褒揚金、因公犧牲一次性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部分。
烈士褒揚金約為94萬。按照《烈士褒揚條例》規定,被追認為烈士後,家屬將得到烈士褒揚金,標准為烈士犧牲時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約為63萬。按相關規定,根據其死亡性質和死亡時的月工資標准,發給其遺屬一次性撫恤金,標準是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其餘組成部分還有:天津港集團賠償,40萬;烈士遺屬特別補助金,9萬左右;因公犧牲一次性撫恤金,10萬;天津港職工以及社會各界款項,10萬左右;喪葬費,4萬左右。
這個數字與今年哈爾濱火災中犧牲的消防員相同,都是230萬元。
⑶ 天津地鐵坍塌7人被追責,此事故帶來了哪些警示
天津地鐵坍塌7人被追責,此事故帶來了哪些警示?
一、天津地鐵坍塌是怎麼回事?
天津當地發生了一起嚴重的坍塌事故,坍塌的地點是在天津市的一處地鐵修建現場發生坍塌的,是地鐵內部的擋水牆和土方,最終造成地鐵通道被堵,當時有正在現場進行清理作業的一些工人,其中有四位工人由於這起坍塌死亡,還有一個人受了輕傷,根據初步調查結果顯示,這起地鐵坍塌事故除了造成有人員傷亡之外,還造成了600多萬元的經濟損失,這還不包括這起事故的相關罰款。
⑷ 天津地鐵一在建工程坍塌致4死,有哪些人因為此事故被追責了
天津市應急管理局在官方網站上公布了2021年10月12日天津地鐵4號線南段的一處在建工程發生坍塌致4人死亡的事故調查報告。調查報告顯示,在事故發生後,經涉事項目附屬結構土建工程實際施工單位——天津城建隧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天津隧道公司”)董事長授意,該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分公司項目經理等人竟決定以“事故造成1人受傷”作為對外統一口徑,謊報傷亡,並向相關部門提供虛假信息,誤導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前往錯誤地點核實情況。
經事故調查組認定,這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目前,已有7人因事故發生和謊報傷亡行為被追究刑事責任。
其中張慧軍、於宏偉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於2021年11月被批准逮捕;施工隊負責人刑青明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於2021年11月被取保候審。另郭春林、索明偉等4人因涉嫌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於2021年11月被取保候審。
⑸ 天津地鐵坍塌致4死事故調查報告,其中有哪些信息值得關注
在3月25日,曾經受到數萬名網友關注的天津地鐵坍塌導致有人死亡的這個事故的調查報告終於公布。網友你們再仔細的研讀此次調查報告後發現與之前事故方自己所述言論有所差距。報告中指出此次事故造成了4人的傷亡,1人的輕傷。這個傷亡數字非常值得關注,以及造成的經濟損失也值得有關部門關注。同時也發現了,作為國企的施工單位,謊報事故傷情情況。
在此調查報告中的責任方以及各種相關領導,真的是草菅人命,居然做出了謊報傷員的情況。目前這7個人因為導致事故發生並且謊報情況的多項行為被追究了相關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