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積分落戶天津需要什麼條件
關於天津積分落戶政策你都了解嗎現在我總結了天津積分落戶政策的深度解讀,看看這個你都知道了。一、天津積分落戶需要哪些條件才能申請1、首先你要有居住證:在天津居住半年或更久,有資格申請居住證,經過公安部門的多項審批歷時半年左右下發。2、社保繳想要了解更多關於天津積分落戶需要滿足什麼條件呢的知識,跟著我一起看看吧。一、天寬森津積分落戶需要哪些條件才能申請
1、首先你要有居住證:在天津居住半年或更久,有資格申請居住證,經過公安部門的多項審批歷時半年左右下發。
2、社保繳滿1年(這里說明一下,社保的期限是截止到申請時間前一年的12月底)。
3、根據政策的加分制度,積分達到140分及以上才可以申請落戶(140分是16年的標准,根據以前幾年的數據,預計17年的申請分數線可能達到146分)
4、新增個人收入全員全額申報明細(連續12個月的個人收入全員全額申報明細不在只針對於5人以上申報的企業了,必須申報人人手一份)
5、准遷證下慎啟畝發時間大概半年左右,一般情況在每年的7月份和12月份下發。
對於沒有居住證的朋友來說,拿到准遷證,即使你的積分夠了,所有材料齊全,也要1年左右的時間。
二、申請天津積分落戶最低要多少分根據《天津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天津居住證積分入戶申報指導分值為140分(最低標准),下半年天津市積分落戶通過人數為5249人,最高分為分,最低分為146分。其中,150分以下242人,佔比為分以上5007人,佔比為其中,180分以上2750人,佔比為從以上數據看,180分以上的佔到一半以上,天津市居住證積分入戶總量控制在2萬人以內,所以分數越高越好。
三、天津積分落戶辦理周期一般以半年為一個辦理周期。每半年申請一次,每年的上半年是1月至4月為申報期,5月和6月是打分和公布結果的時間,每年的下半年是7月至10月為申報期,11月和12月為打分和公布結果的時間。如果在天津沒有社保,因為現在積分落戶要求必須在天津有一年以上的連續社保才能申請,並且補交不算.
四、天津積分落戶適合人群積分落戶沒有學歷要求,年齡要求不超過退休年齡,而社會保險、學歷、職業水平在積分落戶中分值佔比較大,所以積分落戶對於在天津繳納社保時間長,有一定技術的高學歷人員更加有利。五、積分落戶辦理流程
1、簽訂委託代理協議:申請人與我市認可的人力資源代理機構簽訂委託辦理協議(如天津落戶服務中心),委託其辦理積分入戶手續。
2、網上申報:可由個人填報信息後經代理機構提交;也可由代理機構填報個人信息後提交。
3、公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按照申報情況每月分兩批對系統申報積分分值達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4、提交書面材料:所有材料須用A4紙整理清晰,須按材料清單所列順序裝訂。
5、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受理。
6、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7、申報信息修改。
8、進度查詢:代理機構登錄人才引進業務申報系統,在「綜合管理」欄目內點擊「進度反饋」,選擇「積分入戶業務」,選擇「人員」,查詢已經提交的業務辦理進度。
9、等待辦理結果公布。
六、天津積分落戶哪些證書可以加分一般能在「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聯網查詢(」上查詢到的職業資格證書就可以加分;緊缺職業則需要將您的職業(工種)與現行天津市《年度職業培旁並訓成本及市場需求程度目錄》相比較,二者名稱一致的,按照相應的緊缺程度計算積分。
七、積分落戶補繳算不算分中斷之前的社保可以積分嗎關於資格:申報資格中是要求連續滿1年及以上,中間不允許補繳斷繳。
關於積分:
1.對於一般補繳的不積分,特殊情況可積分,要求是年齡不超過35周歲,且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或技師以上職業技能等級的申請人,按規定補繳的社會保險可積分,上半年申請的以上年的12月31日為計算補繳截止時間,下半年申請的以當年6月30日為計算補繳截止時間。
2.社保斷繳之前所有在津順繳的社保,只要有繳納記錄均可相應積分。
八、落戶人為個體工商戶法人,沒有個稅怎麼辦需要提供對公賬戶連續12個月的銀行流水,個稅全稱是「個人收入全員全額申報明細」(財務部門查詢列印,由人社局審核)。完稅是指「個人所得稅納稅完稅證明」(地稅局查詢列印,地稅局審核)。個稅是今年新增人社局窗口材料,到單位財務部門查詢截圖列印蓋章即可,屬於必須提交的材料之一。
完稅是落戶人在滿足「近3年在本市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累計10萬元及以上積20分」的情況下需要提交的資料,不屬於必備材料。
九、條件都符合積分落戶人才引進哪個好天津落戶服務中心表示,人才引進的優勢顯而易見落戶迅速且對房產條件寬松,學歷、年齡符合的情況下,人才引進更容易落戶。
十、天津父母積分落戶後,孩子要怎麼落戶
隨遷:父母申請積分落戶同時申請子女隨遷
1.積分入戶申請人子女為未成年人(隨遷子女年齡需在18周歲以下(不含18周歲));
2.積分入戶申請人子女已在原籍登記居民戶口(不能是無戶口人員);
3.積分入戶申請人在津具有合法穩定住所(主要指有住房,父母不能是天津集體戶口成員);
4、積分入戶申請人子女與申請人戶口登記在同一戶內,且親屬關系登記明確(這點比較關鍵,因為可能存在積分落戶申請人為媽媽,但孩子跟爸爸在一個戶口本上,媽媽的戶口沒有遷過來的情況。
所以申請人一定要提前查看自己的戶籍關系,如果想讓孩子隨遷,需要將隨遷子女的戶口遷至申請人名下)。
隨遷:父母落戶之後辦理子女投靠父母落戶
1.投靠人為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已隨父(母)在外地落戶,符合天津市計劃生育政策;
2.若投繼父(母),生父(母)與繼父(母)再婚滿三年以上且生父(母)再婚時即對所生子女依法享有撫養監護權,或生父(母)再婚後依法變更撫養監護權,自依法變更之日起滿三年以上,僅允許一名子女來津投靠繼父(母);
3.被投靠人戶口在津且有合法固定住所(落戶幫注:基本與隨遷相同,未要求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在同一戶口本內)。
十一、天津期房能辦理積分落戶嗎如果申請人購買的是期房或現房,能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契稅完稅證明」,卻不能提供房產證的,可以加相應的住房積分,但是不能落戶到該住房上,需先落戶集體戶口。
十二、天津積分入戶找誰辦理比較好天津落戶服務中心提供天津積分落戶的最新政策改動解讀以及落戶細則詳細,面對咨詢人員,我們的客服以最貼心的方式直指問題核心,省時省力;通過每天積累的對大量咨詢人員所提問題的研究和解決,為我們自身也有很大的幫助,不僅對各類問題的解決方式和類型有比較系統的總結,而且掌握了大量的市場信息,對各種狀況都有強大的應變能力;所以在處理不同申請人所遇到的不同問題時更加自如、得心應手,使得申請時間大大縮短,減少了申請人員在時間上的浪費。
十三、積分落戶材料中人力社保局材料有哪些居住證居住證是辦理積分入戶的前提條件,須保證所持居住證在簽注期限內,若居住證超過簽注期限,一定要提前續簽;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原件與勞動合同企業名稱一致,否則不予受理。各區縣社險中心列印,有效期30天。申請人2008年以前在開發區有繳費記錄的,需到開發區社險中心開具社保認定表。個人信用報告原件(加蓋「本報告不作為信貸憑證」紅章)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辦理,有效期60天。
㈡ 外地人如何在天津落戶,需要具有哪些條件
持有居住證的外來人口中,在津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穩定居所、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或者在津投資辦企業,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以通過積分申請,辦理天津常住戶口。
居住證持有人所在單位集中向設在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專門的積分窗口進行申請申報。然後要經過材料審核、打分、加總、排名等程序,再根據每年的額定總量,每年分兩批確定入戶名單。
按照從高到低順序,主管部門對申請人積分進行排名。天津市人力社保局根據市發改委公布的年度積分入戶人口總量指標和積分排名情況,於每年6月、12月分兩批確定積分入戶人員公示名單。
(2)在天津市居住有什麼要求擴展閱讀
相較其他一線城市,天津積分落戶條件比較寬松,具體包括:在我國境內具有合法有效戶籍身份;持有有效的居住證;被在津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資辦企業,且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在津具有合法穩定的落戶地點;居住證積分達到申報指導分值。
持居住證在天津工作並且有1年連續社保記錄,對學歷沒有明確要求、積分達到相應基準,就可申請積分落戶。這些條件不同於北京積分落戶政策對社保和學歷的高要求,有明顯的普惠性。
㈢ 天津居住證辦理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在中國,暫住證已經用居住證來代替。天津居住證辦理條件:1、在津居住半年以上且擬繼續居住的境內來津人員,應當依照《天津市居住證辦理實施細則》申領居住證;
2、未滿16周歲、在津就學或從事流動性作業的境內來津人員,根據需要,可以《天津市居住證辦理實施細則》申領居住證。
【法律依據】:《天津市居住證辦理實施細則》
第八條 在津辦理居住登記6個月以上且擬繼續居住的境內來津人員,可以申領居住證。
第九條 居住證首次申領免收工本費;居住證換領、補領的,按照本市有關規定,每證收繳10元工本費。受理單位收繳證件工本費後,須開具收費票據。
第十條 自然人申請人申領居住證時,應當提供下列材料:(一)天津市證件數碼相片檢測中心出具的近期照片認證回執。(二)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本人配偶或子女共同在津居住的,還應提供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和出生醫學證明。(三)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證明。(同居住登記)
第十一條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可以由監護人或受託人代為申報居住登記、申領居住證。代為申報居住登記或申領居住證的,除本細則第六條、第十條規定的申請材料外,監護人還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和能夠證明監護人和被監護人關系的居民戶口簿,受託人還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和委託書。
第十二條 居民本人和代辦人應當對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第十三條 居住證受理部門受理申領居住證時,應當依據申請材料現場審核申領人的基本信息,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齊的材料,並將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對信息審核無誤的,受理部門應當填寫制證信息,通過照片認證回執讀取申請人照片,留取申請人聯系方式,列印《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表》由申請人簽字確認,同時開具《天津市居住證受理回執》;對登記信息有誤的,應在更改登記信息後受理申領居住證。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㈣ 天津入戶口的條件2022
2022年天津戶口落戶政策:
一、積分落戶辦理條件
居住證持有人具備以下條件的,可按規定申請積分:
(一)在我國境內具有合法有效戶籍身份;(二)持有有效的居住證;
(三)被在津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資辦企業),且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四)在津具有合法穩定的落戶地點(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產權住房、軍產房、經公安部門認定具備常住戶口登記條件的公產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單位及市、區縣人民政府所屬人力資源中介機構的集體戶口);
(五)居住證積分達到申報指導分值。
辦理對象:積分申請由用人單位負責,並需書面委託本單位管理部門工作人員
辦理材料:用人單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居住證積分,應當提交下列必要材料:
(一)經辦人身份證明及用人單位委託書;(二)加蓋本單位公章的居住證積分申請表和積分申請人名冊;(三)積分聯辦系統自動生成的預約憑證;(四)申請人在本單位連續繳納1年以上的社會保險費證明(申請人按照個人參保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年限不計算積分)。除上述規定的必要材料外,用人單位還應當攜帶申請人根據本人實際情況提供的與《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相對應的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一)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二)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和畢業證書;
(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四)結婚證、配偶在本市連續繳納1年以上社會保險費證明;(五)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獎項證書、榮譽稱號及表彰決定;
(六)退役軍人服役期間榮立一、二、三等功的證書、立功受獎登記表及退出現役登記表;
(七)自有住房不動產權證書或與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已簽訂《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尚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契稅完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八)申請人生育或者收養第三個及以上子女的合法生育審批證明或收養證明;
(九)申請人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十)頒證日期在3個月內的中國發明專利登記簿副本;
(十一)申請人交件之日前1個月內的簡版個人信用報告。特別規定:
1、總積分為基本分、導向分、附加分、負積分之和。同一指標的積分不重復計算,只計算該單項指標的最高分,負積分指標中單項指標的扣減積分,按照扣減項目累計扣減。
2、積分申請人在本市繳納五項社會保險滿6年的,積分申請人配偶在本市繳納五項社會保險滿一年的,可以按照積分指標及分值表規定分值計算積分。3、積分申請人補繳社會保險費的,不計算積分;但是申請人年齡不超過35周歲,並且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者中級以上職稱、技師以上職業技能等級的除外。
4、計算社會保險、投資納稅、住房公積金和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積分,上半年申請的以上年12月31日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請的以當年6月30日為截止日期。
5、積分聯辦系統按照由高到低的順序對申請人的積分進行排名。出現積分相同的情況,以在本市居住登記或者暫住登記時間早者為先;積分依然相同的,以社會保險積分高者為先。
二、天津學歷型人才落戶
辦理條件:符合以下條件,且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國內外學歷型人才,可以來津落戶:1、普通高校畢業生(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過40周歲;
2、獲得碩士學位的一般不超過45周歲;
3、獲得博士學位的年齡不受限制。
下列情形人員均不能辦理引進人才落戶:
1、退休人員;
2.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3.在津無就業的人員,截至提出落戶申請之日,女已滿50周歲,男已滿60周歲的;4.在津已就業並繳納社保的人員,截至提出落戶申請之日,女已滿55周歲,男已滿60周歲的。
辦理材料:學歷型人才申請材料清單
1、本科學歷:全日制本科學歷證、學歷認證報告(境外學歷還需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身份證(正反兩面)
2、碩士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證、學位認證報告、身份證(正反兩面注意事項:在津有工作申請人還需上傳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等)副本復印件。
根據落戶地點上傳的材料:
1、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房產落戶的,上傳
①房屋產權證書中能夠體現房屋性質及所有權信息頁;
②房主居民身份證、房主同意落戶聲明,以及能夠證實本人與房主的親屬關系證明材料,如《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等(落本人名下住房的不需要上傳);③如住房系本人與配偶、父母、子女之間共有的,還需上傳房屋共有權證書。2、在單位集體戶落戶的,上傳單位集體戶首頁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注意事項:在北方人才集體戶或區人才集體戶落戶的,無需上傳相關落戶材料。
其他需上傳的材料:1、事業單位聘用的工作人員還需上傳以下材料: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2、勞務派遣人員還需上傳以下材料:用工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副本復印件或用工單位合法存在的佐證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勞務派遣機構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勞務派遣機構公章)、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勞務派遣機構公章)、勞動合同復印件(加蓋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機構公章)、勞務派遣協議復印件(加蓋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機構公章)。
3、社會組織、政府雇員等非企事業工作人員還需上傳以下材料: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復印件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或政府雇員所在單位合法存在的佐證材料(加蓋單位公章)。
三、天津資格型人才落戶
辦理條件:符合以下條件,且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國內外資格型人才,可以來津落戶:
1、獲得副高級及以上職稱資格的;
2、擁有國內外精算師、特許金融分析師(CFA)、金融風險管理師(FRM) 、注冊會計師、稅務師、注冊建築師、注冊勘察設計工程師、資產評估師、律師、公證員資格的;
3、取得中國民用航空局頒發的飛機駕駛執照人員。
辦理材料:一、基本要件1.副高級及以上職稱資格人才:職稱證書、職稱評審表復印件(加蓋存檔單位公章)、身份證(正反兩面)。2.執業資格人才:執業資格證書、身份證(正反兩面)。屬於國外執業資格證書的,還需提供證書翻譯件(加蓋翻譯機構公章)、發證機構官方網站個人注冊信息截圖及其翻譯件(加蓋翻譯機構公章)、取得證書的網頁截圖及其翻譯件(加蓋翻譯機構公章)。在津有工作申請人還需上傳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等)副本復印件。根據落戶地點上傳要件:1.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房產落戶的,上傳
①房屋產權證書中能夠體現房屋性質及所有權信息頁;
②房主居民身份證、房主同意落戶聲明,以及能夠證實本人與房主的親屬關系證明材料,如《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等(落本人名下住房的不需要上傳);
③如住房系本人與配偶、父母、子女之間共有的,還需上傳房屋共有權證書。
2.在單位集體戶落戶的,上傳單位集體戶首頁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在北方人才集體戶或區人才集體戶落戶的,無需上傳相關落戶材料。
法律依據
《天津市人社局、天津市教委、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政務服務辦關於實施「海河英才」行動計劃人才引進落戶全流程網上辦理工作的通知》:為深入實施「海河英才」行動計劃,提升人才服務水平,優化引才落戶流程,決定實施「海河英才」行動計劃人才引進落戶全流程網上辦理(以下簡稱「全流程網上辦理」)一、實施對象
按照「海河英才」行動計劃人才引進落戶條件,提出落戶申請的各類人才(以下簡稱「申請人」)。
二、辦理程序
(一)申請
申請人通過「天津公安」APP和「天津公安民生服務平台」微信公眾號引進人才落戶系統(以下簡稱「系統」)進行實名注冊、簽署承諾書、選擇落戶地點、填報信息後,上傳有關要件(見附件)。
(二)審核
在人社、教育、公安三部門組成的聯審窗口建立網上聯審機制,對申請人提交的信息和要件進行線上審核。人社部門負責審核用工、社會保險、執(職)業資格、職稱等相關信息要件;教育部門負責審核學歷學位相關信息要件(技工學校學歷由人社部門負責);公安部門負責審核落戶地、無犯罪記錄等相關信息要件。對於能夠通過數據比對的信息和要件,系統自動完成審核。
審核通過的,系統以手機簡訊的形式通知申請人,申請人登錄系統選擇到付郵寄或窗口自取獲取《准予遷入證明》。
審核未通過的,系統以手機簡訊的形式告知申請人並註明駁回原因。申請人可根據簡訊提示完善信息要件重新提出申請,也可向擬落戶區聯審窗口咨詢。
三、實施時間
全流程網上辦理自2020年6月8日起試運行,7月8日起正式運行。6月8日後申請落戶的人員,一律按照新系統流程申請辦理,實行線上審核,聯審窗口只提供現場咨詢,不再受理紙質材料。6月8日前已申請落戶的人員,按原系統流程辦理,如申請人自行撤銷或擬落戶區聯審窗口工作人員駁回其申請後,申請人通過新系統重新申請辦理。
四、有關要求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全流程網上辦理工作,做好流程優化前後的業務銜接和宣傳解釋工作,確保經辦工作順暢、有序、高效。
(二)聯審窗口在審核中發現申請人存在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6個月內不再受理其引進落戶申請。
(三)市人社局、市教委、市公安局將根據引進落戶審核職責分工,通過隨機抽查和專項檢查等方式,加強對全流程網上辦理的事中事後監管。
(四)系統日常維護由市公安局負責。聯審窗口在運行中發現政策適用、經辦流程等方面的問題,應及時與市人社局、市教委、市公安局聯系。
㈤ 外地人想落戶天津有什麼條件
天津實行居住證積分制,天津只有房不可以落戶,申請積分入戶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境內具有合法有效戶籍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證。
(三)被在津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招用(或者在 津投資辦企業),且在本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四)在津具有合法穩定的落戶地點(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產權住房、軍產房、經公安 部門認定具備常住戶口登記條件的公產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單位及市、區縣人民政府所屬人力資源中介機 構的集體戶口)。
(五)居住證積分達到申報指導分值(申報指導分值可隨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進行調整)。
符合申請條件的居住證持有人,由用人單位根據網上報名預約的時間到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濱海新區行政 服務中心或在其他區縣設立的居住證持有人積分入戶受理點申報積分入戶;用人單位不具備申報條件的,可 由居住證持有人本人申報。需要落戶在集體戶口的,由集體戶口所屬單位(包括大型用工企事業單位和市、 區縣人民政府所屬的人力資源中介機構)負責申報。
每年的4月30日和10月31日為確定上、下半年積分排名的截止日期。
【法律依據】:
《天津居住證管理辦法》
第二十九條 居住證積分制是指通過科學設置和確定積分指標體系,對居住證持有人申請積分入戶的條件進行指標量化,並對每項指標賦予一定分值,根據指標的總積分,排名確定申請人入戶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