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天津醫保個人賬戶共濟怎麼用
自2022年7月1日起,個人賬戶實現家庭共濟使用,可以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或在定點零售葯店購買葯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個人負擔費用,以及參加本市居民醫保、長期護理保險等的個人繳費。
家庭成員間共濟使用個人賬戶,並不是「共用醫保卡」或是「共用門診額度」。參保人員看病就醫須使用本人社保卡,避免盜用、冒用社保卡,構成欺詐騙保。
完善與門診共濟保障相適應的付費機制:全面推行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按要求動態調整醫保葯品目錄,合理確定醫保葯品支付標准,引導醫院和患者主動使用療效確切、價格合理的葯品,綜合減輕費用負擔。
改革前,個人賬戶累積較多,使用效能不高。改革後,擴大個人賬戶使用范圍,還可用於家庭共濟使用,給參保人員以更多的選擇、更多的保障。
開通醫保個人賬戶共濟功能,沒有辦理時限等規定,無需集中辦理。共濟功能開通後,也可以隨時對使用人進行調整和變更。
參保人在開通醫保個人賬戶共濟功能時,主要有以下三個限定條件:
1、授權使用關系為單向關系,且使用人的就醫記錄和行為不會對授權人產生影響。
2、授權人需滿足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存在個人賬戶余額方可添加使用人。這點很好理解,要想共濟,首先您本人得先參保,而且賬戶中有餘額用來共濟。
3、使用人擁有天津市醫保參保記錄。
以上資料參考:天津市人民政府:7月1日起 個人賬戶家庭共濟使用